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之我见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监管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部党委“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总体要求,各级公安监管机关在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尝试,监管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也在不断得到提升。但是,在构建新型警民关系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各级基层监管民警引起高度重视。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监管民警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谐警民关系是监管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同人民群众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和感情,是树立监管民警良好形象的一种象征。长期以来,监管民警的警民关系的基本做法中主要可归纳为:一是通过共建密切警民关系。通过与社会各单位签订警民共建协议,定期按双方约定组织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密切警政警民关系。这种方式是一种约定型的、协议型的共建模式,长期坚持效果明显。二是对口帮扶密切警民关系。主要是通过确定社会上的对口帮扶对象,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帮扶,以此密切警民关系。三是排忧解难构建警民和谐。通过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树立监管民警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长期经验总结告诉我们:只要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大胆去做,就能促进警民和谐;只要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就努力地去做,就能促进警民和谐;只要能推动监管工作的事,就要尝试去做,就能促进警民和谐。但是,由于种种因素,导致警民不和谐,影响警民关系的事件时有发生,也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公安监管的认知度,影响了和谐。实践告诫我们:凡是影响监管形象的事,千万别做,否则就会挫伤人民群众的感情,影响警民和谐;凡是违法乱纪的事,千万别做,否则就会败坏监管民警形象,影响警民和谐;凡是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事,千万别做,否则就会影响监管民警在党委政府心目中的地位,影响警民和谐。 在新时期,监管民警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监管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警民和谐,民警是关键。全体监管民警一定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视人民为父母,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目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公安监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集中体现在维护稳定、公平正义等事关在押人员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因此,必须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监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改进工作、履职尽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监管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充分认清监管民警在履职中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现实问题及原因 (一)监管民警仍存在一些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的问题,不符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个别监管民警身上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执法反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业务理论水平不高,安全隐患查处不彻底,存在隐患死角;执法原则性不强,讲关系而不讲法律,靠人情导致执法不严;个别监管民警执法不够规范,以罚代教、以罚代法、以罚代改等现象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民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扭曲;热衷于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监管民警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二)一些便民利民为民承诺制度未全面得到有效落实,严重影响了监管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作用,导致监管民警地位下降。目前,全国公安监管系统大部分省市、地区便民利民为民承诺制度无统一标准,没有实现服务程序公开化;“便民利民为民”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究其主要原因是无专门的法律法规给予明确服务范围;监管民警警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经费保障不足,不能满足为民服务工作经费的需求。 (三)对社会面上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警民关系不十分和谐。监管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窄、影响面小,宣传的主体责任不明确,未充分发动政府、教育、新闻传媒、科技、司法、社会单位等认真履行宣传职能。主要原因是没有固定的宣传平台和宣传阵地;没有建立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不能及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四)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影响监管民警的整体形象。个别执法者法制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低下,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少数民警思想政治觉悟不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少数监督员职业道德差;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有的民警不学习业务知识,导致业务水平提高不大;有的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与人民群众对监管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有的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权思想严重、动辄以管人者自居,“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从心理上拉远了同人民群众的距离;有的民警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业务办理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等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下功夫解决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现实问题,切实找准对策和措施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公安监管机关尤其是广大监管民警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保稳定、促和谐、谋发展”的高度,紧紧抓住群众工作这一传统法宝不放松,以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为载体,让人民群众“走近监管、了解监管、宣传监管”,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促进监所安全稳定。笔者认为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着力加强和改进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一是缩短办事时限,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阳光警务”便民服务。二是推行“警务公开”,落实好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承诺措施。要把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承诺措施公之于众,做到家喻户晓,真正把措施落到实处。要拓展服务渠道,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三是经常深入社区、农村等场所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公安监管在人民群众中的知名度、认知度。 (二)着力加强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从社会发展来看,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监管民警已成为队伍主流。目前,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已初步完善,从行为举止到日常执法,几乎所有环节都有纪律约束,因此,要始终以条例条令、上级规定为纲,以规章制度为约束,加强对民警一言一行的管理教育,强化日常养成,确保队伍纯洁稳定。 (三)着力有效整治队伍突出问题,有效预防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存在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二是极少数民警仍存在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的问题;三是极少数大学生生长民警一进入执法岗位上,手中握着不小的权利,“特权思想”突出,因无法抵制外界社会的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违纪。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坚决加以解决:一是抓好执法为民教育,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性问题。克服“重处罚,轻化解”、“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偏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多为在押人员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二是加强纪检监督工作,认真纠治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群众对少数监管民警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最不满意,既要通过专项教育整顿加以解决,更要加大督察查处的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反面典型,予以重点帮教、纠错提高,谁跟老百姓过不去,就要跟谁过不去。同时,要把“问责制”切实落实到执法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监督,决不放过任何环节、放过任何人。 (四)着力开展好公安监管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公安监管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要通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总之,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是新时期监管民警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也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只有依靠广大监管民警不懈努力,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才能真正构建一个水乳交融、血肉相连的警民关系。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