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实力,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张越书记“三句话”为总要求、总基调,坚持强行并轨、落实标准、贴近服务的原则,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大力强化“五导功能”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大力强化“五新体系”建设;以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支撑,大力强化“五小工程”建设,突出重点、梯次推进、项目牵动、打造品牌,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新跨越。
二、任务目标
积极适应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提高公安机关整体警务效能、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发展为总体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符合实战需要的现代警务体制机制和勤务模式;坚持科技强警,不断提升公安警务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坚持创建特色,紧密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项目牵动,进一步提升信息应用和实战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努力打造品牌工程,牵动“三项建设”整体水平提质上位。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
1、信息化基础建设明显增强。对指挥中心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县城区监控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完成公安信息通信三级网、接入网的扩容改造和警务监督系统建设,落实基层民警信息化基本装备,为信息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2、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加强信息应用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信息化应用能手和标兵,切实发挥信息化助战警务的综合效能,推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整体提升。
3、信息化应用格局全面形成。牢固树立信息服务实战理念,努力打造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应用格局,主要业务工作实现网络化、流程化,引领公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4、信息化考核体系日臻完善。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维护、应用的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应用的相关责任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5、信息化警务效能显著提升。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强化实名制采录工作,切实提高打防管控的综合能力。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
1、规范执法主体。以加强执法思想建设为主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教育,增强广大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
2、规范执法行为。以网上执法办案为载体,推进信息化手段在执法中得到普遍应用,实现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的突破,同时针对执法不规范的突出环节和行为,制定程式化的硬性规范和标准,实现执法流程标准化、规范化。
3、规范执法场所。对接警室、候问室、讯问室、看守所等场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硬件配备,确保民警在公开透明状态下开展工作,做到文明规范执法。
4、规范执法管理。以实时考评、个案考评、专项考评、督导考评为主体,进一步加大网上考评力度,实现考评机制的创新。开通网上警务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实现受立、审核、查办、结案的执法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体系。
5、突出典型示范。以治安、刑侦、交管、监管、巡警等主要警种为主线,建设规范执法试点,深化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
6、完善调解机制。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强化公安行政调解功能,健全调解机制,完善调解体系,确保可调案件调解率达到90%以上,提高民警调解工作能力,促进公安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1、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明显增进。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与人民群众实现思想上的统一、行动上的一致、情感上的认同,警民之间建立起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依靠的深厚感情。
2、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广大民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明显增强,普遍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3、警务机制勤务模式明显改进。警务工作和勤务工作机制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实现以民声引领决策、以民情引领警务、以民意引领实战、以民忧引领服务、以民权引领执法。
4、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明显畅通。公安机关联系沟通群众的渠道和办法不断丰富、创新,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成为公安民警的日常工作。
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以行风评议和群众评议为标准,衡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局行风建设进入先进行列,窗口单位进入优秀位次。
三、工作重点
(一)紧紧围绕“五导功能”建设,以“大情报”系统建设为龙头,以情报信息和警务综合两大平台建设为重点,以推动普及和深化应用为核心,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1、情报系统建设。搭建情报平台,以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重大敏感事件预警研判为切入点,在开展研判过程中不断扩展应用,健全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建立情报中心。1月上旬完成情报中心建设,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项经费不少于20万元。二是健全情报工作机制。规范情报信息归口处理,完善规范情报信息的搜集报送、会商研判、核查反馈、等级评定等工作,制定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敏感事件预警防范、情报平台联动应用考核工作规定。3月底,完成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情报信息汇总研判等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建设。三是完成情报平台建设。做好情报平台运行环境准备,完成情报平台建设。*月底前,确保情报平台正式运行;*月*日前,完成重大敏感事件预警分析系统的搭建;*月底前,获取社会信息资源的任务取得显著进展。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情报中心。
