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安交警如何做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维护
三、做好“两会”期间信访稳控工作的主要对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高度重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当前,有一些同志片面地认为,群众的来信来访是添乱子、找麻烦,因而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作认真分析,不及时处理,而是敷衍塞责,缺乏群众至上的观念。应当看到,群众利用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这是对我们公安机关的信任,是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通过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们可以了解群众疾苦,掌握民情民意,窥见我们工作的失误,以便及时解决,做到防微杜渐。因此,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确保大局稳定的高度,认识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作为体察民情、密切联系群众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做到及时研究解决,不拖延、不掩饰,不草率行事。
二是及时准确地把握初信初访这个关键环节,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好信访问题。初信初访是信访工作的起点,要确保初访万无一失,只有把纠纷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才能把来信来访当事人稳定在基层。为此,我们要从“热”、“严”、“诚”、“快”、“深”抓起。一“热”。就是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做到一句问候、一次让座、一杯开水、一个握手、一声感谢,实现与群众的感情互动,拉近距离。二“严”。就是严把调查落实答复关。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不分本地外地,问题的大小,问题的难易,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不自立条条框框,不强调当事人言辞如何,调查好、落实好、答复好。三“诚”。就是精诚办理。对每个来访群众都详细听其陈述,弄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妥善进行处理。对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认真接待,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有理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和答复,对来访群众提出不符合实际的问题的做好息访工作,绝不草率应付。四“快”。就是不拖不压,快调查落实快答复。特别是对外地当事人前来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调查给予答复,绝不无故拖延。五“深”。就是工作深入、扎实。对来访群众负责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来访群众带着怒气愁容来,满怀喜悦高兴归。 三是全方位拓展信访工作服务渠道,努力达到隐患于未然。为确保信访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多方位拓展信访工作服务渠道。一是设立案件和执法行为排查是否存在上访问题的制度。各基层单位和执法民警对自己办理的案件,每月进行一次排查,排查所办理的案件和执法行为,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和执法行为,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二是向前看,排查新案。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排查,凡是容易引起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提前采取措施,进行疏导。三是面向群众,主动搞好回访,及时征求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与有关部门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情况,使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横向信访反馈体系。五是利用信访工作信息量大,来源直接,敏感性强等特点,及时捕捉和反馈可能诱发或激化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防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激化之前,平息在萌芽状态。六是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的防控,消除潜在隐患。发现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及时解决,以避免出现大规模的集体性群众上访。 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真正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真正让群众满意,是减少信访源,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之举。对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问题,要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该赔偿的赔偿,该道歉的道歉,该纠正的纠正,有一件处理一件,对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过高的,采取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组织公开听证,争取群众理解,努力平息矛盾,化解纷争。与此同时,民警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公安信访工作的总根源在于是否严格、公正、公开、文明、及时、便民执法,必须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和以执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和民警职业道德修养,刻苦钻研业务,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怀着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去执法,才是治本之道,久远之策。 五是大力加强信访接待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要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提高到稳定大局,事关公安机关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注重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日常管理,真正把经验丰富、知识面广、态度严谨的人员配备到信访接待岗位上来,彻底扭转以往将信访接待当成“养老所”、“传达室”的陈旧观念。同时对专职信访人员的考核进行量化、细化,并赋予其解决信访问题的实权,让他们能够职、权相称,权、责统一。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相关措施。一是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信访工作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全局工作的中统筹安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和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切实负起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信访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一级领导的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事件。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把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组织观念、群众观念,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把能否做好信访工作,维护一方安定作为任用干部的起码条件。对工作不到位引起集体越级上访的责任人,拟提职的暂缓;因办案不公造成集体上访要视其情节给予降职、交流或调整岗位等处理。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认为批了、转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要一件件、一桩桩抓督查督办,真正把问题解决好。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对重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涉及多部门的问题,明确一个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联合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从而把信访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