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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现阶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时间:2011年08月1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部队存在的警力不足,消防站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消防部队的执勤备战工作,部分地区的矛盾还非常突出。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它将有效地弥补公安消防队远离企事业,镇(街道)和警力不足等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支队伍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作用也日趋明显。现就如何发展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消防力量浅谈几点见解。

        一、主要问题及分析。

        飞速发展的经济和严峻的火灾形势,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工作理念、体制建设、监督模式、消防装备等面临着巨大挑战,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一)队伍建设与资金困难的矛盾。个别地方政府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经费无来源,队伍迟迟建不起来。一些地方队建起来了,但经费、装备保障跟不上,出现“建队容易养队难”的现象,消防队发展缺乏保障,整体建设水平明显落后,发展很不平衡。

        (二)队伍编制与性质不确定的矛盾。一些专职消防队建立的较早、管理较完善,但是因为性质的难确定,已经陷入了非行政、非事业 、非团体、非群众组织的“四不象”尴尬境地 。由于性质的不确定,导致在人事、经费、工资、保险及其他待遇多方面的无章可循,队员思想难以稳定。有的专职队已经出现队员跳槽现象,部分在队人员得过且过思想严重。

        (三)发展壮大与人员素质不高的矛盾。一些队伍由于人员不稳定,素质不高,队员工资福利待遇不高且难以保障,导致人员流动频繁。加之队员岁数偏大,负担重,想法多,而工作责任大,实惠少,因而出工不出力,处于谁能管都不管的境地,不利于发展完善。

        (四)责任大与权限小的矛盾。多种形式消防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警力少、事务多、忙不过的缺陷。但是,由于其性质难以确定,队员包括队长以何种身份去实施辖区内大大小小的企业、厂矿、公共场所、市场的消防管理、监督、检查,却面临着有力使不出、有人用不上的尴尬局面。如何解决镇(街道)专职消防人员的消防监督问题,成为消防工作中防火力量的生力军,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五)要求高与管理水平低的矛盾。当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都由镇(街道)出资招人、添置设置而成。人员构成复杂,有退伍消防兵,其他军种退伍兵,社会人员、关系人员,其中有本地的、外省的。有的队一年到头不学习、不开会、不训练、不战评,个人器材装备差,但又不积极争取业务经费,得过且过。有的车辆器材装备无人保养,导致在火灾扑救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目前多种形式消防队的发展日趋走向成熟、稳定的情况下,尚没有一个就如何规范、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的管理办法及量化标准,致使在队伍管理上各自为政,五花八门。

        二、对策研究。

        (一)争取支持,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按照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总体目标,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解决消防力量不足,改善城乡消防站布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需要,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消防网络体系。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机制,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推动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建设和发展。同时,提请人大、政府对当地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和《消防法》贯彻情况进行检查,以此引起人大、政府的重视和关注。通过政府行文的形式,把社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体现为政府行为,在政策上加强引导,在落实上加强监督,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公共安全建设、城市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视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并加强领导和协调,从财政*收或城市维护经费中,设立消防经费项目,以保障营房装备建设和队员福利。

        (二)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结合区域经济状况实际,实行专职专用、一员多用、义专结合、保消结合、城乡结合等做法,只要有利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各类组织都应当予以认可、肯定。在城市商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经济较发达的相邻乡镇,着手发展由政府批准建制编制,承担区域性灭火任务的市办、县办专职消防队。

        (三)加强训练,不断增强队伍综合战斗力。公安消防队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协助加强训练,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灭火作战能力。每年要下发年度工作计划和练兵大纲,供各企专队伍参考执行;每年举行多种形式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促进灭火战斗力的提高;每年组织多种形式消防人员开展一次轮训,提高消防技能;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队伍联合灭火演习,提高联合作战能力;定期召开多种形式消防队长例会,对联合作战扑救的火灾及时组织战评总结,开展战术交流研讨;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每月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一次工作,以便公安消防部门能及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由公安现役、专职、义务、志愿、合同制等消防队伍参加的协同作战训练和演练,提高战术技术水平。

        (四)通力协作,建立社会联动的灭火救援防控体系。现在,多数乡镇消防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是专职消防队,他们有固定的营房、专用的车辆装备、专业的队员和组织形式。这无论是战斗力的形成,战斗力进步,还是乡镇预防火灾,处置突发性事件,都是极其有益的。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使农村消防安全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必须在村委建立义务或志愿消防组织, 在火灾发生初期能遏制火灾蔓延趋势,给增援力量到来提供足够时间,就能达到建立队伍的效果。只有通过多方合力,真正建立起“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龙头,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骨干,村义务消防组织为补充”的三级消防力量体系,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就会全面提升。

        (五)发挥职能,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建立后,公安消防部队要积极引导这支队伍,合理拓宽和延伸工作触角,充分发挥“三个职能”。一是灭火救援职能。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他们熟悉辖区地形环境、技术力量稳定、保护距离就近、广泛深入群众等诸多优势,以解决公安消防队辖区保护半径过大,消防警力、装备严重不足的矛盾,填补公安消防部队对扑救乡镇火灾的距离真空和时间真空,及时扑救各类初期火灾。二是宣传培训职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当地接触面广,是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普法工作最具优势的有生力量,只要采取合理的活动载体,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就能达到消防宣传的作用。三是检查指导职能。合理借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力量,深入单位、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单位查改火灾隐患,就能达到隐患消除的前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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