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交警执法理念的几点思考
公安队伍建设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和保障。如何拴牢公安交警队伍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至关重要。现就如何加强交警执法队伍建设浅谈几点思考。
交警队伍执法现状与分析 交警站在道路交通执勤执法管理的最前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交警队伍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公安交警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近年来,公安交警队伍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培训和教育,民警执法队伍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大部分民警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服务观念得到了明显增强。但也有少数执法民警执法水平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为民服务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个别执法民警素质不高。执法民警的文化程度、政策法规水平、工作技能参差不齐。少数执法民警对待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态度粗暴、恃强赌狠,不按规定执法,影响了整个公安交警在社会各界干群心目中的形象。 执法环境恶劣。外部环境恶劣,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民警工作有畏难情绪;各类整治行动重叠,工作频率高,思想压力大,执法民警身心疲惫。造成工作不主动,执法力度、措施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 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执法过程中的细节不规范,执行制度不到位,执法行为不得当,人民群众不满意,特权思想膨胀、服务意识淡薄、漠视群众疾苦,以及在执法办案中耍特权、抖威风,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长期以来,民警在执法办案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重业务轻管理,重纠违轻教育,重处罚轻服务,对“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思想认识不到位。 公安队伍执法对策与建议 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抓好落实。在执法队伍中,要牢固树立“能干事、干实事、把事干好”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取之于车,管理用之于路,平安造福于民。公安交警执法是直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应当体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达到规范服务、务实为民的目的。进一步采取各种服务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和谐交通环境。 以执法培训为切入点,加强法制教育,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增强法制观念。让执法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从而实现自身素质的完善与提高;二是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使民警队伍执法权力在有效地控制下能够规范行使。 以规范执法为着力点,实行跟踪管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执法监督制度,用制度规范民警队伍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上下联动责任追究制,明确管理职责。实行“下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问现制”。坚持大、中队“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增强领导班子抓执法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使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二是坚持定期检查考核,在执法过程中实施跟踪管理。执法制度和措施制定后,关键是要抓落实,把各项制度规定贯穿于民警队伍执法的过程之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这些制度的效率和作用。在定期的检查考核中,可以采取“一看、二问、三查、四考核”的办法,“看”:即深入执法一线,看执法民警着装是否规范,举止是否文明,适用程序是否合法;“问”:即口头提问,通过提问查看执法民警政策、法规是否熟悉;“查”:即检查执法文书是否填写规范,执法档案是否资料齐全,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规条款是否正确;“考核”:即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违规违纪中队及个人重罚。这些措施的施行,势必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促使民警队伍执法工作更趋规范。三是抓好考核结果的督办工作,将考核处理决定落到实处。考核督办工作主要抓三件事:一是处理决定公开下达,责任中队、民警都可以监督执行;二是处罚措施落实到位,不心慈手软;三是考核一月一公布,下次考核时通报上次考核结果的落实情况,避免“干打雷不下雨”现象的发生。这种考核办法,是进一步规范民警队伍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保证。 加强民警队伍执法作风建议,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安交警队伍作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始终战斗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前沿,既是平安和谐交通的保障者,又是平安和谐交通的建设者。因此,只有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公安交警队伍才有立足之本、力量之源,交警管理工作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一是强化群众观点。立足公安职能,把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交警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去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办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持公道,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为人民群众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二是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与现代法治思想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规范执法与保护权益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转变执法作风。公安交警队伍特别是基层班子要带头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确保公正和廉洁。 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恶扬善,不枉不纵,做到一身正气、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四是认真落实规范执法工作责任制,常打预防针、常敲预防钟,对发生在公安干警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五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活动,坚持下去,抓紧、抓好、抓落实。全体民警要时刻牢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顾全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着力解决公安交警队伍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公安交警工作的目的,确保公安交警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公安交警工作水平。总之,抓好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希望全体公安交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倡导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从一个问题、一件案子、一项诉求、一分服务做起,紧紧围绕道路交通管理中心工作,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和谐高速公路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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