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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基层政工干部的职能思考

    时间:2011年08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政工干部直接面对虽然不是人民群众,但政工干部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民警的榜样,是各自战斗集体中的排头兵和引路人。因此,政工干部不仅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参与者,更是和谐警民关系的积极推动者,政工干部如何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笔者就政工干部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职能作用,谈点肤浅的认识。

        一、抓好学教活动,用以人为本理念统领和谐警民关系

        孟建柱部长指出:“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是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人民警察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情系群众,才能感动群众,才能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项重大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政工干部作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者,就要充分利用各种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教育活动,使“以人为本”思想入之其脑,为民宗旨刻之其心,警民和谐关系根之其行。一是树立人本理论。深入扎实的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民警树立民本之心,时刻把人民利益置于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公仆之心,时刻把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树立爱民之心,时刻把亲民利民举措落实到公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打牢和谐理念。教育民警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心态,做到和睦、和顺、和畅、和谐。在工作中,要求民警时刻做到“规范文明用语”,做到“首问负责”,为人处事要时刻保持宽容的胸怀,生活学习要时刻保持优良的作风,使全体民警为人正派、是非分明,处事公道。让勤勉干事成为主流,让公平正义成为准则,让廉洁俭朴成为风尚。三是构建警民和谐。公安工作走的是群众路线,因此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警察始终处于主动性的地位。政工干部要教育广大民警认清警民关系,准确把握警民关系,明确警民是鱼水关系,警察与人民群众鱼水相依,休戚相关;警民是舟水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警民是“主仆”关系,人民群众是主人,人民警察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抓好素质练兵,用民警过硬本领保障和谐警民关系

        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对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个别民警的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业务能力不精、执法不规范、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并且不注意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学习始终处于表面,工作作风不扎实。因此,苦练内功,提高履职本领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公安政工干部作为教育训练的直接组织者,就必须针对性地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切实提高民警的履职本领。一是强化岗位练兵。要在“三个必训”的基础上,按照“三懂四会”的基本要求,采取专题培训、经验交流、案例评析、模拟演练、以老带新等方式,不拘一格地因人施教、因人施训,灵活组织民警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使民警既能管理,又能服务,既能侦查,又能办案,每一名民警都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群众工作能力练兵。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素质基础。为此,要通过举办“群众工作大讲堂”、“民警经验交流论坛”,评比“基层工作标兵”、“群众工作能手”等活动,积极培养民警贴近群众的亲和力,培养民警讲道析理的说服力,培养民警临危不惧的震慑力,培养民警复杂局面的驾驭力。真正使民警“进得了群众门、谈得上群众话、交得上群众心、办得成群众事”,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三是强化服务水平练兵。通过开展警察礼仪培训、服务技能比赛、优秀服务窗口等评比活动,大力营造起“提倡文明用语,让群众顺心;树立精细理念,让群众放心;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称心;改进服务方式,让群众舒心;强化服务措施,让群众开心;开展人性化服务,让群众暖心;服务事项‘零积压’,工作办理‘零差错’,服务质量‘零投诉’的浓厚氛围。

        三、抓好宣传造势,用良好舆论氛围营造和谐警民关系

        宣传工作是改善警民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连接的纽带。因此,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离不开政工干部的思想鼓动和宣传造势。一是强化正面宣传。要紧紧依托公安内网、外界新闻媒体等载体,要善于宣传公安工作的“中心”和“亮点”,大力宣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开展情况,坚持活动开展到哪里、发展到哪步,宣传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使民警及时掌握活动的新动态、新经验、新成果,增强荣誉感,凝聚警心,密切警民关系,改变工作作风。二是拓展宣传渠道。要教育引导民警在执法办案、治安管理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有意识地展现公安工作成果,自觉维护和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要采取“请进来看”、“座下来谈”、“走出去讲”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民警不怕牺牲,扬善除恶,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引导群众以普通人的视角看待民警,让群众看到民警的奉献和付出,使民警听到群众的赞美和夸奖,增进彼此情谊,实现良性互动,推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三是塑造典型示范。要建立健全爱民实践典型培养表彰机制,把培养树立爱民实践典型作为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培养选树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深受群众拥戴的先进爱民模范、爱民集体,要善于宣传警察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感染力,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进一步营造警民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从优待警,用更高工作热情赢取和谐警民关系

        从优待警,是关系到公安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政工干部要想法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使民警以更高的工作热情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建全保障机制。为民警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使在一线工作的民警消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警工作热情。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切实解决民警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都一样的顽症,让兢兢业业、敬业奉献的民警在得到精神激励的同时,也能享受到辛勤奉献的物质利益。三是丰富警营文化。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文体活动,营造释放心理压力的空间,使民警紧张的心理在丰富多彩的警体活动中得到休整和放松,从而以发挥更高的工作热情来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五、抓好队伍管理,用良好公安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在服务经济建设中,政工干部要始终坚持“治事先治人,治外先治内”的指导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管理队伍,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条规禁令。要继续狠抓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如实立(受)案四项规定”等的专项督察规范民警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民警岗位绩效办法》,出台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强化行政管理措施。二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制定“一岗双责”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严肃查处民警影响经济建设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做到不隐瞒、不护短,发现一次,严惩一起,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要从重查处,公开曝光,警示民警,纯洁警风。三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法制、信访等力量,理顺公安内部监督体制,对民警执法办案、服务管理实施全程监督,同时积极引进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实施“开门评警”,把公安机关置于人大、政协以及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具有最公正的评判权,让队伍中每一位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脑海中扎根,从而使人人、事事均在有形、无形监督之中,做起来便不会“走样”,以公正无私的态度树立起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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