保障民生服务为本努力推动公安工作进入新境界
一、保障民安,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求稳定、盼和谐的愿望。民安是民生最基本的考量要素。群众安全感是重要的民生指数、和谐指数。公安机关承担着保障民生安全的重要职责,解决民安问题就是公安机关最大的警务。建设“平安和谐隆化”就是要把隆化真正建设成为犯罪分子的高风险区、高代价区,人民群众的安全区、放心区。一是要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防”护安。破案再快,不如不发,不发案、少发案本身就是给公众以安全感。要立足隆化实际,充分利用“三化”的有利契机,整合社会治安资源,合理划分巡防层次,逐步建立完善“警区化巡逻堵截体系、社会化群防群治体系、市场化技术防范体系、规范化社区警务体系、专业化阵地控制体系、动态化分析预警体系”六大体系建设,重点构筑“街道路面、社区村居、单位内部、治安卡口、互联网监控、现代技防”等六大安全网络,完善覆盖全县重点防护目标科技防范的“天罗地网”。同时,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布警原则,全面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勤务制度,将警力最大限度撒向街面,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隙”,提高犯罪“成本”,减少管理“盲区”,堵塞防范“漏洞”,努力实现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全时空防范控制,增强公众安全感。二是要增强攻坚能力,以打“保”安。不发生案子不客观,发了案不破群众就没有安全感。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我国现阶段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影响大、危害大的涉恶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安定。三是要依法加大治安安全监督管理,以“管”促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从保民平安、造福百姓的高度,围绕保安全、降事故工作目标,积极推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通过严格管理、严密防范和教育引导,增强全民的主体意识,努力将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发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中。
二、尊重民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要公平、求正义的诉求。民权是民生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尊重民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警风,实现公安执法由严管、严控的传统模式向公平正义、开放文明的现代模式的大转变。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民生要素整合警务资源,把尊重民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项公安警务工作中去,使民权切实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一是要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眼于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全面查找在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与之不符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职能、不应有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项目,坚决退出,最大限度地取消那些不便于群众生产生活的条条框框,最大限度地清理那些束缚群众创业手脚的政策措施,做到既激发社会活力、又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二是全面推行规范化执法,实现从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细化各项执法工作的量裁标准、程序规定和具体要求,防止民警执法随意性,尽可能减少侵权行为发生;要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继续推行网上办案、执法档案、法制员等制度,切实做到“阳光执法”;特别是要树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执法观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人权、平等保护物权,对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员、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都要一视同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全面实行“阳光作业”,实现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通过开辟“网上便民直通车”、“网上互动”、“网上警务公开”、“网上预警”等专栏,定期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重大警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使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将涉及公安交通、消防、治安、户政、车管、网检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予以公布,并对每个项目的申办材料、办理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详尽规定。通过组织开展“便民大篷车”、“大走访”等活动,促进民警与公众的双向真情互动交流,努力以警民关系的和谐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三、维护民利,努力谋求人民群众要发展、得实惠的福祉。民利与民生息息相关,必须牢固树立体现时代发展、符合人民愿望的科学理念,按照“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公安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一是要多做惠及百姓、服务发展的好事。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形成服务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从衣食住行这些事关群众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入手,在继续落实好隆化公安《优化经济发展三十条》、《便民利民十条措施》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四权”(许可权、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问题,继续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新举措,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温暖、方便、公正、公平。对事关经济发展和百姓利益的重大执法活动,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度和满意度,使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二是多办维护民利、化解矛盾的实事。正确处理好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不同群体之间的具体利益的关系,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及时发现、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降低社会风险,为党执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善接待群众、办理证照、接处警、调解纠纷等一整套服务群众的制度,更多地运用教育、引导、说服的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和基础。继续推行公安“大接访”制度,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公安信访信息系统,建立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人民群众平等表达利益诉求提供制度化平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真正使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及时得到纠正和杜绝。
四、顺应民意,努力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能力强的警队。服务好民生,关键是靠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能力强的过硬警队去解决民生问题,真正顺应民意、赢得民心。着力在提高服务民生能力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民警队伍。一是夯实服务民生的思想根基。实践证明,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得越好、越细、越实,群众就会越支持和拥护公安机关的工作。针对基层民警执法办案和服务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打牢民警的民权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防止发生对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冷、硬、横、推的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刑讯逼供、滥用武器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的问题。二是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从提升民警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入手,由过去单纯强调警务向注重民生民意上转移、从单纯强调执法向追求社会效果上转移、从单纯强调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上转移、从单纯强调打击向减少社会对抗上转移,把会做群众工作作为民警的基本能力,全面开展执法能力、实战技能和警体素质等为核心内容的全警大练兵,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素质、实战技能培训和练兵活动等,不断提升广大民警服务民生的能力。三是打牢服务民生的基层基础。服务民生最终靠过硬的基层民警来落实、靠坚实有力的基础工作作保障;没有扎实的基层工作、过硬的基层警队,服务民生将成为一句空话。积极稳妥地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破解制约基层公安机关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软实力。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积极建立并落实基层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确保基层派出所各项经费保障到位。建立现代科技支撑警务机制,不断提高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坚持警力经费、装备保障、晋级晋职、评功授奖等向基层倾斜,真正让基层民警得实惠、有干劲,使基层民警更加自觉扎根基层、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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