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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公安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些方法

    时间:2011年08月2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周恩来同志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新时期,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历史使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处在社会治安战线的最前沿。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保持公安机关健康发展、确保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汹涌,面临外来思潮的冲击,人们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就现阶段来看,大环境之下,公安队伍中少数一些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个别干警曾经不计报酬、公而忘私。今天,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们却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以权谋私,腐败枉法,败坏了警营形象,沦为金钱的奴隶。

        因此,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净化队伍,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顺利完成党赋予公安机关的使命,弘扬时代精神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刻不容缓。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这里,我们不妨先参考国外反腐对策的一些成功做法,以加强我们这项工作的针对性。

        对于警察队伍中腐败现象,西方学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滥用权力;仗势欺人;打人骂人;刑讯逼供;放纵犯罪;颠倒黑白;借工作之便“顺手牵羊”,捞取好处;权钱交易;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做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后台,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在警察机关内部形成贪污受贿集团,直至当权者卖官鬻爵等。国外警界在反腐斗争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崇尚权力制约学说。他们认为,授予警察官员权力以后,如果没有相应的、有效的控制机制,权力就有可能被滥用,就会产生腐败现象。他们认为,对权力进行约束和控制,是从根基上对腐败加以遏制。基于此,国外警界把法制看作是清除腐败痈疮使警察队伍的机体恢复生机的手术刀,以法治腐是国外警界反腐败的主要对策。

        我们姑且用鲁迅先生“拿来主义”的方法看待国外对警察队伍腐败问题的对策。

        个人认为,公安机关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系统统筹的工程。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重视思想的源头,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教育预防机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是拒腐防变的一项根本措施,我们要针对性地对民警进行拒腐防变的警示教育、宗旨教育、法律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邓小平非常重视解决思想问题。他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另外,对于党内出现的少数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制。”公安机关担负维护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使命,权力在手,思想容易发生变化,往往不能正确对待物质的引诱,放松党性修养,滋长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官僚主义,这是产生不正之风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靠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从根本上提高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素质。我们要结合“三讲”教育,组织公安民警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章规范行为,切实解决好公安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解决好公安民警的理想信念这个党性党风的核心和灵魂的问题,使党员民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精神状态上有显著的进步,党员民警为人民服务而不谋私利的觉悟有显著的提高,和群众的关系有显著的改善。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人,用制度来做事,并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制度是个大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一)要全面推进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建设,确保公安工作有法可依。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根据新实际,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已有制度,逐步建立新制度,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制度保证”。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是人们的行为依据,是反腐倡廉有效形式和保障。要依法治警就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古往今来,任何一支军队,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约束,就不可能有战斗力,公安队伍也是如此。毋庸置疑,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一部分法律法规已经严重滞后,一些领域只有概略性规范,缺乏实际操作性。因此,部分公安民警执法时容易“剑走偏锋”。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定要加强法制建设。法制也是清除腐败痈疮,使警察队伍的机体恢复生机的手术刀,及时剔除腐败变质的痈疮,才能确保它不会蔓延开来,危及生命。

        (二)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纵观古往今来,权力一旦失去了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客观来讲,由于党内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集中起来容易,民主起来相对较难。强化监督机制,分为内部监督制约和外部监督制约。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应体现在内部层面上。要探索建立一种领导集体决定制度,充分发挥党委作用,在决策时提供一个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平台。强化内部监督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督察等部门的作用。强化监督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苗头,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要注意发挥民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让领导干部等决策者的一举一动置于基层民警的监督下,可以有效杜绝暗箱操作、违规违纪。第三,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阳光审查,专项整治。

        外部监督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深化警务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网络技术扩大警务公开的范围和拓宽警务公开的渠道。推行处理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公开裁决制度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人体伤害、法医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公开及窗口集中办证制度,首问承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完善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和暗察暗访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警务受理、处置群众投诉的现场处置工作,加强执法执勤活动的事前、事中监督,增加监督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其次,重视与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主动接受媒体监督,提高民警执法的公信力,提升警营形象,通过媒体这个渠道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第三,落实民警执勤过程中及事后监督,构建全程立体式监督体系。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利用网络平台提升行政执法办案的透明性,推行一事一审,严格把关。加强勤务现场的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事后及时对执勤效果进行评估、反馈。定期向社会群众发布相关资讯。

        第三,要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民警的职业认同感。不可否认,虽然广大民警的待遇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公安民警面临着工作和家庭两方面的巨大压力。保障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个别公安民警铤而走险的推手。加强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改革后勤保障体制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高薪养廉的思路,适当提高民警待遇。要从优待警,关心民警的生活。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民警的合理、正当需要,把民警的衣食住行、安危冷暖装在心头,挂在心头,为民警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为民警排除后顾之忧,这样同样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公安机关任务重大、使命艰巨。因此,在公安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意义巨大而不容逃避的命题,它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能否顺利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在公安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下定决心,找准方法,制定计划,把这项工作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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