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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层交警大队“五进”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1年08月3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始于****年**月,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安监总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起,主要是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这“五进”。全国的“五进”活动,做到了与时俱进、波澜壮阔、高潮迭起、收效颇丰。****年*月**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安监总局等五个部门再次联合发起“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年*月*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又一次在全国发起“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专题行动,我国公民由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知之甚少,到基本掌握了日常出行安全知识这一过程。但是,我认为当前基层交警大队的“五进”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现结合实际,加以阐述。

        一、基层交警大队“五进”工作开展情况

        “五进”活动开展得如何呢?我认为“五进”活动在基层交警大队有“造假、玩大、空洞”的嫌疑。多数交警大队未设立专门的宣传机构,虽然编委对机构有批复,但因无机构启动经费,设置工作一直搁浅。从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上是兼职,兼职民警大部分时间从事主业工作,“五进”工作,局限于在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专项行动的启动日活动,由兼职宣教民警负责联系制作宣传单、标语、搬运宣传流动展板、联系新闻媒体、通知领导、现场拍摄图片,有时因经费等问题,只能用其它资料代替专题活动资料。有时上级要亲临现场检查,活动的时间长些,一直坚持到检查后,启动宣传活动收场结束,只要上面不检查,半小时就收摊走人。只是在电视、报纸上播发影音及文字信息作为活动的圆满完成。至于“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只有在上级明令要求检查时,才会在汇报的资料中出现,甚至有时资料中显示得近乎完美,把没有做的全力造作出来。可见,基层大队的“五进”活动是“领导认识不到位、机构设置不健全、宣传工作弄虚作假、宣传方式枯燥”,认为活动上了电视与报纸就是宣传教育,极大忽视了受教育对象的感受,没有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远离了宣传教育的工作初衷与目的。有的只是疲于应付,全力应对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检查。

        二、“六少、六难”成为当前基层交警大队“五进”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基层交警大队在“五进”活动中,我想至少存在着“六少、六难”的现象和问题。

        (一)大范围网络少、小范围难于机构。大范围网络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社会化工程,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当走上社会化路子,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五进”活动应当形成以“政府领导、交警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格局。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地方的政府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对当地的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依法进行周密部署,没有形成真正的网络,没有做到机构常设、工作常做、方法常新、人员常动的“四常”工作机制,“五进”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小范围难于机构。基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上级没有明令要求形成基层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的前置条件下,没有建立工作机构,无日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就连“五进”活动的主导部门交警,也因为全国基层交警大队在宣传机构设置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基层交警大队设置了宣传教育的机构,有的想设置但编制部门无法批准,有时,由于基层交警大队领导对于宣传教育工作认识有偏差,甚至有误区,就连批准了机构,也没有将民警入编,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二)宣教常态少、工作难于规则。“五进”工作常态化少。基层交警大队几乎没有建立“五进”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没有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大队很少有建立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目标责任、教育体系和工作考评体系,就是有也是应对上级检查,同时也没有制定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年初无计划,每月无检查督促和考核,年终无考核和评比。工作难于规则。正因为“五进”工作没有常态化机制作保障,基层交警大队的“五进”工作始终处在一个无规则的状态。有的只是按照上级的部署进行突击的宣传教育行动,在无规则的动作中,产生了许多问题:一是在时间上,局限于上级专项治理行动时的启动宣传;二是内容上,仅仅局限于配合上级行动的宣传内容,甚至仅限于上级发放的宣传资料;三是在空间上,往往局限于社区或者市区人群相对集中的地方;四是在受众上,仅仅局限于宣传点过往的群众及过往车辆的驾驶员。

        (三)“五进”经费少、宣教难于保障。“五进”经费少。网上调查与实地考察表明:基层交警大队年初将“五进”工作支出列入财务预算的几乎为零。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宣传教育认识程度够导致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二是基层交警大队要支付高额的宣传教育经费确有困难。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都是挤占别的经费,使基层领导对宣传工作信心不足,宣传工作标准越来越低,效果越来越差。三是无专门机构自然无人去争取投入。基层交警大队无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自然没有民警会去争取更大的投入,只会导致这块经费投入越来越少,有时必须开展的“五进”工作只是被动应对,力争少花费甚至无支出。宣教难于保障。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当代,事关千家万户,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公共事业,同时它又是一项经常性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工作,没有经费的投入,“五进”宣传教育工作自然如“鸟之折翅、车之失轮”,无法开展正常的运作。

        (四)部门配合少、交警难于主导。部门配合少。《道路交通安全法》虽明确了责任主体单位,明确各自责任,但因各级政府没有健全“五进”宣传网络,造成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同时没有“五进”工作的考核规定,虽然每次交警尽最大能力,但一旦涉及到要多家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活动时,相关单位总是爱理不理,甚至推托,不派人员、不提供场地和相关器具,甚至连挂标语、出板报的阵地都不提供。特别是新闻媒体,她们对于交警的相关公益广告也拒绝刊播,要播必按商业广告的收取费用,完全无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履行应尽义务。因此“五进”工作往往是交警单打独斗下开展的。交警难于主导。交警作为“五进”工作的主导单位,导演策划“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最后往往只有导演,没有演员。对各单位、各部门的配合少,只能望洋兴叹,常常陷入尴尬的困境,孤军奋战,宣传教育工作效果不佳。

        (五)安于宣教的民警的少、基层大队难于“从优待宣”。安于宣教的民警的少。一是“五进”工作不容易看到工作成绩。它注重的是人的交通法律法规等安全意识的提高,无法立竿见影地显示成效;二是基层交警大队领导对从事宣传教育工作的民警关心不够。基层交警大队提拔使用民警时,往往是路面、事故、车管等岗位提拔的多,从事宣传教育民警提拔的少之又少;三是基层交警大队不具备良好的宣传工作条件。缺乏必要的相关车辆、器材,严重影响宣传教育工作民警的积极性;四是基层交警大队宣传教育工作十分单调,又是清水衙门,宣教民警无法接受。基层大队难于“从优待宣”。一是无配套的“重在奖励”的激励机制,就是有激励机制,总是因经费紧张,采取拖欠的方式来了结;二是从政治上关心从事宣传教育的民警却受大环境的影响。因为路面执勤民警每天风雨无阻,战斗在路面,领导对路面民警辛苦的认知程度高,社会认知程度高,而从事宣传教育民警总是默默无闻却无人问津。涉及要提拨重用干部,领导都会优先路面民警。

        (六)“五进”创新少,民警难于没有机会参加学习培训。“五进”创新少。目前基层交警大队的“五进”工作大部分停留在采用悬挂、刷写标语、分发宣传单、举办讲座等有限方式,极少采用电视公益广告、访谈节目、热线电话、报刊专栏等形式,宣传效果不甚明显。“五进”工作要达到“入眼、入耳、入口、入脑”的效果,使广大的交通参与者能够“看得见,听得进,说得出,记得住”,那么工作必须结合形势,要根据受众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对策与措施。民警难于参加学习培训。可以说:随着形势的变化,从事宣传教育工作的民警的知识就必须随时更新。因为培训学习的经费的无法保障,基层交警大队从事宣传教育的民警很少有机会参加提高工作技能的培训。再加之,他们平时工作较忙,无法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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