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型监狱工作体制的思考
监狱体制改革,是司法部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年,司法部向全国监狱系统提出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改革要求,其实质是将监狱企业与监狱分离,还监狱国家专政机关的本来面目。经过*年的运行,改革试点单位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完善监狱刑罚制度,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监狱管理局于*年*月*日举行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仪式,组建集团公司标志着我省监狱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并按照积极、稳妥、慎重、安全、高效的原则稳步推进。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二监狱又称固庄煤矿,*年从*煤矿(*第一监狱)分离出来,一直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虽然监狱成立时间不太长,押犯不是太多,但存在着布局老化、民警结构老化、女民警多、退休民警多、煤炭以外的产业少、后续发展能力弱、观念陈旧、思想僵化等特点,要进行体制改革势必会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但监狱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首先,要广泛宣传、动员,把体制改革的内容、任务明确,以党委为中心,政、工、团、妇、社、劳等部门齐抓共管,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民警识大体、顾大局,求大同、存小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其次,体制改革的方案在符合整体改革原则的基础上,要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尽量符合民意。再次,改革涉及的尤其人事调动问题必须公开、公正、公示,透明化作业,减少人为操作的矛盾,杜绝人情与暗箱操作,敢于动真碰硬。 二、 处理好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必须在坚持改革基本方向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监狱单位具体实际,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紧紧抓住改革工作的本质性、方向性问题,认真分析和解决不同时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既不随意变通,与《指导意见》相悖,又体现本单位特色,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在推进监企分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问题。对于监狱体制改革后监狱企业的管理理念,一种是完全向社会看齐,追求效益和利润最大化,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另一种是监狱企业管理可以放松了,完全向西方监狱的罪犯劳动习艺化方向发展。这两种观点都脱离了监狱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就我们现在的情况看,监狱煤矿有其特殊性。实行监企分开,不是简单的监企分家,而是为了重新构建统一规范、管理严密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系和机制、新的监狱企业组织形式和新的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狱制度。监狱企业管理方式必须抓住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监狱企业的性质,是为了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场所和生产手段的特殊企业。二是必须为教育改造罪犯服务,向以改造罪犯为宗旨的方向转变。三是必须是有效生产,既使罪犯感受到其生产劳动价值,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关于监狱企业的管理体制问题。对于监狱企业的管理体制,一种是监狱不再管监狱企业,监狱企业的管理完全交给省监狱局集团公司管理;一种是监狱要管监狱企业,但担心管不了、不好管、管不好,出现监管改造与监狱生产“两张皮”,影响监狱整体工作,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没有很好的协调监督管理体制是行不通的。监企分开后,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目的,这是监狱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坚持省监狱管理局的统一领导是监狱和监狱企业管理体制的本质特征,与《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总经理管理体制既有共性特点,也有个性特点。从共性上看,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出资,由政府授权经营管理,从产权性质上看仍是国有企业,也要组建董事会决策机构、总经理执行机构,同时也要设立相应的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从个性上看,监狱企业是监狱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监狱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省监狱局领导下的监狱企业,必须在省监狱管理局统一领导建立监狱与企业之间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是关于监狱基层监区、分监区监企分开的运作形式问题。在监企分开的运作上,监狱基层的监企分开,难以界定、分不开、不好分,是实行监企分开最大的困难所在。我监作为煤矿生产单位,直接从事采掘机运的监区、分监区占大部分,他们的运作形式应该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财政部的规定,实行资产分开;二是实行财务分开,收支分开;三是实行核算分开。基层监区是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的实体单位,监企分开的本质特征在于资产分开、收支分开、财务分开、核算分开,而不能简单地将监区分成监管和生产两大阵营。基层监区的实际运作过程既是从事监管改造的执法过程,又是组织罪犯生产劳动的生产过程,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要进一步完善监狱基层的资产分开,收支分开、财务分开、核算分开等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有利于监狱改革与发展的监企分开,而不能追求绝对化、极端化的形而上学的分开。 四是关于收支分开的认识和煤矿效益的发展动力问题。监企分开后,监狱警察工作业绩与监狱企业经济效益脱钩,造成监狱警察丧失主动配合企业抓生产的动力,企业难以发展。对这个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我们的收支分开是完全意义上的分开,目的是要建立监狱经费全额拨款的财政保障体制,而不是将企业收入上缴国库后再返还用于负担监狱经费。收支完全分开可能会阶段性出现亏损赢利一个样,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进行正确引导,第一,实行收支分开,企业也要讲效益,企业支付罪犯劳务费(低工资),要与罪犯劳动态度、劳动价值挂钩;企业吸纳工人就业,工人收入要与企业效益挂钩;企业要创造价值,不能办亏损企业,要通过生产发展,逐步消化历史包袱,增加积累,促进企业发展。第二,也是本质方面,绝对不能再将企业生产收入与监狱经费挂钩,与民警工资奖金挂钩,监狱与企业不能发生直接的经营结算关系,不能因小失大,患得患失,因为枝节问题影响财政全额保障体制的重大政策落实。第三,必须改变观念,不能用经济杠杆推动警察履行公务。劳动改造罪犯是监狱执行刑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监狱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不能因为警察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脱钩,就懈怠劳动改造罪犯的任务,那是失职和“不作为”的行为。必须明确监狱、民警、罪犯在劳动改造方面的作业内容、考核指标与奖惩办法,形成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统一完整的刑罚执行考核体系。建立罪犯劳动改造指标考核体系,可在制度上确保劳动改造成为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监狱主动配合企业搞好生产的动力机制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警务管理、综合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监狱工作运行机制。 五是妥善解决好入托、上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问题。入托、上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问题是关乎监狱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解决好,解决彻底。以前由于监狱地处偏僻,“监企社合一”的体制导致了监狱职能多元化,使监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但同时也方便了职工,监狱除了承担教育改造罪犯和监狱生产的任务外,还要办医院、学校、幼儿园和社区管理机构、派出所,这不仅使监狱背上了沉重包袱,也分散了监狱领导的时间与精力,分散了有限的警力和财力,影响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这次监狱体制改革中监企分开,该企业负担的要做好,该交向社会的要平稳过渡,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我监前期准备工作也做了一些,如把子弟学校交于当地政府等,但面临学生择校的问题显得突出,家长忙于租房、买房、跑家也牵扯一定精力,过渡时期的问题必然存在,一方面思想转变,另一方面争取优惠政策。如下一步托儿所归企业,派出所交由地方管理,职工医疗纳入城市医疗保障机制,子女就业在当地劳动部门的管理协调下优先考虑,职工住房集中靠近市区等最大限度地为民警、职工加以解决。 监狱体制改革带来好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剩余女民警的安置、监狱内工人回到企业、第三产业扩大规模、罪犯的医疗保险、罪犯低工资制度实行等等,但是监狱体制改革的步伐必须加快,随着机制的完善,一个新型的监狱必将会更加有效发挥它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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