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某某(十三)
没有证据就是白忙乎
“无论办什么案子,都必须讲证据。证据充分,办起案子来信心十足;证据不充分,哪怕只是一两个环节扣不上,办起案子来就会底气不足,心是虚的。”*说这番话时慢条斯理。他说,干了十多年的刑侦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充分掌握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搭。 去年5月初,*曾遇到一起比较棘手的抢劫案——某盗窃分子把偷来的铜拿到废品回收站去卖,在买方付好钱后,盗窃分子借口买方在秤上做了手脚,要把铜拿回去。争执中,突然驶来两辆摩托车将收废品的人前后堵住,合伙将其暴打了一顿,并把铜强行抢走,钱却不还人家。接到报案后,*和他的队友通过分析案情,初步认定是一起抢劫案。但抓获的那个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抢劫事实,又因案发地是在一个巷子深处,寻找目击证人相当困难。 为了找到充分的证据,*和他的队友采用了最传统的侦破办法。第一步,对犯罪嫌疑人所经过的整条路线进行实地勘查,调取所有与案件相关的监控录像;第二步,连夜走访案发周边的村民,将每个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记录、整理、比对、指认;第三步,将事实证据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链。*说:“这三个步骤说起来很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相当复杂琐碎,我们前前后后跑了十多趟,走访的村民上百个,光笔录就有好几本。”但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充足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只好俯首认罪。 不能让人牵着鼻子走 由于目前犯罪情况、状态以及发展趋势和以前都有了很大变化,从而加大了刑事侦查工作的难度,所以,对一名刑事警察而言,不但需要掌握先进的刑侦技能,找到充足的证据,更要能熟练运用犯罪心理学。*说:“更多的时候,我们和犯罪分子打的就是一场心理战。比如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后,你怎样才能让他供认不讳呢?这就需要你动一番脑筋,不能让人家牵着鼻子走。” 2006年夏天,*派出所接到一起抢劫出租司机的案件。这起案件的过程并不复杂,一名有吸毒史的犯罪嫌疑人在浒山叫出租车至*,返回途中由于毒瘾发作,先是在某诊所买了一根针管到出租车上注射,接着在回到浒山下车时声称自己身上没钱,不但拒付出租车费,反而抽出一把刀威胁出租司机并抢走车上现金。事发后,根据出租司机报案,*和他的队友很快就抓到了犯罪嫌疑人。但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只承认没付车费,其它的一概不认。无论办案人员问他什么,他要么回答“不知道”、“没有”,要么就低着头不说话。 *知道,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实施心理战术才能奏效。他们这一次采取的是“反证”法。犯罪嫌疑人既然不承认作案时身上带着杀猪刀,那就通过对他父亲的走访笔录,证实他说的不是实话;他既然不承认曾在某诊所买过一次性注射器,就通过该诊所的证人来证实他在撒谎;他说没抢劫出租司机的现金,那就通过监控录像以及目击证人证实他在否认事实……当所有的否认和隐瞒都被证据揭穿之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终于彻底瓦解,最后不得不交待了犯罪事实。 *说,在和犯罪分子的较量中,反向思维很重要。因为现在很多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都比较强,他们经常会制造假象或隐瞒事实真相,以借此逃避法律制裁,甚至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有意破坏现场,给刑事侦查工作设置障碍。如果我们只凭表象轻易作出判断,就有可能让犯罪分子溜之大吉,使之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要对当事双方负责 近年来,以*为主侦破的案件每年都在30起以上,而且无一起出现差错或被投诉案件。对一个二类所而言,这样的成绩相当不易。用*派出所教导员王志华的话说就是:“*不但是我们所的骨干力量,而且,他的耐心、细致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一直是其他民警学习的榜样。” 关于*的工作责任心,有一个案例最能说明问题。*年*月,*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据报案人员称,其被盗金戒指、玉镯、钻石项链、手机及少量现金等共值*多元,但当*和他的队友辗转数月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后,其供认的赃物总计只有*余元,与失主报案的案值相差悬殊。究竟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全部供认,还是失主自己搞错了?在审讯中,这个问题一直萦绕着*。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和他的队友一边更加详细地审讯犯罪嫌疑人,一边到被盗家庭调查情况。可是,无论怎样审讯、调查和推断,中间的差额还是“悬”在那里。结案的时限快到了,*最后一次来到失主家里,严正地说:“希望你们密切配合我,把案值真正弄清楚。”于是,在他的监督下,失主夫妇将家中来了个彻彻底底的大检查,最后终于在杂物间将报案时称被盗走的一副金耳环、一只玉戒找了出来。原来是犯罪嫌疑人曹某在行窃时被主人察觉,慌乱中将上述物品随手一扔便逃离现场。真相大白,*松了一口气。 “我们的职责就是弄清事实真相,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想当然。”*说,对一名刑事警察而言,一个案子在未彻底了结之前,如果偏听一方,就很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真到了那个时候,社会的负面影响就大了。所以,每接到一个案子,*都会加倍审慎和小心,凭着对当事双方负责任的态度,一步步求证,一环环解疑,直到弄清全部真相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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