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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新时期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时间:2012年01月1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近几年来,我国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的步子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已成为人民群众监督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所在。巩固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新时期赋予公安机关的三大历史使命。公安交管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同样担负着查纠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打击惩治交通违法和肇事犯罪,压事故,保畅通的重要职责。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履行职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必然。而文明公正、规范执法则是取得群众满意的根本。笔者在多年的一线工作实践中认识到交警部门在执勤执法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减缓了警民和谐前进的步伐,具体表现是:有的民警上路执勤纠违警容不整、执法不严,有的只注重罚款,忽视了纠正违章现象;有的不文明执法、态度冷、硬、横现象;当前,交通管理部门正开展“规范执法执勤,创规范化执法单位”活动,交通管理部门如何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最大程度的争取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已成为我们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的粗浅的认识。

        一、警民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加强队伍管理和形象塑造,警民关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有个别民警职工和协勤人员思想和行动上仍然有贪图一些个人利益,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严重影响了交管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再者,有的民警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遭遇到不法分子的暴力抗拒、阻碍、辱骂、围攻乃至殴打,不法分子事后聚众报复民警,围观群众无动于衷,一些因违法被处理过的行为人恶意诬告、诽谤、诬陷的事情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肆意践踏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尊严,在正常的执勤执法活动中,个别违法人因不愿接受处理而无理取闹、谩骂,甚至殴打民警。这说明,在新形势下的某些时候和方面,警民关系确实趋于淡化,而且有时甚至趋于紧张。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措施

        在深刻认识当前影响警民关系诸多不利因素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市场经济转型期经济的迅猛发展给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存在着许多有利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从实际出发,首先要狠抓队伍建设,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通过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逐步改善执法环境,从而真正建立起适应新时期交管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和谐警民关系。

        一要贯彻政治建警方针,加强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决定人的行为意识,是决定民警队伍素质高低和战斗力强弱的关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传统的思想道德、社会理念经受着各种考验。当前社会环境下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必须始终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加强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学习和教育中不断强化民警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人生坐标方向,使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巩固政治立场,经得起诱惑和考验,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不断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做到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扰。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二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工作绩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从思想观念上真正实现突破,改变传统的“管制型”执法思维。坚持“服务在先”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采取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措施,竭诚为民服务,使群众真正信服,从而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特别是基层民警应该坚持以执法执勤形象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实行规范化执法,依法文明管理交通。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指挥动作,文明的执法用语、公正的执法行为,车管和事故处理热情周到的便民服务作为公安交管的窗口,教育民警和协勤人员始终牢记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思想。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拥护。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主动性,促进全社会形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风气。这样才能建立和维护与交通参与者的和谐关系。

        三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当前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比较集中,民警在执法时既要严格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又要避免激化矛盾,造成纠纷与群体事件,着就要求民警必须严格坚持孟部长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加强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从而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讲究方式方法,追求执法艺术,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不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达到营造有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执法环境,缔造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要加强警民之间的平等沟通,缩短警民距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得到极大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层次”越来越高,实现自我价值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首先,针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不能再用简单说教的方式和行政命令的方法来面对群众。首先,民警必须不断丰富社会知识,不管是在窗口单位、日常路面管控或者卡口执勤等执勤执法活动中,注意采取适合群众心理特点的语言,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尊重交通参与者的人格地位,缩短警民之间的距离。其次,我们必须把警务公开作为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的重要环节来抓,努力在警察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互相理解的桥梁。大力实行警务公开,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力,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对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管队伍的认同感。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造一个全新的互动局面。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大力开展队伍宣传是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的攻心之策。有组织地开展社会宣传,增加交管工作的透明度,是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我们应当借助当代传媒手段,多侧面、全方位地扩大公安宣传阵地,通过不同形式的的队伍宣传和强化交管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主流形象。第一,转变观念,寓宣传于工作。这就要求民警不仅在执法检查中,要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指挥动作,文明的执法用语、公正的执法行为,热情周到的便民服务树立交通民警的新形象。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我们要充分利用要一切可利用的有力时机,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和队伍形象宣传,在宣传教育中融入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缩短警民距离,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耳、入心。第二,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警务专题节目,向社会宣传有关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交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职能、管辖范围以及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既要宣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第三,要大力宣传队伍的模范典型,挖掘题材,创作精品,教育感染群众。平凡艰苦的岗位上的坚守历程涌现出的英雄事迹和英雄人物是开辟和谐警民关系的直达通道,通过模范典型的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交通民警、信赖交通民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第四,大力宣传交管部门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各项举措,为群众答疑解难,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的同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曝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交通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推行。

        总之,我们要将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来履行,调整工作思路,在工作中充分体现执法者的先进性、纯洁性和人性化,更好地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把践行法治理念做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个有力支撑,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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