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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升群众安全感的对策研究

    时间:2011年08月1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创建平安和谐社会是当前国家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方针,平安、和谐是主流,作为公安机关来讲,任务的繁重是不言而喻的,社会平安和谐了,群众自然就有了安全感。近年来,我们通过广泛开展“大走访”和“大力实施农村社区和警务建设”等活动,目的就是深入接触基层群众,调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主要问题,并坚持在解决这些问题上下工夫。

        一、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问题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力军,各类案件多发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以及在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也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

        (一)“两抢一盗”案件多发,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近年来,市局采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设卡盘查等多项措施,有效遏制了“两抢一盗”案件发生。与去年相比,街面“两抢”案件及居民区被盗案件有明显下降,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警力不足的限制,“两抢一盗”案件仍然多发,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

        (二)特权思想严重,服务群众态度生硬。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语言以命令为主,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态度蛮横。少数民警在工作中对待群众的询问不能友善、认真、耐心回答,让群众感到民警“脸难看”、“话难听”,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由于警力不足,接出警任务繁重,以及个别民警责任心不强等因素,导致出警速度慢,群众不理解、不满意,没有安全感。

        (三)执法工作不规范。民警生硬执法、机械执法、随意执法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有存在。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善于分析具体情况、因情施策,而是一味地机械执法,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个别民警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淡薄,在执法办案中主观色彩较强,不按程序执法,个别民警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相同的违法情节,存在同责不同罚的问题。个别部门管理方法单一,只重处罚不重管理,只罚款不教育,为了罚款而执法,还有少数民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对策

        当前社会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人财物的流动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都在进一步发展,各种社会矛盾更加集中、更加复杂、更加尖锐,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增多,面对这一系列不利因素,我们应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坚持严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严格执法是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注重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把执法安全作为执法工作的高压线,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公安机关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部门,尤其是基层公安民警,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公安机关的形象,文明执法尤为重要。我们要在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上狠下功夫,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执法过程中,既强调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强调自身在执法过程中的文明、友善,平和、理性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塑造形象的有机统一。

        (二)有效打击,严密防范违法犯罪。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如果一个地方发案率居高不下、发的案件破不了,群众就会感到不安全,没有安全感。作为肩负着打击犯罪职能的公安机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最基本的就是要从提高打击效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着手,革除一些打防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和制约着打防工作综合实效发挥的问题。一是要改变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部分民警和一些基层领导认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关键在于打击,只要保持严打的势头就能震慑违法犯罪,忽视了防范在整个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打击是一个事后处理形态,条件是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已经造成,已经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而防范是一个事前处理状态,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没有造成,案件发生后即便是很快破了案,但是事实上至少已经对受害人的心理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已经使群众感到了不安全。所以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端正态度,正确看待“打”和“防”的位置,做到将防范工作前置。二是要改变打防工作两层皮现象。当前,很多基层公安机关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打”“防”脱节问题,“打”、“防”工作两张皮,刑侦工作和派出所工作两张皮。基层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既要做要各种基础性工作,又要搞好打击和防范工作,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造成防范防不好,打击打不好,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派出所忽视了自己的最基本的工作是防范。刑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刑侦专业力量和技术上的优势,对派出所侦破一般案件工作应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而基层派出所的优势又在于信息渠道畅通,线索来源广,故两者的优势的有机结合将能有效提高综合打击效能,促进安全防范工作,进而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三)加强案件回访,提高群众安全感。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他们可能一生也遇不到几起案件,特别是一些刑事案件,每一起案件的发生都会对普通老百姓在造成不小的伤害和影响。案件发生后,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是对受害群众心理上最大的抚慰,案件侦破后,民警不定期的回访,向群众宣传和讲解安全防范的常识,让群众时时感到了民警就在身边,这对群众迅速摆脱因发生案件带来的伤害,提高安全感均有着重要意义。即使对未破的案件,民警的多次走访可以使群众直观的感受到公安机关在尽力侦破案件,也能将其不安全的看法降到最低。所以说,对已发案件的走访和回访是提高群众安全感一个有效途径,部分民警认为案件侦破之后就万事大吉了,缺少与案事件当事人的沟通。而通过回访可以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了解公安工作处理事情的依据和案件进展情况,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回访打击处理人员和案事件当事人。刑侦、派出所等办案单位,对办理的刑事案件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案件当事人,逐一登门回访,对已经破获的案件,询问当事人是否满意,告诉他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未破案件的当事人,要向他们通报采取的工作措施,表明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决心。二是回访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案发地群众。案发地所在地派出所要及时向群众讲解案件进展情况,增加案件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控制以讹传讹情况的发生,杜绝群众之间歪曲言论的流传,影响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安全感。

        (四)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夯实提高群众安全感的坚实基础。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搭建起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重要抓手,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好坏,直响着群众安全感提高。我市****年*月,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以来,全市共建社区和驻村警务室***个,警务室共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人。通过全体民警的努力工作,群众的安全感有较大的提升。但由于专职社区民警“专职不专”,“十项任务”落实不够等原因,我市群众安全感在全省仍处于落后位次。因此,必须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真正把警务室建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一是要配齐配强社区民警。实行*区*警或*区多警,社区警务室必须配备*名以上工作责任心强、熟练掌握“三懂五会”知识的民警担任专职社区民警。乡镇派出所除所长外都要兼职警务室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个小时。二是全面落实“十项任务”。社区和驻村民警要按照“组织治安防范,指导治安巡逻;走访服务群众,帮助排忧解难;排查民间矛盾,化解治安纠纷;管理实有人口,落实管控措施;管理场所行业,强化阵地控制;掌握社情民情,发现敏感问题;采录更新信息,服务实战应用;配合案件查破,摸排提供线索;宣传交通消防知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专职社区民警不承担“十项任务”之外的其它硬性任务,非特别紧急情况不得抽调社区(驻村)民警离开辖区参加其他专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区民警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要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四是认真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开门评警”等警民共建活动,增进警察和群众之间的感情。社区和驻村民警每月要召开不少于**人的辖区各界群众座谈会,向群众通报辖区治安状况,报告上月工作,面对面接受群众提问,征求意见和建议,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提高群众安全感。

        (五)严密社会面防控,遏制“两抢”案件发生。要进一步精简机关,整合警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当前要学习新乡警务机制改革经验,把公安机关摆在街面上的交警、巡警、刑警等主要力量汇聚起来,攥成一个拳头,集中到派出所去。并且要通过精简机关、撤销分局、局所合一,最大限度地推动警力下沉,充实派出所力量,确保每一个派出所都有能够满足实战要求的充足警力。通过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实现了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大大提高了见警率和管事率,严密社会面防控,遏制“两抢”案件发生,拉近公安机关、公安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提高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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