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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公安机关执纪办案职能的初浅思考

    时间:2011年10月2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公安队伍受到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等各种负面因素冲击,民警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在一段时间内还难以杜绝。对此,我们只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执纪办案职能的综合作用,才能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的上升势头,才能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反腐惩防体系建设的开展。

        一、在工作思路上,确立有案必查的反腐理念

        公安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要站在坚持党的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公安机关“三大使命”的政治高度,在不断强化对社会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等法定任务的同时,还要正视由于公安队伍素质之忧、财政来源之困、管理体制之弊、监督制约之失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察执法面临的种种诱惑,一些民警因拜金主义影响、特权观念作祟、法纪意识不强,队伍中违法违纪苗头时有发生、内部大案屡禁不止的严峻现实,科学全面认识“外树形象”与“内惩腐败”、争先创优与强化监督、搞好绩效考评与严格执纪办案等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辩证关系,坚决纠正和摒弃有案不查、降格论处、瞒案不报,任其导致队伍问题恶性循环、后患无穷的极端错误苗头与倾向,真正确立有案必查、有多少查多少并如实上报的反腐理念与胆魄,为依法依纪查办公安内部大要案件,提供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工作思路。

        二、在案件处理中,必须坚持“五不放过”

        即:“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不放过”是办案的前提;“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指案检的职能;“违纪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是执纪的要求;“查处后不总结教训不放过”是堵漏的措施;“总结教训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是防范的保证。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可以保证我们达到违法违纪案件数量逐年稳中有降的目标;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一把手”是查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排摸工作不深、监督管理不力的领导干部加强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大自排自查力度;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乱耍特权”等问题的关键部门、重点警种的违法违纪线索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论”;将堵漏建制与查办案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漏洞死角,堵塞漏洞隐患,达到“亡羊补牢”的目的。另一方面是运用“五不放过”,着眼于建立查案工作规范的长效性。建立健全查案流程规范体系,进一步梳理并明确线索来源、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事实见面、案件处理、组卷归档八大流程,达到工作规范、程序正确的目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预防功效,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民警开展警示教育,真正体现惩处和教育的融合统一。

        三、在案件预防上,要着力做到“五个结合”

        积极探索并实践 “早预测、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的预控思路。一是紧密结合时代形势开展预防。深入研究新时期公安反腐斗争的特点规律,把握监督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做到知微见著、防患未然、与时俱进。二是紧密结合时间节点开展预防。注意整体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在面上普防的同时,找准不同违法违纪案件易发的时间段,实施重点防控。三是紧密结合生活环境开展预防。高度重视环境影响的作用,尤其要抓好民警八小时以外社交生活圈的防控,从关心民警的生活环境入手,并辅以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引导广大民警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四是紧密结合职务岗位开展预防。充分认识职务违法违纪与权力、岗位之间的内在联系,把遏制和减少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各种禁令、局规,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五是紧密结合科技手段开展预防。充分利用声像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对110接处警、接待服务“窗口”及羁押、审讯、看守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实施全程监督,既为依纪严处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更为澄清不实投诉、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提供保障。

        四、在自身建设上,要强化提升“四种能力”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和案件查处工作的不断推进,违法违纪人员的心理承受力、应变力、抗审力也有了相应提高,查案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办案人员必须要提升“四种能力”。一是要在培养敏锐的洞察力上下功夫。要通过观察被调查对象的言谈举止、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以及违纪环境、作案手段、遗留或掩饰的痕迹等,准确把握违纪的具体要素,实施动态跟踪和动向掌控。二是要在培养准确的判断力上下功夫。正确的思维判断是案件调查的关键。要熟记政策规定,掌握判断的标准。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纪律条规是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准则,也是我们调查违纪案件、区分政策界线,分辨是非曲直,正确定性量纪的依据和标准。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将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作为判断的必要条件,切实提高判断的准确性。三是要在培养坚韧的意志力上下功夫。调查违纪案件涉及方方面面,除了要与形形色色的违纪人员思想交锋,还有大量细致、艰辛、费时费力的调查、取证、侦查等工作要做。因此,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当不断锤炼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忠于职守,嫉恶如仇,自觉调动内在动力,激发应对困难的勇气。四是要在培养细致的发现力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查、觅、寻、找、扩”。即:从分析筛选信访件中查线索,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中觅线索,在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中寻线索,在深入基层走访了解中找线索,在执纪办案深查细究中扩线索,形成规范的“收集、储存、转报、初核”线索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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