2、警综平台建设。*月底前完成警务综合应用平台部署准备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确定试点运行;*月*日前,平台投入运行,为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和基础工作信息化提供支持;*月底前,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网上审批审核、网上考核监督。牵头领导:姜纪峰;责任单位:网监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法制室、政工监督室。
3、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优化完善通信网络、信息中心和网络安全三类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公安三、四级网络建设。*月底前完成公安信息通信网三级网、接入网的扩容改造,三级网全部达到*兆以上,四级网达到城区*兆以上、乡镇*兆以上。二是完成信息化基本装备建设。2月底前落实基层民警基本信息化装备标准。三是完成公安涉密网建设。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3月底前,完成公安涉密网统一机房、运行环境的准备工作。四是完成图像资源整合。整合自建的重点部位、场所、道路以及户籍办证、监所、出入境办证等窗口单位的监控图像资源;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各类社会图像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实现共享。*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5月底前完成两类图像信息资源整合接入。牵头领导:姜纪峰;责任单位:网监大队、治安大队、后勤保障室。
4、其他平台建设。一是完成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建设。使用公安部统一软件,准备运行环境、获取基础地理信息、采集警用地理数据、根据需求开发应用。*月底前完成基本建设。二是完成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在公安网外部独立局域网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满足各警种获取社会资源和提供共享信息服务的需要。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牵头领导:姜纪峰;责任单位:网监大队、相关部门配合。
5、应用系统建设。一是完成涉密应用系统建设。加强涉密应用系统扩展建设,包括国保情报信息系统、互联网侦控系统联网、网络安全监察涉密应用系统、反恐怖综合信息系统、重大维稳信息动态分析系统和全国技侦信息系统等。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办公室、国保大队、刑警大队、网监大队。二是完成警务监督系统建设。整合所有向群众提供报警、咨询、投诉服务的电话录音,以及所有接警室、候问室、讯问室、办证大厅、交警岗点以及看守所提审室等场所的视频监控信息,实现对公安民警廉洁从警情况、执法执勤活动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和民警值班执勤活动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增强公安监督工作效能。牵头领导:于清玉;责任单位:纪委、警务督察处。
6、强化信息应用。以网络平台为保障,大力加强“五导”功能建设,促进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深化实战应用,提高技战水平,牵动警务机制改革,提升打防管控能力。一是强制入轨,强力推进。全面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月底前,各项业务工作一律实行网上考核,废除纸质检查考核的内容;各项信息化应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期限。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2月底前,所有在职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必须达标;*月底前,平均每名警员每月访问部、省、市主页和主要应用系统次数达到*次以上,其中访问部、省主页和主要应用系统次数达到*次以上;*月份,组织全体民警分警种、分层次信息化应用技能考试。对考核不达标的民警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执行。牵头领导:于清玉:责任单位:政治部、网监大队及相关警种。二是统一标准,完善机制。各业务部门统一制定完善本警种、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应用、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培训、信息质量考核等各方面操作性强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采集,整合共享。实行实名制采集录入,信息一经录入系统,民警终身负责。明确民警信息采集、录入、维护任务和责任,特别要加强对中小旅馆、网吧、房屋出租户、劳动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凡发现民警应采未采、应录未录、迟采迟录、弄虚作假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情报中心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关联核查、发案倒查等措施,将信息质量检测检查结果进行排名,每月发布。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凡因信息质量问题造成业务工作受到影响或延误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民警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各警种、各部门按照“大情报”系统建设要求,开放信息资源,对人为设置“信息壁垒”的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各警种、部门要将获取相关社会部门信息资源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获取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委说明情况。四是典型引路,加强宣传。发现、培育一批信息化先进典型、普及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宣传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一系列的信息化宣传报道活动,重点抓好内宣、外宣和对上宣传工作,营造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浓厚氛围。五是严格奖惩,激发活力。从1月份开始,每月对全警的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在月通报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领导接受诫勉谈话;年度信息化应用排名后3位的,取消评选资格。六是查访促动、刚性问责。把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的采集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防范的处置反馈等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信息应采不采、当录不录、质量低下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反馈动态管控、预警情报、处置情况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发现的基础工作漏管失控、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市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民警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对连续被查获三次以上的责任民警,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档次;对连续两次发生问题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连续发生三次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停止执行职务或免去现任职务。
