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警务管理 >> 看守拘留 >> 浏览公安
  • 对提升看守所监管工作水平的思考

    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在“三基”工程建设决战之年,作为公安基层单位“三所三队”之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犯,进行警戒看守、教育管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特殊场所,担负着特殊的职责任务。因此,有效提高监所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实现“三基”工程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紧迫、责任重大。

        对照“三基”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当前制约看守所“三基”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的主要因素体现为“四个不适应”

        (一)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不适应。看守所民警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面狭窄陈旧、文化偏低等特点,有的民警管教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执勤不规范;有的民警责任意识不够,不安心本职工作,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同时医务、计算机方面的专业人员缺乏,这些都制约着监管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保障条件与职责任务不适应。包干经费的核定基数往往落后于实际需求数;看守所押量年年递增、物价年年上涨,经费虽有增拨,但目前关押现状与看守所投入不成正比,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像有些地方看守所如遇在押人员身患重病需长期医治,看守所经济往往陷入窘迫的困境;同时,监所修缮任务繁重,技防设施落后,存在建设资金缺口。

        (三)管理现状与警务需求不适应。理论上看守所的警力与关押的在押人员要成一定比例,但在警力相对不足、管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在岗民警常年超负荷工作,日常工作主要精力投入到收押、值班、巡视监控确保安全上,而稳定在押人员思想情绪、教育矫治、深挖犯罪等工作往往得不到有效开展。

        (四)教育管理与打击惩治不相适应。随着监管形势的不断发展,“牢头狱霸”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结合的特征;囚徒思想根深蒂固,虽采取教育、严管措施予以整治,但仍难杜绝,这不仅影响到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而且成为影响监所安全的一大隐患。

        破解难题,确保看守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达标目标的实现,必须努力做到“三个三”

        (一)注重三个提高,提升监管工作水平。一是注重提高实战水平。首先要确保监所绝对安全。坚决杜绝在押人员伤残、死亡、逃跑等监所事故,确保刑事诉讼对象的绝对安全,继续坚持超期羁押提前催办制度,力求“双加强、双保障”。其次是推进监所信息建设。实现对押人员的动态信息管理,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向科技要警力的难题,同时方便了办案单位提讯、查询,加强侦审设施和手段建设,能够协助侦查单位攻坚克难突破重大疑难案件。再次是加强监所深挖工作。充分发挥监管场所“第二战场”作用,力争多挖线索、多破大案,积极服务公安工作大局。二是注重提高管理水平。首先完善在押人员考评。抓好“三个监室”的管理,严格在押人员的一日生活制度,把“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内务标准化、教育多样化”向纵深推进,通过总结、提炼形成良性的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监所的管理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在押人员的教育转化质量。其次是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以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内容,塑造看守所民警爱岗敬业、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同时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引导在押人员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面对罪行,消除对抗监管、对抗社会的心理,自觉接受改造。再次是加快两个基地建设。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通过邀请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学校学生到看守所参观,由在押人员现身说法,与其签订社会帮教协议等,充分发挥监所的特殊教育资源,为普法教育、反腐倡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三是注重提高服务水平。首先,一是制作在押人员明白卡。将在押人员送钱、消费、购物、实现透明化管理。二是设置便民提示牌。将看守所的便民措施制成匾牌,悬挂到看守所大门外醒目位置,方便和提示办案人员以及办事群众。三是设立所长接待室。实行所长接待制,每天轮流安排一名所领导,接待办案单位、来访群众、在押人员家属的咨询,帮助解决问题。四是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邀请办案单位、律师、执法监督员、在押人员家属到看守所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五是开通亲情电话线。对已决生效、符合条件留所服刑或即将投改的罪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与其直系亲属联系,一方面促进罪犯思想稳定、加速思想改造,另一方面体现政府的人文关爱。

        (二)实行三个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一是公开监所警务。将民警岗位、驻所检察人员和聘请执法监督员的照片、联系方法、监所日常的各种管理制度制作成大型公示牌悬挂在监所大门口,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并在公安门户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公开管理制度。将在押人员应享受的权利、义务,各诉讼阶段的羁押时限,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制度等挂牌上墙,告知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辩护权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权,上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对新入监人员发放《在押人员学习手册》,使在押人员在短时间内熟悉监纪监规,自觉接受改造,同时能方便、快捷地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应尽义务,保障自身权利不受侵犯。三是公开审批程序。公开留所、减刑假释条件和程序,将审批的全部程序置于大家的共同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公示留所、减刑假释对象,坚持全体民警集体研究,公开、公正、择优选取、共同监督,督促和鼓励在押人员积极进行劳动改造。

        (三)落实三项保障,推动和谐监所建设。一是落实人员保障。坚持“警力向基础倾斜”的原则,实行弹性警力制,精简监所财务、后勤人员,把警力最大限度投向管教、巡视、监控一线,保障监所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向素质要警力。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经费保障是关键,重点是落实在押人员生活供应、医疗卫生、人身权利的保障。严格落实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保证在押人员吃熟、吃热、吃卫生;积极争取支持解决公用经费,使在押人员医疗费、被服费、公杂费落实到位;保障患病期间能得到及时医治,条件困难的在押人员能配齐衣被、日常生活用品。三是落实制度保障。以监室安全为中心,建立健全在押人员收押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轮流值日员制度、卫生值日制度、行为规范考核奖惩制度、出所就医、鉴定制度,深化对在押人员规范化管理,丰富监所教育矫治手段,提高教育矫治成效,力求监所平安社会和谐。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监所在押人员管理的思考
  • 下一篇:“六抓 六提高”助推公安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