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州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努力把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上新台阶。 刚才,*副秘书长宣读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0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的通知》,对获得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一、二、三等奖的 县市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州交警支队靳昌支队长通报了过去一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对今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了部署,工作重点突出,目标任务明确,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年,全州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万元,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与*年相比呈现出“三升两降” 的特点,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员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比*年上升*%、*%和*%;死亡人员和万车死亡率分别比*年下降*%和*%。*年,我州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4起。4起事故共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万元。与*年相比,分别下降*%、*%、*%和*%。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平稳,实现了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州政府下达的控制数,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 以上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州交通管理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总体薄弱的现状没有改变,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车流流动频繁,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管理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失控漏管现象依旧存在。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责任主体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交通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没有牢固树立,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当前,“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省州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求安全、求稳定、求畅通的迫切愿望,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本位主义思想,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的整体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真正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经费保障和考核奖惩等工作,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二)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交通安全工作是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以下责任:公安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做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整治公路危险路段,严格道路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机动车的单位、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质监部门要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要做好对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发证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客运 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监察部门要依法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要经常沟通和联系,互通信息、互通情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联合作战,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三)认真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严禁驾驶员随意进站组客,绝不允许出站客车超员,绝不允许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上路行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完善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安检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工作状况。要建立健全驾驶员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对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员,严禁驾驶客运车辆;要充分发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作用,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防漏管失察。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 二、抓住源头,夯实基础,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及驾驶员源头管理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站(校)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认真、全面落实教学大纲。对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降低培训标准,以及教学质量低、学员肇事率高的培训站(校),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暂停受理其驾驶员的考试申请;经过整顿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依法取消培训资格。要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考试制度,提高新增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要始终把客货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员作为管理教育的重点对象,经常开展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对擅自改型、改装或变更技术参数的车辆,暂停营运资格,责令恢复原状;车辆因维修质量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查修理单位的责任;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要收缴牌证,实行强制报废。四是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监测工作的监督,定期抽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五是州安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局今年要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客运车辆”、“平安旅游车辆”、“平安校车”、“平安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措施。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区域和多发时段,合理安排公安交警、路政管理、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力量,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专职、兼职协管员和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巡逻管控,最大限度地把力量投向路面,完善防控网络。要依法从严惩处超员超速、超载超限、无证驾车、抢超强会、酒后驾驶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必须逐车检验登记;对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超载、超限车辆要严格实行卸员、卸载,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灯等6大文明交通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把“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引向深入。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结合学生、客运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农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重,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遵章守纪”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使遵章守纪和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从近年来我州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来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紧紧围绕四个重点:一是重点道路,主要是楚大、永武高速公路,南永公路和事故多发的县乡公路;二是重点单位,主要是客运企业;三是重点车辆,主要是客运车辆、校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四是重点人员,主要是客运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排查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路面管控,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力争少发生交通事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深入开展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排查整治。由州、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旅游、安监等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客运企业、客运站点,组织调查客运车辆例检、进出站登记、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和动态管控、挂靠经营、驾驶员户籍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资格。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县市政府牵头,交通运输、安监、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重点整治政府挂牌督办的危险路段,列出时间表,严格整治时限,加大投入力度,克期完成整治工作。同时,要抓好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临水临崖等路段的整治工作,尽最大可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对因整治不力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道路经营、养护单位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由县市公安部门牵头,安监、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国道、省道和县、乡、村公路上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争达到“发现一个、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深入开展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排查整治。由县市、乡镇政府牵头,大力推广“丘北经验”,坚持疏堵并举的方针,落实农村道路改造,构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机制和“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并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对无牌、无证及脱检机动车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严防此类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培育和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同志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清形势、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以更加务实创新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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