7、组织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信息化实战应用大培训活动。将信息化培训纳入全警培训计划,列入各项培训内容,逢晋必训、逢进必训、逢调必训,纳入长效机制。2月底前,制作综合性应用系统、平台的使用操作方法的视频资料,供全体民警网上学习。二是开展信息化实战应用大会战活动。从现在起至3月底,依托警综平台、情报平台、综合应用服务平台,组织全体民警信息化实战应用“大会战”。民警按照所属警种、部门的要求,熟练掌握运用业务平台、系统功能;民警根据自己岗位特点,熟练运用2-3种信息化技战法或工作方法;民警根据自己岗位特点熟练使用警综平台、情报平台、综合应用服务平台等办理业务;按照信息采集标准规范,民警熟练掌握信息采集、录入方法;基层一线民警熟练掌握信息化装备的操作方法;按照实名制采录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要求,民警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店、网吧等,严格落实身份证查验、登记、上报等相关制度。三是开展信息化实战应用大比武活动。组织信息化实战应用大比武,通过比武,选拔一批信息化应用能手和标兵,并参加上级的比武活动。比武项目主要包括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基础业务处理、线索综合查询、情报分析研判、网上案件流转审批、网上技战法等。四是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实战应用大宣讲活动。3月底前,组织信息化建设和实战应用标兵组成宣讲团,进行宣传、讲授,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局公安信息化工作。
(二)紧紧围绕“五新系统”建设,以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为龙头,以办案和监督信息化为突破口,以完善执法制度、深化执法信息化为重点,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执法主体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3月底前,按照《*省人民警察训练与考核大纲》,以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重点,分层次分批次组织专题培训,不断增强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政工室、法制室。二是落实执法规范。1月底前,市局各执法部门,将根据本警种、部门实际,制定符合本警种、部门执法办案和执法管理工作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行为、岗位职责、执法裁量、执法保障规范。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法制室、各执法部门。三是建立网上考场。3月底前,市局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执法规范》、《执法规范化教学示范片》及相关法律法规上传到公安专网的“网上法律学校”。全体民警要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查询,做好网上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法制室、网监大队、各执法单位。四是执法资格认证。5月底前,利用“网上法律学校”、“网上考试题库”、“网上考场”,对全体执法民警进行网上培训,并通过“网上考场”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民警,取消其执法资格,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政工室、法制室、网监大队、各执法单位。五是规范法制员制度。3月底前制定《法制员管理办法》、《专兼职法制员委派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法制员的积极性,切实把执法问题解决在基层。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法制室。六是清理执法主体。继续加大对协勤人员的清理力度,严禁不具备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办案活动,2月底前完成。牵头领导:于清玉;责任单位:政工室、督察科。七是落实庭审旁听。按照《*省公安机关民警庭审旁听制度》的要求,各警种确定参加人员和不同层次执法单位参加的次数,将旁听情况、体会及时总结并按《庭审旁听制度》的要求上报,10月底前完成。部门主管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法制室、各执法单位。
2、执法行为建设。一是确立网上需求。2月底前提供各类案件网上审核、审批、执法监督考评的办理需求,为实现立案网上核实、证据网上展示、监督网上进行、审批网上办理、考评网上生成、结果网上公开打下基础。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法制室。二是推行网上办案。3月底前,强制推进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网上办理,做到案件不上网流转的,不审批、不统计,不作为立功授奖的依据,对网上办案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办公室、网监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室。三是规范现场处置。3月底前,制定110接处警规范、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范、交通违法现场处理规范、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规范、群体性事件处置规范,全面规范民警在处置上述警情时的语言、动作、行为、到达现场的时间及所携带的装备,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牵头领导:刘增科;责任单位: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指挥中心。四是统一窗口言行。3月底前,制定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规范,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五是细化裁量标准。3月底前,制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权,制定出台具体的裁量标准,压缩治安案件、交通违法处理、留所服刑人员保外就医和减刑假释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随意性。
3、执法场所建设。一是落实执法监控。3月底前,所有向群众提供报警、咨询、投诉服务的电话都要实行录音,所有接警室、候问室、讯问室、交警岗点以及看守所提审室等场所,一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公安专网,随时接受督察部门的监督。二是开展服务监控。6月底前,户籍室、办证大厅等窗口办证部门,一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公安专网,随时接受督察部门的监督。
4、执法考评建设。一是实时考评。5月底前,制定《实时考评办法》,结合网上办案,对应当在法制部门进行审核的每个办案环节都要进行一次实时考评,并形成《考评表》,记录考评分数。二是个案考评。1月底前,对引发信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上级追责、媒体曝光、检举投诉的案件和对刑事案件侦破后检察院不起诉或法院无罪判决的案件,法制部门启动考评程序,并形成考评表,记录考评分数,归入瑕疵档案。三是季度考评。按照《承德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坚持季度考评模式,加大对日常执法的监督检查。四是督导考评。自1月起,市局将特派督导组对各县级公安机关的实时考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未开展实时考评的单位向市局法制处通报情况,由市局法制处组织对该单位进行考评。五是落实奖惩。5月底前,将执法考评结果与民警的奖惩挂钩。法制部门每季度向政工部门反馈每个警种、每名民警的执法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政工部门奖优罚劣和评先创优的一个重要依据,民警提拔任用时,要征求法制部门对其执法能力的评价意见。六是刚性问责。自1月起,对发现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和通报批评制度。七是完善监督。2月底前,扩大监督渠道,将各执法单位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公布在“燕赵警民通”网页上,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八是执法回访。3月底前,建立健全执法回访制度。由警务督察部门每季度对主要警种所办案件、所办业务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进行通报,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九是适时预警。4月底前,建立执法执纪预警机制。每季度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案件回访情况、信访投诉情况和行政复议情况,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全局发出执法执纪预警。
