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构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
警民鱼水情,爱民无止境,是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倡导的一个工作方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是“由人民授权、向人民负责、保人民平安,”群众满意与否,社会安全与否是衡量公安工作的唯一标准。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实现文明、平和、理性、规范执法,把保障顺利便捷与严密管控统一起来,把严格执勤执法与提高服务水平有效地结合起来。在执法标准上,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把是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成效和标准。可见新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建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但如何构建警民关系,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
转变服务理念,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 公安机关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充分利用思想引路、典型引路等一切有效手段,努力实现执法队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变管理为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进警民的血肉联系,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一是用诚心感动群众。公安的窗口和一线单位是与辖区群众直接交流的平台,是公安服务群众的一个前沿阵地。工作中,民警要坚持做到“带着亲切的微笑、送上真诚的问候”,诚心诚意地帮助群众解决需求和困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用耐心服务群众。在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类疑问、咨询、不懂等问题,我们要坚持做到耐心解释,不急不躁。对那些年龄比较大、听力不太好、对新事物掌握不多的群众,要坚持做到不厌其烦,语气温和,把群众听不懂或不明白的事项,通过言语、书写等方式耐心地进行解释,直到清楚明白为止,坚决杜绝“横、冷、硬、推”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热心感动群众。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下,要处处站在群众的立场去考虑问题,热心地去帮群众解决问题。同时,各单位还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实行预约、延时等业务服务,让群众随到随办,使群众满意。对办证单位更应该严格要求,规定对待一些办证业务手续齐全的群众一次办到位;手续不全的,要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减少群众来回奔波之苦,用真诚热情的服务感化群众。 四是忠心无愧群众。在办理各种公安业务中,我们要始终抱着“对国家、对群众、对自己”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把握好每一个环节,防止违法问题的发生,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时,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群众的优秀公安战士。 强化内部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精髓 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要不断加强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民警的行为,把创建和谐警民关系贯穿到民警的日常工作中。 制度规范行为。健全和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在程序制度建设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执法活动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源头上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为防止乱收费,让群众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清楚明白,我们应悬挂《综合警务厅工作流程》、《综合警务管理规定》等工作揭示板,让群众对公安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逐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构筑法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渠道的监督体系。 打牢宗旨意识。要不断组织民警开展宗旨教育,把广大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和衣食父母,时刻牢记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理念。民警要把群众的疾苦当做自己的疾苦,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不断学习,通过学习加深宗旨意识,提高思想觉悟,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不足。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典型教育活动,用先进人物的事迹影响教育民警,使宗旨意识不断打牢,服务群众的观念不断提高。 形成整体效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是领导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并做到亲自抓,主动抓,率先垂范做在前。通过领导带动民警,确保全警参与的实际效果。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提升社会效果,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实现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和谐文明平台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尽量不要因执法问题伤害群众的感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一是创造和谐环境。工作中,我们要把执法方式、执法态度和社会认同度紧密结合起来,用和谐的思想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对待群众,让群众通过案件的处理和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亲和力。 二是提高公信力。公安机关要依法办案,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同时还要把执法和服务有效统一起来,该打击的要坚决打击,该保护的要坚决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民警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准确把握法律尺度和案件的定性,把规范执法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领导要带头抓好执法监督,做到审核案件要细、定性要准、把关要严,达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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