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建设
在公安计算机网络中,派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派出所获得的治安信息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如果派出所缺乏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安工作将无法开展。因此,建设一个科学的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使公安各项工作信息化,对公安机关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十分重要。下面,笔者从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作用;成功实施该系统的基本条件;该系统构成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作用 1、有助于有效地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违法犯罪活动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违法犯罪分子具有了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对此,公安机关就必须具备对治安环境变化的快速灵活的应变能力。公安机关应变能力的增强和提高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公安机关要进行机构改革,将警力向基层派出所倾斜,使派出所既具有一定数量的警力,又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使之具有快速反应的能力;二是全国各公安机关、派出所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各自掌握的情报信息,做到对外部治安环境的各个变化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较为准确的预见。但是,无论是公安本身的快速反应能力,还是对外部环境的预见,都离不开对治安信息系统的依赖。 2、有助于派出所实现治安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众所周知,派出所治安管理决策尤其是一些重大的决策,如派出所年度工作目标的确定,警务战略和运作模式选择,对每个民警的考核,等等,除了有赖于派出所领导的才能、智慧、经验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进行形势分析,方案比较,决策选优,这些都需要准确、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作为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而通过全国联网的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可以大大提高派出所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的效率及准确性,从而大大提高对治安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使决策建立在高效、及时的信息占有的基础上,从而有效提高派出所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3、有助于提高派出所警务运作效率。派出所治安工作是一个开放式的管理系统,因此,派出所治安管理过程也是派出所所拥有的各种治安资源或要素的有机结合从而产生出治安管理和为民服务效果的过程。在派出所以传统手工方式为主收集处理信息时,许多问题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如治安信息记录不规范、不清楚,动态信息反馈慢,治安管理工作难以适应治安形势的变化,等等,因而警务运作效率不高也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建立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可以进一步整合派出所的各项资源或治安管理工作要素,从而使其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达到它们的最佳结合时应该达到的治安管理效果成为可能,而且随着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的速度和质量的提高,各种治安管理活动成本以及时间等的节约将大大增加派出所这个系统的投入与产出比,从而极大的提高派出所警务运作效率。 4、有助于提高派出所创新能力。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来源于派出所的创新能力,而派出所治安信息工作则为派出所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了基本条件。首先,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提供的强大的信息获得和处理能力使得派出所可以跟上世界警务科技发展水平,使得派出所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警务科技创新战略得以实施,这对于公安机关在当今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全球范围内的快速传播的技术环境中进行警务科技创新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其次,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提供的方便快捷的治安信息交流与共享能力使得派出所民警可以通过共享信息,更为充分地在一起进行交流与讨论,这种快捷方便的双向互动沟通,使得创新的火花更容易迸发出来,也更容易成功。第三,派出所治安信息化工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不断的深化将对派出所管理从观念到方式方法上产生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将会不断地推进派出所管理创新,使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和使用更为合理,从而使派出所治安工作在变化多端的治安环境中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二、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成功实施的基本条件 1、派出所要有治安工作信息化的内在需求。治安工作信息化的首要条件是派出所真正具有信息化的内在需求。开发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投资巨大,技术要求高,涉及到管理、体制、机构、人的观念等方方面面的关系,难度相当大。因此,只有当公安机关真正感到必须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满足公安工作当前和未来需要时,公安机关才具备实现信息化的真正动力。相反,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信息化的内在迫切需求,只是为了一个极为空泛的目标,这样的信息化系统将难免流于花了大的投资却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局面。从公安工作的现状看,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多是一项至上而下的工作,派出所是否能做到治安工作信息化几乎由上级部门决定。因此,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是否真正认识到治安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对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建设起着关键性的制约作用。可以说目前绝大多数民警都已认识到治安工作信息化的巨大作用,这是建设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内在需求,是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成功的主观条件。 2、公安机关要有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全世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要有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这一点几乎是所有实施信息化工程的国家所达成的共识,也是成功建设信息化社会的基本条件之一。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过程,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从项目立项、开发到投人使用以及以后的维护,技术总是在不断地升级和更新,因而公安开发和使用的各类信息系统也就不得不升级和更新。可以说,公安机关科技管理本身及科技人员使用要求的变化,也会影响到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建设。公安机关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如何应对这种变化呢?诚然,作为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开发机关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这种变化因素,以使这种系统在设计时就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但是,无论开发时想的如何周全,总是代替不了或跟不上治安情况的变化以及科技的进步。因此,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在建设各种信息系统过程中,必须要有自己的技术力量,在开发、应用和维护各个阶段上都要有自己的技术人才才行,公安机关只有在这方面大力投资,才能保证治安信息工作与科技的发展同步,从而真正实现科技强警。 3、要与管理创新和观念更新相结合。治安信息化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大量的资金投人和技术的变革,而且还涉及到公安业务及公安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安工作信息化实质上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安工作的各项资源及各个环节在信息处理、工作方式、管理机制以及人的思维理念等方面进行的一项大的创新和变革。