5、示范典型建设。一是培树先进典型。根据《承德市公安局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培树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各执法单位分别在系统内培树基层示范所队和岗位标兵,通过培树典型,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自2月起,在公安网、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刊、专栏,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奖征文,以扩大影响,营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社会氛围。
6、调解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自2月起,举办调解工作战法培训班,组织基层负有调解职能的民警认真学习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政策以及调解的原则、方法和技能,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依法可调解案件调解结案率90%的目标。二是健全调解机制。2月底前,进一步充实调解力量,派出所、交警大队要建立专门的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可聘请有群众工作经验和调解技能的退休或二线民警担任)、制定调解考核标准。三是拓宽可调范围。4月底前,进一步拓宽调解案件的范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协调,依法适当扩大可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推动公安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各类矛盾纠纷的超前化解,调解效能的综合提升。四是强化检查指导。4月底前,认真做好迎接省厅对《*省公安机关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省公安机关调解处理轻伤害案件暂行办法》和《关于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及和解等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公安调解工作的健康开展。五是典型示范引路。4月底前,精选调解成功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理、以案释技,并将各部门总结、提炼的经典战法、基层单位调解先进事迹、典型调解案例连同调解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各基层执法单位,促进民警调解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紧紧围绕“五小工程”建设,以网上社区警务建设为龙头,以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畅通警民互动渠道为重点,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核心,全面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1、增进公安民警对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不断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法治理念教育、职业伦理教育,并将其纳入民警教育培训计划,成为公安民警的公共课和必修课,构建以忠诚为核心的人民警察价值体系,不断增进广大民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认同、理论认同和政治认同,使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引导民警自觉争当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二是深化爱民实践活动。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走访各界人士,特别要深入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低收入群众家庭和鳏寡孤独老人,深入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全面了解掌握社会动态,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三是开展警营文化系列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和公安民警共同组织、共同参与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通过警察卡通形象大赛、警察形象短片展播、发放警察招贴画、制作警察系列纪念品、举办警察文化论坛、警民联欢会、著名作家进警营等形式,以文化渗透的手段改变公安民警粗糙生硬的职业气质,增进群众对公安的理解、信赖和支持。四是推进遵守《条令》常态建设。深化“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活动,开展“条令在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教材、进培训、进考场;确定遵守《条令》标杆单位,开展比学赶超,组织季度讲评通报;将遵守《条令》情况纳入督察部门日常性工作,在公安网站上设立遵守《条令》光荣榜、曝光台,强化全警作风养成,推进学条令、守条令、用条令常态化建设。
2、提升公安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一是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将群众工作能力列入民警培训计划,完善丰富群众工作的教材和案例,发现和培养一大批不同层面的群众工作专家能手,采取巡回报告、专题讲座、互帮互学等形式,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大练兵,不断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二是制定执法执勤行为规范。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安民警执法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等问题,制定接警处警、巡逻执勤、纠正违章等执法工作的行为规范,区分不同的执法环境,对民警的执法语言、执法动作做出统一规定,对违反执法执勤行为规范的民警,明确相应的处理标准,提升民警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三是编辑《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汇编》。对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汇总,对案例中运用的成功方法和失败教训进行点评,编辑成册印发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提升民警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3、健全落实公安民警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按照“大走访”长效机制的要求,局党委成员以及各警种的负责同志,深入基层所队,跟班作业、蹲点调研、走访群众,全年累积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党委班子成员要固定联系所队或社区、责任区,经常性的走访群众。