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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提高治安案件的办案质量

    时间:2012年01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办理治安调解案件,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具体业务和基础性工作,因此,办案质量是关键.办案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的水平,关系到案件处理结果是否透析出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精神,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成果的评价。但是要提高此类案件的办案质量则存在一定难度,所以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公安机关如何提高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质量作如下探讨。

        一、把握治安调解案件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胜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治安调解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当事人一方在双方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是进行治安案件调解的前提条件,也是治安调解案件属于治安案件的定性;明确此类案件首先应按治安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从而达到处罚公正,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不良因素。对一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要从案件本身出发,但至少是一方当事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侵害了治安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受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内容是由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这是治安调解案件的实体性构成要件,是治安工作中必须严格把握的一个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认识。

        1.治安调解案件是自然人因民间纠纷而引起。这就是说,此类案件必须是自然人之间才能引起,而自然人与法人或法人与法人之间产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显然不构成治安调解案件,从而明确此类案件的主体范围,这些主体(自然人)又因为民间纠纷而侵害了治安行政法所调整的部分社会关系,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治安行政处罚.需要说明的是,产生治安调解案件的民间纠纷与通常意义上的民事纠纷是有差异的。治安调解案件中的民间纠纷是指自然人之间在公共生活中发生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的争议,以及由日常生活琐事引起的纠纷,包括邻里居住引起的纠纷家庭生活引起的纠纷、公共活动中引起的纠纷等。而民事纠纷是指发生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争议,这与民间纠纷至少在主体的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

        2.治安调解案件的类型是由于民间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在损毁他人财物案件。这里包括两层含义,首先,该类案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的对象是自然人的人身健康权或财产权,其次,案件中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是自然人之间因民间纠纷而引起,对于非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成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目的打架斗殴,则不适用治安调解。同时,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损毁他人财物既包括故意损毁,也包括过失损毁,这样,在进行治安调解时,故意损毁或过失损毁他人财物都是明确赔偿额的依据。

        第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情节上是轻微的。这里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合义。第一层次表现为,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过程及所形成的结果上,来判断是否属于治安调解案件范畴。一方面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过程看,应综合研究其动机、手段、实施的环境和条件等,是否情节轻微;一方面从这种行为所形成的结果上看,应考虑其损害的结果、侵害的对象、行为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及认错态度等,是否情节轻微。如果这两个方面的综合结果属情节轻微,则可以考虑适用治安调解。第二层次,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的程度上看,打架斗殴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因此,其程度应局限于造成他人身体轻伤以下(不包括轻伤),而损毁他人财物行为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财产权,是以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为限。第三层次,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而言,若所造成为社会影响较大,则同样不适用治安调解。因此,对情节轻微的认定,应综合上面三个层次的内容。

        第四,治安调解案件的准构成要件是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之所以说是准构成要件,是指当某个治安案件符合上述三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不一定要作调解处理,至于是否适用治安调解或裁决,应当从实际出发,以能够达到教育双方,解决矛盾,不再继续违反治安管理并消除社会影响为目的。

        因此,在办理治安调解案件时,应将其构成要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把握,也即在以上几个构成要件都具备的条件下,才可适用治安调解。

        二、消除办理治安调解案件中的几个认识误区

        治安调解案件属于治安案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之所以作调解处理,其意义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一些由于主观因素引起的纠纷而导致的治安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消除办理治安调解案件的一些认识误区,提高办案质量。

        误区一只要自然人之间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行为,情节轻微,一律适用治安调解。

        如某厂职工李某不满该厂对其下岗决定,并迁怒于该厂厂长孙某。为报复李某在厂外寻机殴打了孙某,造成孙某轻微伤。但事后李某认识到错误,向孙某赔礼道歉,并得到孙某谅解。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赔偿孙某医药费2000元.对此案,该公安机关作出的调解处理是错误的,虽本案中的某些情节符合治安调解案件的构成要件,但报复行为不属于民间纠纷,因此本案不适用调解处理.在实际办案中,必须严格把握民间纠纷的内涵,对不属子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成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办理。

        误区二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虽然情节比较严重,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就作为治安调解案件办理。

        如某工厂保卫干部丁某不让胡某(不满14周岁)进入该厂,胡某即邀其小伙伴朱某等三人用小石块砸工厂大门、丁某十分生气,手拿一块木材追赶胡某等人,并用木板将胡某打成轻伤。事后丁某和胡某的监护人经过协商,同意调解处理,辖区派出所受理此案并作治安调解。在本案中,由于丁某用木材将胡某打成轻伤,情节严重,虽一方同意调解处理,该派出所也应从案情出发,按照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进行办理。因此,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行为,情节上必须轻微,才能适用治安调解。

        误区三公安机关认为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就是治安调解案件。如某村居民王某和林某因宅基地的界限而争吵并相互殴打,结果林某受轻微伤。事后林某对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取证调查,该公安机关认定其符合调解条件,在林某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而硬性进行调解,没有结果,并导致林某报友又将王某殴打致轻微伤。应该说,治安调解案件主要是从办理结果上来说的,而不能仅仅从其构成要件上来认定。在本案中,该公安机关的作为违背了治安调解的精神,在当事人林某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办理.因此,对符合治安调解构成要件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在公安机关主持的条件下,还必须是当事人各方出于自愿,同意调解处理。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处理,就不能硬性进行调解,否则,也很难达成一役的协议.而应该按照治安案件正常的办案程序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误区四治安调解案件只要制作并形成《调解协议书》,没有必要形成治安调解案件案卷。由于治安调解案件属治安案件,总体上应按照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办理,所以必须要形成治安调解案件案卷,确保办理此类案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消除以上几大认识误区,办案民警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并对治安调解案件的构成要件有一个整体观念,依法办案,防止不该治安调解的案件作调解处理,能治安调解的案件作其他处理在裁决,以保证治安们解案件的办案质量。

        严格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程序。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程序主要包括受理、立案、传唤、讯问、取证、主持调解、制作并形成《调解协议书》等七个阶段.因此,治安调解案件在没有形成调解协议前,要严格按照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办理.如果案件确实符合治安调解的条件,公安机关应该主持调解,在一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形成治安调解案件案卷,其内容应包括:《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调解协议书》,《传唤证》,询问笔录,讯问笔录,调查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医疗证明、医疗费发票等),交纳及领取的钱物收据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终止调解,进入正常的治安案件查处程序。

        如果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坚持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协议,依法裁决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当事人事后对协议内容经济部分反悔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规范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是治安调解案件的核心,也是治安们解案卷的核心。目前,法律上对治安调解法律文书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基本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1)标题。由制文单位和文书名称组成。如“XX县公安分局/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分两行书写。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庄住址等。

        2、正文。

        (1)简明案由。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等作简明扼要的介绍。

        (2)达成协议的条款。主要包括双方互谅的内容,经济损失的承担内容,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数额,钱物交付的具体日期等。

        3、尾部。

        (1)写明“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2)标明调解成立的日期。

        (3)协议双方当事人、调解主持人(必须是公安民警)分别签名或盖章。

        (4)落款时间及单位印章。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应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安机关留一份,随案卷一起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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