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市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之初探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建设"平安*"、 "法治*",无论是法制的健全,还是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支撑。为此,笔者就如何深入深入推进我市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正确把握其内涵实质 1、深刻领会公安法治文化的含义。法治文化是指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一个国家的"法治文化",就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机构、法律设施体现出的文化内涵和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以法律价值观为核心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而公安法治文化不仅是法治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安政治工作一个重要内容,它涵盖法治理念教育、法治舆论宣传、法治文学艺术、警察公共关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由于它反映的是一个特殊职业--公安,一个特殊群体--警察,以及其具有的行政、刑事司法和武装等属性,使它拥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和独特作用。这就决定它除具有社会主义文化的共有属性外,还有着法治的严肃和权威等政治属性,除具有文化的很强渗透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外,还有着阐法释义、惩恶扬善、醒世净化等作用。这是其他文化所没有的,也是不能替代的。 2、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同样,公安法治文化也就是公安依法行政体现出的文化内涵,公安建设和发展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和价值追求。一是崇尚法律的意识,它反映着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是法治能否真正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二是遵守法律的意识,作为执法单位,公安更要守法。三是运用法律的意识。依法行政决定了公安工作各方面、全流程都必须准确地应用法律,和谐把握执法尺度。四是维护法律的意识,法律的职能在于扬善惩恶,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秩序、公平和正义。打击犯罪是法律赋予公安的天职,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每年查处各类犯罪案件1万余起,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活动气焰,不仅为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坚决、忠诚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3、努力追求法治文化的价值取向。法治是社会文化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法治文化是"人类文化系统中独特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社会精神文化的重要构成"。 法治文化与社会其他文化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法治文化的文明与进步必然带动了社会文化的文明与进步,实行法治就意味着公平与正义的最高道德理念以及其他社会价值理念,如人权、秩序、和平、文明、幸福等将借助法律的力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和维护,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各种不同价值观念的文化之间和谐共处的社会,法治能够将各种不同价值观念整合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冲突,从而使各种不同价值观的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文化关系和谐共处。这就是法治文化的价值取向。而公安法治文化对公安内部:通过凝聚、引领、激励、约束等机制,起着坚定民警理想信念、规范职业道德、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文化素养、陶冶高尚情操等功能;对社会:通过媒介、载体、交流等手段,发挥宣传法治、联系群众、震慑犯罪、净化风气等功能。这些功能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的建设、治安的稳定、社会的安定,甚至关及政权的巩固。概括说,做好公安法治文化工作,既是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提供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要件,又是为社会治安、政治稳定,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切实采取有效举措。 1、拓宽思路,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人为本,是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的结合点,要抓住培养和造就建设法制型、学习型、服务型、数字型、创新型和谐公安正是契合了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职业核心。塑造"五型"公安、和谐公安的这个根本,要通过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这个载体,广泛开展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培养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二是坚持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构建网上公安是顺应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的时代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公安的必然要求。三是坚持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与促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三个创新:以动态巡防和社会分层分类管控的结合实现防控方式上的创新。以实施行政指导、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执法上的创新。以推进公安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实现体制机制的创新。 2、创新机制,营造"三种环境":一是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工作中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营造廉洁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在全系统内形成强有力的行风约束机制,树立起公安部门勤政廉洁、支持发展的良好形象。三是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申诉(举报)率高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3、齐抓共建,树立"三个形象":一是树立统一的标识形象。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安部门应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统一规范、文明有序的办公环境,是培育公安文化的有效途径。特定的单位标识、办公秩序、办公环境等,可以体现单位精神、理念,启迪工作人员的思想,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打造公安部门文明、规范、统一、高效的形象;二是树立良好的仪表形象。良好的仪表形象不仅体现出一个人的精神面貌,更能体现出一个单位的风貌。每一名公安干警尤其是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人员要按照公安部统一着装规范的要求着装。在人际交往中要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文明,待人诚恳,乐于助人,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树立公正执法的形象。公安部门是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文化的培育必须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每一位公安干警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到位不缺位,在位不越位,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要文明执法、诚信执法、公正执法,树立公安机关秉公执法的形象。 三、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结合依法行政实践。 1,树立法治理念。一是行政程序的观念。公安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应当牢固树立程序法治意识和行政证据观念,依照法定的(含正当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方面的行政程序规定来实施行政管理。二是行政权限的观念。公安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必须具备权力界限的意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三是行政服务的观念。公安行政机关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顺应由管理行政、秩序行政、指令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发展行政、指导行政这一时代潮流,积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信息、政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务。 2,强化法律知识学习。要有做到老学到老的思想,若不学法,不懂法,就容易造成执法滞后于立法,更谈不上依法行政了。因此公安机关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在各种业务培训中,都应当有法律课程,保证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针对不同部门、警种和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实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例如针对部分民警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和搜集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应当经常组织民警到法院旁听法院庭审,学习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的知识;到检察院观摩、学习、熟悉法律程序。 3,加强道德教育。古人云:"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由于法律是以强制形式规范行为的手段,只能解决"不敢"、"不准"的问题,却无法解决"不想"、"不愿"的问题,也就是说,法治难以触及人的思想问题,无法使人在内心深处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坝。一个人思想有问题,价值观出现偏差,对于违法之事,虽一时"不敢",但难以保证其长久"不敢"。法治解决不了信仰、价值观问题,而道德教育主要通过民警内心的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来实现法律规范行为,所以只有加强道德教育才能使民警树立正确的信仰、价值观、人生观,并以其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 4,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公安执法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许多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把警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例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但仍需继续拓展。要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警民联系制度、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完善外部监察机制,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控告、和举报,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并以群众反映属实的情况作为民警考核、晋升、末位调整、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5,加大对执法过错行为的惩治。一是执法过错的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及公安机关内部纪律规定给予辞退、限期调离、停止执行职务、延期晋级晋职、 扣发岗位津贴、奖金等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二是执法过错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给予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三是执法过错造成国家赔偿的。除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还应依照《国家赔偿法》向责任者追偿部分或全部国家赔偿金。四是执法过错后果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恶劣的。除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外,还应依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提升执政能力、实现长治久安、保障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承担的是政府服务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建设优秀的公安法治文化对形成公安部门群体意识、提高整体行政管理文化建设,促使公安部门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文化贯穿于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之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水平,把法治公安工作落到实处,塑造新时期我市公安执法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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