二是坚持主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制度,要确保每天有1名局领导接待群众。逐步开通网上信访,实现信访群众网上提出信访事项和查询办理结果。三是推行执法办案回应群众制度。在刑侦部门推行刑事案件“三回告、三回访、三公开”制度。在治安部门,推行治安案件回访制度。在“110”指挥中心建立回访制度,对已经处置完毕的警情,及时回访当事人,征求意见建议;“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受群众报警的同时,承担接受群众投诉的职责。年底前,在治安、刑侦、交管等主要业务警种,建立起群众投诉处理机制,对通过电话、网络受理和有关部门专递的投诉事项,逐一认真办理,及时告知投诉人查办情况和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履行公安机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破小案”竞赛活动。加大对案值相对较小、损失相对较少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力度。县城区主要以盗窃非机动车、街头扒窃、电信诈骗、敲诈勒索、青少年吸毒等案件为主,农村主要以盗窃农资农畜、盗窃盗割电力设施、损毁生产生活财物等案件为主。成立由刑侦部门牵头组建的专业队伍,将打击锋芒直指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两抢一盗”案件。建立破案追赃考核机制,由法制部门负责,把已破案件的赃款赃物追缴管理返还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增强办案民警破案追赃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二是组织开展“排查小纠纷”活动。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泛开展以排查小矛盾、小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村庄”、“平安单位”等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人民群众打造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顺畅舒心的工作环境。三是组织开展“预防小隐患”活动。以预防小隐患为主要内容,把巡逻防控推向街面,实行网格化动态布警和巡区发案倒查,督促巡逻人员履行巡逻责任。在主要干道及治安复杂区域不间断地开展定点巡控和设卡盘查,将巡逻防控的重点向社区转移、向群众身边转移,采取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逻,巡逻车每天夜间在易发案小区、城乡结合部开展警灯定点闪烁辐射式巡逻。指导社区、村组成立安保巡逻队,调动群众自防、协防的积极性。
5、提高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效率质量。一是建立“社区多警种捆绑工作制”。深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在社区和农村建立起以警务室为主、多部门、多警种联动机制,把治安、刑警、交警、消防等警种的触角延伸到警务室,明确社区和驻村民警具体职能以及各警种的相关职责和任务,实现由警务室民警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合成作战转变,充分发挥警务室综合效能,解决公安工作一线警力不足问题,全方位扩展公安机关执法和管理服务效能,使公安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二是推出交管工作便民利民新措施。推广“交警社区服务站”和“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推出户政工作便民利民新措施。对非工作时间,急需办理各项户政业务的群众,实行预约服务;对行动不便、长期卧病在床的群众,实行登门服务;对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畅通户政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定向服务;推行业务办理全过程的“窗口一站式、告知一口清、一事一公示、咨询一拨灵”服务;开通网络告知和手机短信服务,第一时间通知办证群众,解决证件积压问题。四是推出出入境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新措施。完善出入境“四级管理模式”,网上受理和网上扫描传输申请材料;推行再次往来港澳签注的自助申请;进一步完善“两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居民跨户籍地申办证件业务。五是推出社区警务便民利民新措施。进一步优化、改造派出所警务大厅和值班室,统一规范农村派出所警务服务大厅,增加服务群众的功能和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环境;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室设立“便民服务台”,配置各种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应急所需的服务和帮助;推行“流动警务室”,采取多种方式走街串巷下乡村,开展各项工作。六是推出群众报警求助便民利民新措施。落实首接责任制。强化“110”报警的服务职责,增加“110”报警服务热线数量,解决拨通难的问题;公安制式警车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使用警灯,并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值班室、接待室以及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履行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的职能。
6、创新公安机关发动人民群众的形式载体。一是建立基层公安机关信息联系网络。各基层所队在每个社区、行政村和重点企业各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逐一登记造册,统一制作联系卡,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包的联络员主动联系不少于1次,联络员可直接向局领导报告情报信息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全面推进网上社区警务室建设。在所有农村和社区警务室逐步开展网上社区警务室建设,分头建设网上社区警务室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警务公开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和安全防范宣传,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解答群众网上咨询;搭建网上警民互动交流平台。通过网上警民互动,使民警更加广泛、便捷地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动态和收集各类公安情报信息,直观地服务群众,“面对面”良好地展示公安机关形象。三是强化警务公开和安全防范预警。利用街头公益广告、告示牌、灯箱,社区、乡村的宣传橱窗,以及手机、论坛、博客、播客等新兴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有关警务活动,向公民公开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执法依据以及执法结果等警务内容,发布各种警情信息,提供公共安全提示,传播安全防范知识,教授自我保护方法,不断拓展为民服务的范围。
7、畅通公安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交流渠道。一是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上半年,统一组织开展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公安机关,了解警务工作,不断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推广普及“警民恳谈”活动。在派出所社区民警中实行“警民恳谈日”制度,深入辖区与群众开展恳谈。坚持“恳谈对象不受限、恳谈内容不受限、恳谈形式不受限、恳谈时间不受限”,恳谈要与辖区警务工作和采集源头信息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矛盾结合起来,与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进展和结果。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限期解决,做到“有责任、有督办、有反馈”,通过真心实意地贴近群众,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情、解忧困。三是完善网上警民互动平台。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建设完善“燕赵警民通”。年底前,完成“在线咨询”、“民意直通车”、“网上办事大厅”、“警方提示”等建设任务,打造集咨询、求助、办事、投诉、问策等功能于一体的警民互动平台。