比如 MRPII系统与我们中国传统的管理模式就有较大的不同,它带给企业的就是一种新的管理思想与模式,这种管理思想与模式与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以及方法、制度等等就不协调,因此需要结合实际,对后者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造。所以,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进步问题,信息化建设中的每一个项目可以说都是与管理分不开的,都蕴含着公安管理的创新。公安工作信息化与公安管理的结合虽然有时难度会很大,但这是绝对不能回避的问题,否则再好的技术、再好的系统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公安信息系统建设中除了技术与管理的结合外,还时刻伴随着人的观念的变革与更新。如某些公安机关的领导认为建立治安信息系统就是购买一些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就可以实现。这种认识割断了公安信息化工作与公安管理之间的关系。殊不知治安信息化与公安各项管理工作只有互为依托,才能相互促进,治安工作信息化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和发挥作用,达到科技强警的目的。 4、要有一个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公安要真正实现科技强警,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派出所治安计算机信息系统,使全国各个派出所之间能够信息共享。但是,信息化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投资巨大,如果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必将带来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影响科技作用的发挥。因此,公安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公安厅(局)对治安信息化工作必须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与公安工作发展相对应的总体规划,安排好各个系统之间的轻重缓急,然后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这样才有可能使各个系统的先进性及先后顺序与公安工作需要协调起来,而不是追求所谓的“全”或“一步到位”。 5、要选择一个好的合作伙伴。在公安信息化工作中选择合作伙伴有两个方面,一是系统开发伙伴,一是产品及其供应商。对公安机关来讲,仅靠自己的技术力量来开发各类治安信息系统常会力不从心,而完全依赖市场又难买到适合自己的现成的系统或软件,因而不得不借助于公安外部和开发力量。这时,选择一个好的开发伙伴就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所谓好的合作伙伴一般应具备较高的技术层次和攻关能力,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保障,并能在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为公安机关培养一批信息化建设人才。选择产品及其供应商是公安信息化工作中选择合作伙伴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好的技术和好的项目都需要一定的好的产品才能得以实现。具体地讲,在信息产业大发展的今天,公安机关必须选择适宜的产品及其供应商,确保将自己的信息系统建设在一个开放的、符合技术标准和治安工作需要、可有多家厂商支持的这样一个平台上来。 三、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构成 1、派出所治安信息的收集。派出所治安信息渠道主要包括:第一,来源于群众。群众是派出所最大的治安信息源,因为从法理上讲,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必须有特定的违法犯罪主体,没有违法犯罪主体就不存在违法犯罪活动,而每一个违法犯罪活动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违法犯罪痕迹,并且与周围群众发生一定的关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群众是最了解社会治安状况的人。从这点上讲,派出所民警应在群众中物建庞大、有实效的治安信息员队伍。第二,来源于基层组织。村(居)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他们掌握的治安信息较为准确,可作为派出所可靠的治安信息点。第三,来源于各类场所从业人员。这些场所主要涉及各种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场所、旅馆等等。第四,来源于大众传媒。大众传媒对人们生活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随着大众传媒社会监督功能的增强,其对社会治安的报道也日渐增多,甚至有些治安问题还未引起当地公安机关重视,大众传媒已作了报道。所以,关注大众传媒能使派出所收集到一些治安信息。第五,来源于违法犯罪分子。从已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身上公安机可以收集到大量有价值的治安信息。等等。 2.派出所治安信息的加工与存储。治安信息的加工与存储是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派出所治安信息优化的过程和提高治安信息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这一工作环节的优否将直接影响已收集治安信息实效的发挥。派出所治安信息加工、存储包括对已收集到的治安信息的鉴别与筛选、提炼与综合、编写与审核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把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做好,必须做到如下几项工作:第一,治安信息加工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全貌。真实是信息的生命之所在,只有根据反映社会治安发展实际状况的治安信息,公安机关才能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因此,在加工处理治安信息的过程中要尊重客观事实,要求全面准确,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胡编乱造。同时,派出所治安信息的加工处理要考虑到整体与局部、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宏观与微观、历史与发展等各方面关系,多层次、全方位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的必然性和因果关系。如果从孤立、静止的角度加工处理治安信息,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影响决策工作。第二,派出所治安信息加工处理要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展开。公安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创造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因此,在加工处理已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时,要进行筛选,要将那些与公安工作无关的信息删除,对治安信息要进行细加工,充分挖掘每一条治安信息的作用。同时,对与当前公安工作相关的治安信息,派出所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加工处理,以确保治安信息的时效性。第三,派出所所长要把好治安信息审核关。从历史和现状来看,绝大部分派出所所长都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打击破案工作上,而对派出所治安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比较忽视。客观地讲,过去派出所破案打击工作任务较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派出所所长的工作注意力,以致全国范围的派出所都形成了重打击破案轻治安信息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工作模式,造成治安信息工作派出所内勤说了算,派出所所长很少对信息进行审核,影响了派出所治安信息工作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建立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时,每一个派出所都应确定一名所长负责审核治安信息加工、存储工作,使派出所逐步形成重管理的工作模式。第四,治安信息存储要规范化。治安信息的存储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从日常信息工作的角度来看,主要存在可用性、期限性两大问题,要解决这两大问题,就必须做到治安信息存储规范化。例如,对治安信息存储中遇到的库容量问题,就应该由信息技术人员来研究解决;什么样的治安信息应该长久保持;什么样的信息应该短期保持;等等。对上述问题,公安机关都应该制定出规范。有了一个规范化的制度,就可以保证治安信息存储保持在一定的量和度,旧的无价值的治安信息及时被删除,新的治安信息不断地补充进来。 3、派出所治安信息的使用。派出所治安信息的使用包括传输与查阅两个部分。在治安信息传输方面,最为重要的是确保治安信息的时效性。为确保治安信息的时效性,必须做到如下几点:一是需要上级部门和其它单位及时掌握、立即处置的重要情况和紧急情况,都要迅速传输。二是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等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传输。三是建立漏传紧急信息通报制度,对迟传、漏传紧急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治安信息查阅方面,要确立方便的原则和有限查阅权的原则。方便的原则是保证已存储治安信息被最大程度的利用,充分挖掘每一条治安信息的综合利用价值,提高治安信息的利用率。有限查阅权的原则是为保证治安信息的保密性而设定的,它能使不同层次的人拥有不等的查阅已存储的治安信息。所以,上述两个原则,既能保证治安信息作用的发挥,又能确保治安信息在一定的范围内传输,从而最大限度实现建立派出所治安信息系统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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