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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化公正廉洁执法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1年08月1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体制转型、局势动荡”时期,人们思想多元化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凸显。*年,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有关成员单位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公安部门作为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国家专政机关,面临错综复杂的局势,也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予以了新期望、新要求,如何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俨然已成为公安机关在新时期下面临的核心问题,而公正廉洁执法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因此,强化公正廉洁执法是公安工作的当务之急。下面,笔者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公正廉洁执法阐述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不牢,要求不高,执法不严。部分民警责任心不强,没有树立长期吃苦耐劳的精神,抱有“不求有功,只求无过”的态度,执法理念不健康,存在拜金思想,不同程度存有吃、拿、卡、要和冷、横、硬、推的现象。另外,个别民警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主动学习“充电”意识,法律不精,业务不强,在工作中怕犯错误,怕被投诉,怕担责任,存在着不敢执法、不会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特别是我市开展警务机制改革以后,部分民警存在得过且过的“懒惰”思想,不能与先进的体制、理念与时俱进,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客观发展,致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二)工作不认真,法律不明白,业务不熟练。少数民警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运用不熟练,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不注重执法证据,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对于此问题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对公安业务法律常识不熟练,对于问题不知道如何该正确处理,在办案环节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二是徇私舞弊,办理“人情案”,对自身有“好处”、有“利益”的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相反,则不遵循“人性化执法”理念,加重处罚,这些都是引发上访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未体现出人性化执法理念。随着社会发展,公安管理模式的改革,国家陆续制定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但由于在日常工作中,缺少对相关法律条款的宣传,许多群众对此不了解、不清楚,致使在办案过程中时有工作开展不顺利情况的发生。另外,少数民警也存在缺乏“人性化执法”理念,对于可罚款、可教育的均予以罚款,引发群众意见较大。

        (四)证据意识不强,公平公正的服务意识欠缺。当前还有不少民警在接处警、办案过程没有证据收集意识,没有使用录音笔、摄录仪器等取证设备的意识,甚至还存在着抵触情绪。在现场勘察、案卷整理时收集证据马虎,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案件迟迟不能侦破,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时,没有在特定环境内进行,讯问笔录记录不完整,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争议,引发上访起诉。有的民警还不公开、公正处理案件,搞暗箱操作,做出不符合实际的责任认定,侵害群众利益;对于加强证据收集的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各项制度未落实、不完善,缺乏自我管理的主动意识。

        (五)信息化建设不积极。受经济条件和守旧思想的制约,不能认识到科技信息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普遍积极性不高,教育培训跟不上,工作机制不健全。民警接处警以及日常摸排走访工作中,没有及时将警情信息录入公安系统,给以后相关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执勤时,对于警务信息平台、“新警翼”等信息化系统应用较少,不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公安工作战斗力。

        二、如何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积极转变思想,坚持与时俱进。观念的更新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公安机关要打破思维定式,更新思维模式,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站在改革发展的高度,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切实抛弃“冷、硬、横、推”陈腐执法态度,实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理念,真正做到严格、公正、规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思想,在接待每一个群众,处理每一件求助,查处每一起案事件时都要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工作规范,在接待、处警活动中实施阳光作业,打造阳光警务,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着实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打造坚实品牌,确保公安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二)规范民警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一是通过开展“学法、背法、用法”活动和有针对性的培训,解决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引用法律条款不准、法律文书中表述不当、法律程序履行不全等问题;二是在案卷审批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环节上的疏漏和差错,保证办案质量;三是法制部门充分发挥法制把关、法制检查的重要作用,针对民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案例点评、重点辅导等措施,予以有效解决;四是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出现问题,各负其责,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五是在全体民警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把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公安法制建设工作呈现崭新局面。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着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针对当前不少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的情形,通过社区走访,制作法律法规宣传板块,进行普法讲座等方式,使群众进一步懂法、守法,一方面对于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对违法犯罪人员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同时,公安机关还必须坚持眼睛向内,敢于揭露自身矛盾、正视自身问题,下决心解决问题。特别是内部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乱收滥发、违反“五条禁令”、警车闯红灯、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定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认真梳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让群众满意,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证据收集意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公安工作效能。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积极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工作中,虽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活动,但由于没有收集相关证据致使案件办理进展十分缓慢,即使案件办理下来,法律文书缺失、内容不全面也极易引发上访事件,因此,民警要充分应用录音笔、摄录机等执法记录仪器,使案件办理更加的迅速,客观事实更加确凿,切实体现公安执法办案公正性。同时,公安机关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当前违法犯罪活动特征,依托治安监控设备、公安警务信息平台、“大情报”等公安现代化设备和系统,充运用科技手段来实现“科技强警”,提高工作效能。

        (五)强化舆论导向,积极树立正面形象。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主流媒体沟通、协调,畅通宣传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特别是宣传那些执法为民、无私奉献、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安精神”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公安良好形象。一是充分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如采取与电信部门“双赢”方式,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向群众发送各类预警信息和公安工作动态;如警示教育基地采取培训兼职交通安全宣讲员,将警示教育工作前移到机关、团体、企业、学校,让一些最有说服力的违法服刑和在押人员走上讲台等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二是与新闻媒体部门开展有效协作,通过合作、交友、共建等方式,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商,以及动向信息共享,加强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情感纽带与桥梁。同时,加大宣传部门的人员配备、装备与经费投入,做大做强公安宣传部门,逐步增加对新闻媒体影响的作用和分量,实施对媒体舆论的阵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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