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原因及管理对策
近年来,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现象屡禁难绝。由于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的机械性能差,设计制造相对简单,且多行驶在路况差的乡村道路上,所以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相较于其他车辆而言,更容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有效地管理好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预防和遏制违法载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目前已成为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至少如何管理好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有效地控制、减少违法载人行为,笔者从其违法载人的原因浅谈笔者的见解。 一、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原因 (一)广大农民群众法律观念淡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受条件所限,广大农村地区学习法律的机会较少,广大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约束力,而参与交通行为的随意性却很大。加上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驾驶人缺乏应有的技能和素质,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现象比较普遍,出行也只顾眼前的利益,图方便,忽视交通安全,因此发生违法载人现象。 (二)农村地区交通设施落后,短途客运发展滞后,群众出行困难。现有的种种限制致使乡村道路成为客运运输业的空白。广大农民群众出行没有必要的客运交通工具,只能以他们看来最为便利但不具备载人条件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作为代步工具,而且多为多人结伴出行,隐患比较突出。 (三)受农村地区现有的耕作条件和经济条件所限。农民群众去田间作业,往往载着耕作人员一起去,耕作完毕用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载着耕作人员和收获的农作物一起返回。尤其是在农忙季节,广大菜农、果农需要大批劳动力抢收抢种,为降低劳动力成本,图方便快捷,都选择运输瓜果蔬菜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运输劳动力,致使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现象一度出现小高峰。更有部分农民把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载客作为赚钱谋生的手段,在农忙季节或传统节假日期间违法载客。 (四)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管理制约因素多,管理难度大。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多行驶在乡村公路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难以处处顾及,出现了时间与空间上的管理空白,而且只有交警一家在与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行为“捉迷藏”,难以与社会形成管理合力,致使三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载人管理出现空隙。此外,部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野蛮闯卡或集体围攻来阻碍民警的管理执法,致使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载人的管理难度加大。 二、职能管理部门应采取的管理对策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一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造舆论宣传声势。要结合“五进”“迎奥”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要深入到农村集市、庙会、中小学校等群众聚集场所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载人的危害性。二是要加强对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的登记管理,尽可能摸清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的底数和运行情况,同时督促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主尽快在车厢两侧喷涂“严禁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等宣传标语,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在农村的村口和村民、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经常出入的路口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对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现象有足够的震慑。三是指导路面执勤民警查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行为时,不要一味罚款,要耐心向当事人讲明利害,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教育,增强执法效果。 (二)加强路面执勤巡逻力度,严厉查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载人违法行为。一是要多开展针对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从事客运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要坚决予以取缔。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交警中队的作用,全警联动,在村口及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经常通过的路段,设立固定或流动的执勤点。对在执勤中发现的无牌无证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予以扣留,督促其办证,对无证驾驶的要予以拘留,车辆要强制卸客。三是对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驾驶员除从重处罚外,还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班,切实提高他们的认识,并通知其村委会或单位。对屡教不改者要坚决注销其驾驶证。 (三)出台优化政策,大力扶持发展乡村短途客运公交事业。政府主管部门应适当下调涉车*费标准,采取政府补贴,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运用社会化运作方式,大力扶持乡村短途客运公交的发展,让农民群众坐的上车,坐的起车,从根本上消除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现象。 (四)走社会化综合治理之路,建立多部门共同管理机制。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联络各职能部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把交通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实行目标管理,以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浓厚交通安全工作氛围。还要有选择性的在农村聘请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声望、熟悉热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敢于管理的知名人士担任义务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部门从源头上防止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此外,要全面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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