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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1年08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应该说,近年来交警部门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事故预防工作成效还很有限,还远不能让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满意。究其原因,有我们自身管理方面的,但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不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交警部门单兵作战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观,也严重制约了事故预防工作的发展,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在此,笔者试就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作一肤浅之谈。

        一、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的总体情况

        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总的来说是在旧的事故预防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建立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的要求发展起来的,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那种仅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家孤军奋战,疲于应付的工作局面,有的地方政府领导对事故预防工作比较重视,多部门形成了一定的合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措施也比较有力,交通管理及安全设施的投入也较大;一方面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尚未形成,有许多地方的预防机制还流予形式,没有形成制度,政府重视不够,部门之间协调不力,联席会议特别是县级的多数还停留在发发文件、开几次会上,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事故预防的综合治理未得到有效开展。从总的情况看,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事故预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年、*年、*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连续实现三下降。今年上半年又取得了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受伤人数下降*%的佳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这充分反映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事故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道路交通环境的日益复杂,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现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的内部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有些矛盾和问题还非常尖锐,造成其难以适应新行势下事故预防工作的需要,必须不断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外部环境问题。

        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道路建设飞速发展,受管理体制和管理力量的制约,多数县乡农村道路处于无警管控状态,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已成为制约和束缚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尽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但实际情况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事故预防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小,对交警部门的支持不到位,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事故预防工作随意应付,相互间不能形成合力,交通安全管理大多仍由交警唱独角戏,有些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外部环境的不适应,造成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很难得到持续良性发展。

        (二)交警部门自身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交警部门和民警对事故预防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工作被动应付,不去主动防事故;有的存在一种交通事故防不胜防的消极情绪,缺乏防范事故的信心和决心;有的对事故预防的困难认识不足,工作较盲目。

        2、事故成因分析不全面。应该说,造成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外部环境上的,也有自身管理上的。有的交警部门对事故成因分析重视不够,分析不全面,只抓住问题的表面,忽视问题的实质;有的分析事故成因勇气不够,过分强调客观,很少从主观上找管理漏洞,查找自身管理工作中失控漏管的薄弱环节,导致事故成因分析不科学、不全面,制定的措施缺乏针对性。

        3、勤务安排不合理。从部局通报的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午后、凌晨这两个时间段事故发生仍较集中并呈上升趋势,而这正是我们交警正常“下班”而又路面失控的时段,这说明我们的勤务模式还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没有按照外界条件的变化和事故本身的特点及时改变勤务模式,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违法人员和车辆等不能进行有效管控。如:当前正值暑期和汛期,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夜间事故频发,若不适时调整勤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交通事故如何防得住?

        4、勤务制度不落实。“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规范”是对路面执勤的基本工作要求。但是,对这样的工作要求,有些基层交警部门只是落实了第一句,后面关键的两句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致使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依法查处。有的基层交警部门甚至连第一句话也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一到节假日、双休日,只留几个民警值班备勤,路面完全失控。

        5、源头管理不到位。源头管理工作必须抓到位,来不得半点虚假。那么,源头管理我们抓好了吗?没有。很明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抓好了,哪来那么多安全意识淡薄的交通参与者?车驾管把关严了,哪来那么多“职业杀手?路面管控严格了,哪有那么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事故隐患整改不深入。深入、细致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但有些地方事故“黑点”排查年年搞,却不注重于整治工作,只片面强调外部原因,不去主动工作。自己不能整改的,不去汇报,不去协调;自己能够整改的,不去认真抓整改,导致存在“只排查不整改”现象,“黑点”是排查出来了,事故仍然照常发生。

        7、职能部门事故预防不联动。就基层交警部门内部而言,也存在“单打独斗”现象,一谈到预防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路面大队、中队加强路面管理防事故,而忽视其他部门在事故预防中的职能作用。路面大队、中队只知道埋头苦干,孤军奋战;车管部门只强调如何热情周到地为群众办理牌证,如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事故部门只强调如何提高被动出警的速度,如何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事故;宣传部门只注重开展宣教活动,为宣传而宣传。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造成有关部门对事故预防缺乏主动性,未能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各部门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应有的协作、联动,没有形成事故预防工作“一盘棋”。