8、大力营造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舆论氛围。一是推出一批亲民爱民先进典型。在各大主流媒体拓展、巩固公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单位及民警先进事迹,反映受群众尊重和爱戴的“身边警察”,持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治安、刑侦、交警、巡警等警种中,有计划地评选出优秀社区民警、优秀刑警、优秀交警、优秀巡警等亲民爱民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在全警形成执法为民的正确导向。二是加强涉警涉案舆论引导。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置规程》和《公安机关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参考用语》的规定,落实各项涉警舆情引导工作机制,提升处置涉警舆情和民警接待媒体记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网上舆情导控,充分发挥舆情监控员、舆情观察员、舆情评论员三支队伍的作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互联网上各种舆情危机,正确引导舆论,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9、完善人民群众评价公安工作的体系标准。一是向人民群众定期报告工作。全局每半年向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各窗口单位每季度向服务对象报告一次工作;社区民警每月向社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度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社会媒体,保证报告工作公开透明,接受报告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和监督。二是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研究建立群众评价标准,对拨打过110、119、122报警电话的群众,对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户口、出入境证照的群众,参加过驾驶员考试、进行过车辆年检、办理过车辆上户手续、受过交通违法处罚的群众等,定期开展电话抽样回访调查,回访调查结果和得分,向全局通报,并直接纳入基层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通过互联网等媒介,以“网上调查”的形式,对一个时期内群众关心的治安话题、事件等,不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告局党委,向有关部门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清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委抓好“三项建设”的坚强决心,把“三项建设”作为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倾力推进。要坚决革除一般化的思想观念,摒弃简单化的工作模式,以顶级的重视程度,顶级的精力投入,顶级的推进力度和顶级的保障机制,以超乎寻常的工作态度、超乎寻常的落实措施、超乎寻常的执行力度,在正视自身短板和优势的基础上,将“三项建设”作为奥运安保、国庆安保之后公安工作的“第三大战役”,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拒绝理由、强行并轨,真正实现我市“三项建设”的新突破。
(二)要加强领导。参照市局规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三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小组、“三项办”和推进组要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和本单位的既定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三项建设”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把“三项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时时挂在心上、事事抓在手上,要身体力行、亲历亲为、盯事问责。要经常性的深入“三项建设”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要定期召开会议,督导建设进度;要不定期抽查检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要突出亮点。要深刻领会全市公安机关推进“三项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建设“五导功能”、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新系统”、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五小工程”,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拿出“大步跟进、争做领跑”的勇气,对标先进,采取更加有效、更加果断的措施,做强建优重点项目,着力打造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挂上号的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全力抢占全市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制高点。
(四)要严格督导。 “三项建设”领导小组、“三项办”、推进组和警务督察部门,要把对“三项建设”的督导检查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在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影响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对省厅和市局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要一督到底,定期通报。对发现的隐患要善意提醒、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指明、坚决纠正。对违悖相关纪律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五)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切实加强对“三项建设”的宣传报道,要展示决心、要公开进度、要宣传事迹、要征求意见,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打造具有本地特色、有较高社会化程度的“三项建设”品牌。
(六)要灵通信息。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三项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把信息报送作为推进“三项建设”、提升建设水准、交流互通经验、展现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要把涉及“三项建设”的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阶段性情况汇总、重大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及成功战例、工作动态、调研成果等,认真梳理后报送县局“三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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