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看守所工作的巡与控
看守所是依法羁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场所,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感化并重,管教民警重在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巡控民警则重在对在押人员的警戒看管。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加强,监所的巡控工作已经采用了高科技、全时段、全方位管理系统,大大增强了对在押人员的严密、有效管控。但在当前社会严峻的形势下,仅仅依靠物防、技防,还不足以彻底保证监所安全,而人防在确保监所安全方面还处于十分突出的地位,即既要依靠“科技”(技防),也要依靠“传统”(人防),以人防来弥补物防、技防的不足。
一、看守所对于“巡”的工作要求
1、认识到位,责任心强。即巡控民警在执勤中要有法制观念,要树立人本意识、法制意识、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大于一切。只有不断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才能做到“在岗一分钟,尽责六十秒”,才能做到依法行事,保证监所安全。 2、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即巡控民警须对各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案情、年龄、家庭情况、病史及心理状况等,特别是对重点监室、重点人员更应做到了如指掌。对思想不稳定人员、患重病人员、可能判处重型人员等要重点观察,并且应做到“三熟知”,熟知姓名,熟知所在监室铺位,熟知诉讼阶段。 3、记录及时,内容全面。即巡控民警要及时做好巡视、监控电子台帐,完整记录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的执行情况,遵守监规、行为规范情况,以及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台帐记录应真实反映工作动态,不应只写“情况正常”或“无异常”等概括用词。 4、熟悉业务,运用自如。即巡控民警要熟悉监管工作的相关法律知识。如: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等要能理解和掌握,看守所制定的监室各项规章制度要熟知,在押人员的各项权利、义务要清楚。只有熟练掌握监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对在押人员开展教育感化及违规处理时,在押人员才会信服。 5、处置有力,报告及时。即巡控民警要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报告工作。对遇到以下几种情况要及时汇报。第一,发现监内实际人数与网上登记人数不相符时,巡控民警应及时认真核对,查明原因,如果认定监内在押人员发生逃跑的,应迅速发出警报信号,同时向所领导报告;第二,发现在押人员加戴的手铐、脚镣或约束用具松动、脱落时,巡控民警要及时将在押人员的戒具或约束用具重新加固;第三,发现门窗、放风场设施损坏时,巡控民警首先要查明情况,在排除异常的情况下,也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值班所领导报告;第四,发现监内在押人员突发疾病时,巡控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应及时通知值班医生前来处理,并同时向值班所领导报告。需要到医院治疗的,也应及时拨打120通知医院方。在他们到所之前,做好急救工作,以利于病号能得到及时救治。 6、完整交接,提请注意。即巡控民警要认真做好交接班事宜,对发现的监情动态情况要详细如实的记录下来,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也要在记录中反映出来,对下一班巡控民警需要注意的事项更要在移交记录簿上体现出来。同时,要注明交接的时间、地点,并由上下班巡控民警签字确认,以备倒查。 7、加强研判,提高实效。巡控民警要学会工作研究与反思,提高巡控工作的有效性。对值班巡视中发现的多发性问题、解决应急问题的处置措施的得失及有效开展巡视的特点、规律,应认真进行分析、思考,加强研判,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当前监管与被监管斗争的严峻形势,及时研究调整巡控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明确值班巡控的工作重点,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二、看守所对于“控”的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看守所的工作除了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外,更重要的还要落实好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几代监管人艰苦努力、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非常显示的积极意义,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巡控民警要做到该做好的工作要做到位。 2、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处理监室内的大小问题都要实事求是,处理监室内的违规行为和在押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等更要实事求是,要客观公正,不要认为他们是犯了罪的人,处理问题就不分青红皂白,凭主观意断去处理。 3、认真巡查持之以恒。要坚持做好所内每一天的日常管理工作。一个巡控民警所承担的值班工作,做到两三个月不出问题并不难,难的是每年都不出问题,这就要在持之以恒上作文章。持之以恒才能积小胜为大胜。 4、“牢头狱霸”严加管教。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凡是发现在押人员有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明,一律实施严管,严厉打击其嚣张气焰,基本清除牢头狱霸和欺压行为,保证监所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 5、不断学习提升水平。“活到老学到老”。看守所一切活动离不开执法管理,之所以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则来源于全国各地看守所发生事故的深刻教训应运而生的,为此,必须不断地学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逐条学习,逐条落实。同时还要树立自主学习与终生学习意识,以此来提升巡控工作的理论水平。 6、研究问题思考对策。在巡控工作中,发现问题是能力,解决问题是水平,安全稳定是政绩。巡控工作应针对监所安全设施、在押人员日常管教和平时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联系本单位或上级通报的有关监管问题,不断反思,寻求解决的办法。以确保把涉及监所安全稳定的隐患、生发事端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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