        8、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人的因素调动不起来,何谈事故预防。事实上,一些地方在用人上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制度不健全,该奖不奖,该罚罚不到位。这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风气,在很大程度上消磨了民警的斗志,挫伤了民警事故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风气下,人们只会消极应付,谁愿真正扑下身去防事故?

        三、构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是必由之路、治本之策。

        工作机制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在良好的工作机制运行下,工作会有序地进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亦是如此。在当前交警部门警力不足,道路交通管理任务与日俱增的现实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仅靠交警部门一家单打独斗,肯定难以有所作为,必须健全和完善现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走向社会,向社会借力,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形成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可以说,社会化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必由之路、治本之策。

        (一)构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必须强调政府领导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多种因素。交通事故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交通事故预防仅依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取得理想效果的,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另外,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情况看,事故预防是一项系统化、社会化的“政府工程”,综合治理是大势所趋。实行社会化综合治理,必须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个运转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依法确定有关主体在预防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践证明,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没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有关职能部门难以形成合力,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和综合治理也就成了纸上谈兵。政府领导,最关键的就是体现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上发挥统筹、规划、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定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议事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促进机制的完善并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实现交通事故预防有人抓,事故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构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通安全宣传的目的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改善交通安全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针对长期以来,交通安全宣传基本上是交警在唱独角戏,身单力薄、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的实际,要坚持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克服忽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错误倾向,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公安、司法、教育、新闻宣传、安监等部门要贯彻实施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各履其责并加强协作,积极组织联合行动,持续大力开展交通法规和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形成持续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三是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四是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让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深入人民生活的每一个空间,不断增强群众的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构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是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对交通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安监、交管、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使他们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有责任、有担子、有压力,通过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形成对交通安全隐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如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必须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改变安全设施严重滞后于道路建设的现象。交警、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必须加强沟通协作,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提请地方政府制定、落实整治计划,共同落实整改措施。实践证明,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关键在认识,只要大家对交通安全都重视了,形成合力了,隐患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取得成效。诚然,这一机制的最终确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构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工作机制必须强调交警主力军作用。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是我们的中心任务。我们要针对目前一些基层政府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实际存在的忽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象,积极向基层党委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提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设性意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争取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努力健全自身各项工作机制,在整体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引导,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降下来。

        1、在警务保障上,下好增加警力和提高民警素质“一盘棋”。

        事故预防工作中,人是第一要素,是事故预防工作成败的关键,人的问题解决了,事故预防成效也就出来了。这里面有三个因素,一是有没有人防;二是人愿不愿去防;三是人有没有能力去防。警力缺少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受警力缺少因素的制约,导致事故预防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开展,一些工作措施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农村事故预防工作,由于警力不足,致使一些时段和部分路段失管失控严重,因此,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加一线警力势在必行。交警部门要在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汇报增加交警编制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优化警力配置上下功夫,将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民警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事故预防的成败,这就要求民警主观上要重视事故预防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埋头苦干,乐于奉献。事实证明,如果民警缺乏一种崇高的敬业精神,人再多也没有,事故预防工作也不会有效果。各级交警部门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以制度管人、激励人,充分调动广大民警事故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求民警苦练基本功,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事故防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警力保障和激励机制,下好增加警力和提高民警素质“一盘棋”,真正使交通事故有人防、防得住。

        2、在业务管理上,要下好路面与车管、事故联动“一盘棋”

