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公安机关如何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地将这工作做实、做好。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就要坚持立足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中,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切入点,从大局出发,从细微入手,扎扎实实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改进不足,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三个发现” (一)发现队伍建设中的不足和欠缺。*总书记在调研指导公安工作时曾指出,“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两个原则,抓好队伍建设,解决好了人的问题,剩下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一是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曾明确指出:“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警察工作的特殊、使命的神圣、任务的艰巨,决定了治警务必从严。从“大讨论”、“大接访”到 “大走访”,从“五条禁令”到“五个严禁”,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到“三基工程”的全面验收,公安工作正规化、专业化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了特色、成绩和辉煌。当前,公安机关又面临着新一轮严峻的挑战,越是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越是要从严管理队伍,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要通过继承和发扬好“大走访”的好经验、好作风,从根本上打牢为民服务的根基。二是坚持“从优待警”的原则。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及社会矛盾的凸显,民警们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地奋斗在基层工作一线,长时间超负荷的劳动和付出给民警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公安机关在注重提倡民警努力工作、勤劳奉献的基础上,更应注重落实“从优待警”政策,领导干部要多走访、多慰问、多关心民警,切实做到服务基层、服务民警。协调县委、政府,在政策上、经费方面对公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为县局民警落实执勤补贴,保障民警工资、岗位津贴按规定足额发放到位。县公安局也要科学组织实施民警年休假,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落实节假日休息和补休规定,年内,各单位民警休假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二)发现公安执法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不足和欠缺。“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孟建柱部长在南京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会议上多次就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强调。民警要把握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在执法办案、纠纷调解等细节和规范上下功夫,做到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每一块都有章可循。这既是服务大局、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由之路。着重解决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素质不过硬、执法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运用科学发展观引导民警发现目前全局行政、刑事执法中还存在哪些不足和欠缺,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执法的公信力。 (三)发现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和新要求。各警种、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了解群众需求,体察群众情绪,把握社情民意。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干什么;老百姓痛恨什么,我们就打击什么;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我们就集中整治什么,想方设法把群众关心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努力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拓宽眼界,增强政治敏锐感,切实做到“三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增强多视角、多角度、综合性、全局性的维护社会稳定理念。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十分复杂。经济形势变化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正在逐步反映和折射到社会稳定领域,诱发违法犯罪、诱发极端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明显增多,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继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继续加大,公安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也更加丰富。孟建柱部长提出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带来的新挑战,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素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通过走访社会各阶层,拓展视野,树立起多角度、多视觉、综合性、全局性的维稳观念,为维护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深化认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重要意义。孟建柱部长在*调研时指出,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突出、治安任务繁重的形势下,公安机关应把将扶危济困、救助群众、纠纷调解等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基层公安民警的重要指标,把增加了多少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了多少不和谐因素作为考察一个地方公安工作的关键要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公安机关要以宽广的眼界把握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在走访中倾听群众呼声,真心沟通、真心服务,从小事做起,从小困难帮起,从小案破起,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赢得了辖区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切忌因为自身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群众的不理解,增加社会的不和谐。 (三)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当前,公安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大为增强,执法要求更加严格、监督更为严密。公安机关必须更新执法观念,把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在“大走访”中注重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依靠法治措施加强社会管理、打击各种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依靠法治理念教育广大民警,用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思想武装头脑,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三、立足本职,跟进中心工作,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一) 与 “关注•倾听•改进”民意调查活动相结合,组织民警换位体验,了解群众疾苦、密切警民关系。部署各警种、部门各基层单位根据不同警种岗位工作特点,明确具体要求、形式、内容。一是要组织基层民警深入工厂工地、集贸市场、田间地头等生产劳动一线,深入群众的工作环境、住宿环境、饮食环境,采取义务劳动、跟班作业等形式,体验劳动生活。二是要组织基层民警深入到孤寡老人、失学儿童、残疾人、外来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家庭,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真实生活状态,亲身体验群众生活,体察群众冷暖,体味群众疾苦。三是要组织窗口单位民警深入到执法服务一线,开展“如果我是办事群众”换位思考活动,切身体验群众在处理案件、事故、办理证照时的感受,自觉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四是要组织机关民警深入公安工作一线,亲身体验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现状和困难,体验一线辛劳,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通过深入基层观摩、换位体验,进一步了解基层、了解群众,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二)与社区民警“两述两评”活动相结合,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大力加强“阳光警务”建设,有力规范民警执法执勤和服务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强内部考核,接受外部监督,征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警务室为依托,大力开展驻村民警“两述两评”活动,推进驻村民警认真履行安全宣教、巡逻巡查、平安创建、入户走访、绘制图表等五项职责,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推进平安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通过开展“两述两评”活动,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载体,完善机制,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关注民生,收集警情民意,拓展便民、利民服务范围,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锤炼基层民警综合素质,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强力打造社区警务工作“阳光工程”,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规范奖惩激励机制,大力推树典型,推动民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三)与全年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相结合,实现全县公安工作新跨越。要紧紧围绕“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目标,民警要深入一线,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整治治安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进一步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以公安中心工作的成效检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 此外,我们还要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和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抓手,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努力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改进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服务群众工作水平、行政管理水平、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实现*县公安工作新跨越,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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