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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基层“法制练兵”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1年08月1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确定的“三项建设”之一,是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基层民警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力军,其执法素质、执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基层公安机关要把法制练兵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教育训练的中心环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法制练兵工作,切实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素质基础。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基层“法制练兵”工作谈几点浅显的认识。

        一、强化措施,提高练兵的自觉性。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要求,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切实做到“要求民警做的我先做,要求民警会的我要熟”。二是执法部门重点学。在普遍练兵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国保、治安、法制、刑警、经侦、交警、派出所等主要执法部门和基层一线民警的法制练兵活动要重点组织。要围绕易犯、易错、易忽视的执法问题,定期组织办案民警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挑刺”活动,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可能造成的后果,举一反三,提高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的能力。三是考警先考长。可以实行逢会必考,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掌握法律水平情况进行测试,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工作考核,形成各级领导带头开展练兵活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练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形式,提高练兵的针对性。一是专家辅导。围绕公安常用法律、国家颁布的新法律定期聘请法学教授、资深法官、检察官开设辅导讲座,开阔民警视野、拓宽工作思路、培育法律素养、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庭审观摩。围绕引发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法院可能作出无罪判决的刑事案件、容易引起争议的“零口供”或定性有异议的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等典型案件,组织办案民警参加案件的庭审,把法庭当“课堂”,跳出公安看执法,通过旁听自评,查找不足,加深民警对法庭调查等诉讼环节的认识,促使民警从诉讼的角度出发,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更加明确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据规格和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取证环节,从而提高办案民警的刑事办案水平。三是以案释法。结合执法实践,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梳理,从最基础的(讯)询问笔录制作、法律文书填写入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为基层民警实际办案提供帮助。

        三、落实考核,提高练兵的实效性。考试考核是检验练兵成效,提高民警练兵积极性的有效手段。一是“定期考”。以基层所队为单位,围绕民警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每周组织一次考试。二是“点将考”。政工部门每十天对各单位自测情况进行检查,采用定对象、定名额、定时间的方式进行抽考。三是“集中考”。每月采取网上在线考试的方式对民警主要法律知识的熟悉、理解程度和实际运用水平进行测试,全体民警每人每月参加各类考试不得少于三次。网上在线考试可以改变法律知识学习和测试手段单一、枯燥的弊端,有效地激发民警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兴趣。

        四、健全制度,提高练兵的积极性。一是健全民警执法考核制度。要严格落实“四个一”的苦练基本功制度,坚持基本法律知识每月一考,对考试不合格的民警,脱离执法岗位,参加法律知识补训班,直到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二是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日常执法把关审核,对执法办案中违法违纪及失职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健全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民警执法档案的要求,对执法岗位的每一名民警建立执法档案,落实专人管理,详细分类记载,将民警办理案件情况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竞赛情况,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作为民警评选先进、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从而调动民警参加法制练兵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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