        基层大队、中队要将警力向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投放,坚持不懈地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路面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态势。同时,要下好路面与车管、事故联动“一盘棋”,使其充分发挥自身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车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守住源头,并充分发挥在车管信息方面的作用,运用于日常巡逻与事故处理工作中;事故部门要加强对事故信息的调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提高路面管理的针对性,解决事故处理与路面管理相互间的“脱钩”现象。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内部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车管、宣传、事故及路面管理等部门在事故预防工作上的责任,依此推动以事故预防为中心的各项内部工作责任制的有效建立。通过路面与车管、事故联动“一盘棋”,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在路面监控上,要下好相邻大、中队间联勤“一盘棋”

        下好相邻大队、中队联勤“一盘棋”,就是要整合公路沿线警力资源,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建立好对路面巡逻监控机制。加强路面管控,各级交警部门必须积极将警力推向路面,加强路面巡逻,增加有警时间和有警密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提高对道路的控制能力,切实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同时,由于受警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各地时间、空间上的管理盲区在所难免,因此,相邻大队、相邻中队开展联勤势在必行。相邻大队与相邻中队要建立健全联勤工作责任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预案和处警规范,承担相应的防控工作任务,实现资源互补。支队、大队机关与基层中队要实行联系制度,业务指导与参与实战并重,增强路面管理的机动性和针对性,从时间、空间上减少管理的盲区。

        4、在宣传教育上,下好交警、派出所、乡村组织联手“一盘棋”和交警、学校、家庭、社会联手“一盘棋”

        农民和中小学生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警部门必须不等不靠,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同时要下好交警、派出所、乡村组织联手“一盘棋”和交警、学校、家庭、社会联手“一盘棋”。如何下好这盘棋,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村是突破口。只有以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示范村建设为突破口,带动对公路沿线中小学生和农民的宣传教育,辐射一个区域,才能早见效果,早出成效。要尽快建立农村交通管理宣传网络,建立以交警大队为龙头,以交警中队为纽带,以乡镇派出所为后盾,以村委会为基础的四级管理宣传网络,把管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支线,延伸向基层,延伸向交通管理的“死角”。特别是沿线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作用,在乡镇派出所、村委会的协助下,知难而上,坚决把交通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抓出成效来。学校、家庭、社会、交警要坚持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方针,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制教育。

        5、在源头管理上,下好重点人群、重点车辆单位、重点路段和时段等齐抓“一盘棋”

        所谓重点人群,主要是指重点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公路沿线农民,特别是重点驾驶员(除了平常所说的重点驾驶员,应将短期内经常交通违法人员纳入其中)。基层交警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重点抓好上述三个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要结合开展信息应用平台竞赛活动,摸清辖区机动车驾驶员、中小学生和沿线农民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推行户籍化管理制度并建立简易档案,将车辆、驾驶员管理与路面管理、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源头管理。要抓好重点单位的督查,深入到主要客运车辆单位进行安全督查,检查客运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真正到位,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督促客运单位持续抓好本单位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减轻路面管理上的压力。预防好事故,必须把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效管控起来。实践证明,集中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对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交管部门一定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摸清危险路段的底数,积极给政府当好参谋,并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整治任务。路面执勤民警要加大路面巡逻监控力度,牢牢把握住“四个重点”(重点时间、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天气),进行严格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总之,在源头管理上,不要顾此失彼,要坚决下好重点人群、重点车辆单位、重点路段齐抓“一盘棋”,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再次发生。

        6、在科技应用上,下好传统路面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一盘棋”。

        信息化管理是“三基”工作的一个重点,它能强化管理力度、拓宽管理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正成为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关键所在,基层交警部门要在加强道路管控的同时,大力加强信息化应用,下好传统路面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一盘棋”。证眼雷达等道路电子监控系统的合理设置,对交通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威慑和监督作用,运用这种措施能可以将有限的警力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路段、时段和违法行为的管理,一定要用活、用到位。同时,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加强科技应用和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建立一个全面、完善、科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和预测机制也势在必行。当前要特别抓好基层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应用,以基层平台为依托,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信息主导警务,使事故预防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有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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