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交警对大练兵活动的再认识与再思考
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大练兵活动。这是一场深刻的执法革命,它为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解决公安队伍“说不过、打不赢、追不上”等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是社会发展及其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
但是,随着大练兵活动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也显现出来,如光说不练、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得过且过的懒惰思想;脱离实际、亦步亦趋的盲目态度;急于求成的毛燥心理等等,使大练兵活动又深陷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泥潭,如何有效开展大练兵活动?如何把大练兵活动落到实处?这是我们开展大练兵活动面临的迫切问题,亟待我们对大练兵活动进行一次再认识和再思考。 一、立足当前形势,剖析问题,把握和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现实意义,增强大练兵活动的迫切感和危机感,打牢“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汗”的思想基础。 (一)解读公安战线上伤亡报告,认清大练兵活动的迫切感和危机感。据有关记录,自1981年以来,我国共有7000多名公安民警为国捐躯,13万多民警因公负伤。仅2003年就有6552名民警因公负伤、牺牲;在2004年1-2月份,又有20多名民警牺牲,150多名民警负伤。直面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不能不引发我们的自省和反思。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论公安体制的完善与否、警力配备是否合理、装备是否精良,我们单单只论造成这些死伤亡事故的主观原因——那就是公安队伍淡薄的自身防范意识和脆弱的体能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公安队伍内务管理薄弱,纪律作风涣散,执法思想不端正,防范意识不强,技战术水平不高,也正因为这些现象,致使执勤执法中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屡见不鲜,如何解决这种现状?如何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一句话就是要长久持续地开展大练兵活动。所以说大练兵活动是强化公安队伍素质、规范执法水平、增强民警体能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当前队伍建议的中心工作。 (二)立足本职,剖析问题,认清加强大练兵活动工作的必要性。担负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安交警部门,因其工作性质特殊性,日常管理点多、面广、线长、人员和时间比较分散,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重任而道远。再加上新法的实施,在法理架构、业务规范及执勤执法上对全体交通民警带来的冲击,造成少数交通民警不适应新时期交通管理工作,在执勤执法中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同时受一些根深蒂固的因素影响,导致少数交通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法制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现象严重,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带来恶劣影响,种种严峻形势表明,优化公安交警队伍形象迫在眉睫。所以开展大练兵,提高法律意识,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熟练运用法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建设一支全面过硬、能征善战、业精技良的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大势所趋、民心所望。 二、有效开展“大练兵”活动的策略和再思考 面对新的形势,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二十公”精神,公安交警部门如何把握机遇,自我加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好、落实好大练兵活动?笔者立足本职,结合实际,在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认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索和探讨,以求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求真务实,正确把握“三个度”,确保大练兵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做“官样”文章。开展大练兵活动,其目的就是要全面提高交通民警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就是狠抓训练落实,把握好大练兵活动的“三个度”,即大练兵的热度、深度和广度。首先要落实宣传,保持大练兵活动的热度。开展全警大练兵活动是公安部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交警部门应当立足本职,把握当今大练兵活动的热潮,分层次、全方位地加强大练兵工作的宣传,为推进大练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其次是落实措施和内容,坚持学用一致,战训合一,确保大练兵活动的深度。在大练兵活动中,肩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交警部门要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立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线,落实措施,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岗位练兵、业务练兵,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掌握、精通乃至拓展业务技能和实战水平,保证大练兵练出成效,有超前性,并不断摸索新型管理模式,推进道路交管工作的发展。第三就是要落实练兵对象及形式,保证大练兵活动“全员参与”的广度,从而达到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效果。在业务技能练兵过程中,既要结合实际,又要防止“一统论”,我们必须根据岗位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训练科目,制订合理的训练计划,按纲施训。同时又得顾全大局,统筹兼顾,管理训练两不误,并且结合实际进行战训结合,学用一致;在体能训练上,原则上是保证“全警参与”,但也不能“一刀切”,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操作、具体安排,既要集中强化训练,又要老幼兼顾,避免“年轻的没练好、年纪大的受不了”现象出现。 二是要建立“大练兵”的长远规划和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古语云:“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可见练兵是一种长远性、持久性的训练。古代如此,如今也一样。开展大练兵活动是公安系统当前一个时期内的中心任务,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况且大练兵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而大练兵活动过程中不断体现的新问题,亟待我们去总结、去探索、去完善,所以大练兵活动的开展和运行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素质强警的长期性需要。因此,在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上级机关的部署安排,制订大练兵活动目标任务和建立健全的大练兵活动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大练兵活动的长远规划,做好季度性、年度性的计划安排,抓好职责分工,具体实施、考核奖惩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坚持“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每年必训”的练兵工作制度,保证大练兵活动贯彻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始终,从而达到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大练兵活动效果。 三是要建立“练兵先练长”的训练制度,强化大练兵活动中的“龙头”示范机制。大练兵活动的要求是“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公安交警部门的各级领导也不例外,他们既是大练兵的组织者,也是参与者,在训练过程中,要建立“练兵先练长”的训练制度,抓好各级领导的训练落实,用自己的勤学苦练,带动和感召全体民警去学去练,时时刻刻地起到表率和鼓励作用。作为大练兵的组织者,不仅在思想上要端正观念,不能假借各种事由为借口,拒训或者是不训;在行动上也要以身作则,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与民警同学同训同考核,做到训练上不掉队、考核不落伍,只有这样才能服众,才能带领大家共同提高,才能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为全体民警、公安队伍的大练兵活动谋好策、布好局、当好大练兵的“设计员”、教练员、指挥员和考核员,才能推动大练兵做到稳妥有序的开展,不断推进公安交警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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