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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议如何加强对经常性思想工作的组织领导

    时间:2011年08月1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经常性思想工作是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打基础、固根本、稳定部队的重要工作。虽然近年来省消防总队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先后开通《南粤消防政工网》、印发《关于大力加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两个经常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心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在广州等地开展政治工作规范化试点和心理工作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心理骨干暨心理咨询师考级培训等,要求各地、各级消防部队加强对经常性细想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

        但从目前一些单位的情况看,组织领导方面仍很薄弱,主要有三难:一是形成合力难。司、政、后、防四部门讲齐抓,军政主官讲共管,实际上只是少数人“唱独角戏”;讲人人有责,往往出现人人都抓,人人都不抓实的局面。二是信息收集难。机关掌握部队思想的途径,主要是打打电话,看看材料,听听汇报,即使了解到一些情况,也只是“点代面”,难以及时掌握全面及倾向性问题,难以提供确实的决策依据。三是检查指导难。消防部队点多面广,驻地高度分散,机关难以及时进行检查,因而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易及时发现和纠正。有的仅凭经验印象判定,凭印象办事。如何摆脱“三难”,走出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低谷呢?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深功、实功。

        一、强化职责观念。机关合力难形成,共同职责观念不强是重要原因。往往司、后、防部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看成是政治部门的事,而政治部门中,一些业务处室又把它看成是组教部门的事,加之机关习惯于“任务条条下达,条条负责落实”,致使机关干部不能把经常性思想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共同任务,自觉地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道去做,一道去抓。

        对此,笔者认为,应把增强“合力”作为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强化。首先,要依据新《政工条例》及《纲要》的要求,引导机关干部尤其是部门领导认清加强部队政治建设是新形势下部队建设的客观导求,加强经常性思想工作是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保证,这不是哪个部门、哪个处室的事,而是党委工作的大事,是机关的共同职责。从而使机关干部从思想上增强群抓群做的整体意识。其次,要结合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述职或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机关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查一查每人在每个工作阶段,业务工作做了哪些事,思想工作做了哪些事;算一算下基层的天数,做业务工作与做思想工作的时和量;算一算,业务工作和思想息工作之间的比例。使官兵认识到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薄弱状况,从思想上增强做好思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领导统筹协调。机关协调关键在领导,但实际上在有些单位、部门讲协调工作,讲统筹兼顾抓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但往往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实际上仍是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有名无实。

        要扭转这种状况,笔者认为,要从党委做起,坚持抓好四项措施的落实。第一,坚持党委研究部署工作要分析部队思想,提出要求,保证思想工作上位;第二,坚持开好办公会,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时,既要安排业务工作任务又要提出思想工作要求。第三,坚持做到不论哪个部门发指示,部门领导都要结合工作对思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或要求,不论哪个部门工作组到基层,都要顺便检查一下思想工作,回来后做口头或书面汇报,从而形成 “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好局面,提高思想工作的及时性。第四,政治部门要坚持做到专人分管,定期检查分析,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实施不间断的监督指导。通过四项措施的落实,司、政、后、防各机关部门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改变过去“单打一”的被动局面。

        三、加强宏观调控。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从领导上实行层级控制。主要以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为主要方法,以各级各单位思想工作的职责为标准,坚持一级查一级,一级抓一级,从领导上形成总队抓支队,支队抓大队,大队抓中队的逐级控制,逐级负责的局面,保证思想工作领导的落实。二要以先进、后进单位为主,实施重点控制。通过对重点单位、重点工作的检查分析,推广带规律性的经验、方法,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和推动思想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思想工作的全面落实。如去年总队在广州支队番禺大队开展政治工作规范化试点,并及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要实行超前控制。经常性思想工作具体、量大,涉及面广,光靠总队、支队实施指导难以面面俱到。因此,需要把解决一段时期部队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收集信息、检查了解、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把握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动权。

        四、健全落实制度。要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一靠自觉,二靠制度,没有一定的约束机制,组织领导就难以全面落实。为此,笔者认为,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并落实经常性思想工作的相关制度。

        一是定期汇报分析制度。中队、大队要落实对部队思想每月进行一次分析的制度,并将情况及时报上级机关。总队、支队党委每季度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政治工作例会,对全部队的思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实情。

        二是机关协调制度。机关党委对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司政后防四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政治机关要积极主动,其它部门紧密配合,各部门组织工作组下基层,在可能的情况下,都要对经常性思想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听取并及时了解部队思想状况。

        三是信息收集制度。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部队的思想动态,各级尤其是机关要建立多种收集信息的渠道,第一种是汇报收集,主要收集各单位和工作组的汇报情况,第二种是重点情况收集,由基基单位反映,上级业务部门了解后,将其思想变化的起因,发展状况分类登记,为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资料。第三种是对口信息收集。可以分别建立司、政、后、防业务对口的信息收集制度,如司令部收集训练中的思想动态、防火处收集监督检查中的思想反映等等。通过对口信息收集,不仅能较好地掌握某一方面的思想动态,而且可以促进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一道去做。第四种是思想骨干反映情况收集。政治部门可以在各基层单位设立思想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定期不定期地将部队思想动态进行反映报告。第五种是广泛信息收集。政治部门可以在政工网站开辟疑难问题解答专栏或信箱,通过疑难问题的收集和分析,掌握部队官兵较深层次的思想动态。

        四是调查研究制度。对部队的各种思想反映及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政治部门都要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对问题的性质、原因、发展、利弊进行分析,区别不同类型,找出内在规律,并向党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五是奖惩制度。为了调动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干部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可以制订一定的制度和措施,如凡是评比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等,要把经常性思想工作成效作为评比的一项标准,成效显著的,可以提前提拔使用。凡是没有基层工作经验,不会做思想工作的干部不要调入政治机关,政治机关不会做经常性思想工作干部的要下基层锻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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