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办公文秘 >> 经验交流 >> 浏览公安
  • 加强对派出所监督机制的思考

    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当前,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一般是将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书面卷宗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方式进行法律监督,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部门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工作始终没有全面开展。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监督的意见,*县检察院按照高检、省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执法行为的工作机制,根据《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与*县公安局联合签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意见》,经一年多的实践,达到了预期的共同促进、共同提高、互利共赢的目的。

        一、目前我县公安派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及形成原因

        *是一农业大县,人口**万人,共有十四个乡镇和一个开发区。所发生的刑事案件多为发生在农村,犯罪嫌疑人多为农民及外地打工者。在日常的侦查监督工作中,我们在深入农村复核证据时,时常听到群众反映公安派出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问题。****年初,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各派出所进行调查走访。通过半年多的深入调研发现,因现实情况的制约,基层派出所往往容易出现以罚代刑、瞒案不报、压案不查、重实体、轻程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对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不重视、不规范等问题,甚至有的干警执法办案中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如大黄派出所合同制民警张涛、陈殿华与犯罪分子坑瀣一气,给盗窃原油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使他们肆无忌惮地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派出所办公经费紧张。现在派出所收费的项目越来越少,而各项开支却越来越大,财政拨款一般只是“人头费”,派出所的各项经费入不敷出,只能通过罚款来解决。二是警力不足,素质不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加快,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警力日渐紧缺,大部分派出所都有临时工性质的“助警”,这些人法律知识缺乏,而基层干警往往忙于事务性工作,出警往往只有“助警”参加,他们在办案过程中过分的依赖经验,重实体、轻程序,有的甚至徇私枉法,违法办案。三是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督,公安系统内部因碍于情面不愿监督,而检察机关原来总认为派出所工作点多面广,但工作琐碎细小,无监督必要。

        二、检察机关对基层派出所监督不力的表现

        一是对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情况不掌握,不能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因侦查监督部门警力有限,无法将监督触角伸入到各派出所每起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致使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实体或程序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二是对公安派出所办案程序不熟悉,导致监督、引导不知从何处着手。三是对极少数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还存在监督盲区。如对案件查处不及时,有案不处,压案不查、不移交,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长期不予解决;执法程序不规范,案件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越权处罚,降格处理,随意罚款和没收财物、保证金,插手经济纠纷等。四是对公安派出所行政管理特别是治安案件的处理未进行监督。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上其程序是否合法,个别干警是否存在徇私枉法现象,未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范畴。

        三、建立监督配合机制,形成合力,规范执法,打击犯罪

        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既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范围,也是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的重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于****年*月**日与公安局签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增强区域公检合力、加强监督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统一了执法思想,明确公检双方要在严格依照法律和程序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见》贯彻执行落到实处;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公检双方要围绕各自职能,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强调加强刑事立案活动、强化侦查活动规范、侦查措施的规范适用等几个方面的监督,在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探索上,在对暴力妨碍公务等恶性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上要形成合力;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范围、监督途径、监督方式,公检双方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监督核查机制、适时介入和捕前沟通工作机制、重大问题共同研讨工作机制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等。

        在健全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工作中,我们着重具体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监督的目的和原则。对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加强法律监督,有效纠正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行为,减少公安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减少干警的违法犯罪、保护公安干警,促进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第二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使派出所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公安派出所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从工作上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第三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安派出所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保障民生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在监督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监督与保护并重和依靠群众原则四大原则,替派出所说公道话,依法保护派出所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明确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在工作中我们突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治安案件的监督。定期对派出所的案件受理、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派出所扣押、冻结物品的登记、保管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派出所办理的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疑似刑事案件的,会同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进行相应调查工作,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我们还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职能优势,对公安派出所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为有效深挖余罪漏犯打好了基础,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同时,在派出所设立了侦查监督科宣传栏和联系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没收和使用涉案财物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

        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我们把强化监督程序,作为健全和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一是快速启动监督机制。对公安派出所涉嫌违法、需要启动调查程序的,填写《提请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报检察长决定调查。二是对调查情况及时反馈处理。对公安派出所在履职过程中无违法行为的,**日内应及时回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是对违法事实已经形成,违法结果已经发生,无法予以纠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向有关机关发出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检察建议书》。四是认为有关派出所或者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我院自侦部门,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们还没有条件和公安派出所利用互联网建立信息平台,无法使公安派出所所有治安、刑事案件从案件受理到整个侦查活动及时进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在省院市院的指导下,我们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一系列实现执法信息共享的规章制度:一是“刑事案件备案”制度。****年**月份,我院与*县公安局签署了《关于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实行刑事案件备案制度的暂行规定》。根据此项规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办的刑事案件,*日内应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主要证据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实施备报,以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由公安派出所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情况,全程监督侦查活动。二是执法信息交流制度。检察院与公安局商定,各派出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受理、立案、结案的行政处罚及治安案件,包括涉案人员处理情况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抄送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部门定期将新颁布的派出所进行执法活动需要的司法解释,省、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及时提供给派出所,以提高执法水平。此制度实行以来,我院共向各派出所提供各类规范性文件***篇次,回答派出所干警咨询**余件次,受到派出所干警的欢迎。三是联席会议制度。为方便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及时总结派出所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年**月**日签署了《关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规范联席会议制度的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我院与公安机关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召开一次由公安机关分管派出所的副局长、有关派出所所长以及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检察长、侦查监督科干警参加的联席会议,由有关派出所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某些带有共性的问题,由与会者共同探讨分析原因,研究确定解决办法。会议结束后,由检察机关制作《联席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检公双方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

        五、在探索中前进,初步实现了检察、公安工作的互利共赢

        文件会签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此意见。截止目前,我院共到各派出所检查**次,查阅接处警台账**次,召开大型联席会议*次,小型联席会议*次,提前介入案件**件次,接受群众举报**件。我县派出所的工作在检察机关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阳光、有序进行。 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和探索,我院对基层派出所的监督及配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派出所的最大变化是民警办案能力的增强、案件质量的提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根据县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统计显示,自****年*月份以来,涉及县内各派出所的信访量同比下降**.*%,并呈现出了“两减少”、“三规范”的趋势,即反映执法态度粗暴的少了;反映治安管理不力的信访案件减少了;办案程序逐步规范;涉案财物的保管逐步规范;执法和服务的过程更加规范。今年**月初,我院侦查监督科会同县公安局法制科,对各派出所前三季度所办的**起治安案件和**起申报劳动教养的案件抽取了**件进行检查,发现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收集全面、法律手续齐全、处置措施适当,比以前的案卷质量有了质的提升。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加快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思考
  • 下一篇:加强公安纪检队伍建设 打造规范有序执法机关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