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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2年02月0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由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市公安机关面对各类群体性事件高发的态势,坚持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矛盾,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市发生群体性事件总数与前三年总数相比下降**%,所有群体性事件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没有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大的影响。*市公安机关六个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力提升了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能力

        按照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市公安局把情报信息工作体系建设作为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情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实战的作用。一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不断强化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的情报信息意识,重点围绕土地赔偿、拆迁改造、困难职工、特殊群体等敏感问题,采取专人贴靠等措施,努力获取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动向性信息,同时,物建观察员***名,联络员***名,信息员***名。使各类情报信息专业收集与社会反馈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情报信息的覆盖面和准确性。二是建立情报信息搜集定期研判制度。*市公安局要求各派出所每天对辖区不安定因素进行一次排查报县级公安指挥中心,各分、县局指挥中心每周分析汇总一次排查情况报市局,由市局警令部组织相关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研判,重大警情及时上报市局领导和党委、政府。同时,结合重大活动、敏感时段和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市局定期把搜集研判重点下发到各分、县局,有效提高了情报信息搜集研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开展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夯实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的工作基础

        结合公安机关“大走访”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开展,*市公安局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坚持走访工作常态化。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挂钩联系制度,每月深入各自联系点开展走访不少于*次,每次走访对象不少于*户;各部门每月下基层走访不少于*次,每次走访对象不少于*户;各分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走访不少于*次,每次走访对象不少于*户;社区民警每天要走访*户居民或行业场所、企事业单位。不断强化民警开展经常性走访、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习惯和自觉性,并建立了激励考核机制、日常检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民警立功受奖和单位评先创优挂起钩来,对工作不落实、影响警民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二是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坚持群众有需要,民警就有行动的工作态度,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迫切的问题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今年以来,针对*各地旱情严重的情况,*市局组织开展了捐款救灾、送水下乡、涉旱纠纷排查等一系列保民生、促稳定的爱民行动,组织民警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帮助群众解决生活生产困难,传达各级党委、政府抗旱救灾的决心、渡过难关的信心和帮扶民众的爱心。

        三、健全领导亲抓群众权益保障协调机制,提高群体性事件处置化解成功率

        *市公安局群体性事件处置成功率高,事件无反复,得益于公安局一把手的高度重视。一是领导到场,亲自指挥。*市公安局要求凡是出现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一把手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明正彬局长在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上,坚持亲历亲为,及时上阵,带头组织民警深入群众零距离开展群众工作,通过交流、沟通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事态扩大。并通过与群众同吃同住,深入群众家中走访、慰问,了解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以真诚的言行劝导、教育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信任、理解。在明正彬局长的领导指挥下,及时有效的处置了元江县伴坤、小归池两组村民土地纠纷,*市机床厂职工围堵政府大门和元江县茶山组村民堵路等多起群体性事件。二是站群众立场,保群众利益。*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当群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甚至与官员利益发生冲突时,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市县各级公安机关以综治维稳办为平台,建立了群体性事件综合预防和处置机制,定期召开维稳工作会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协调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综合手段,研究制定化解措施,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权益。近年来,*市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无一出现反弹,各级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为确保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控制事态扩大,*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处置突发性事件紧急调警方案,明确规范了出警指令、出警时间、各部门调警人数、应急装备和调警程序,并适时开展集结演练,保证了第一时间出警。同时,积极加强队伍处突能力建设,今年初,*市公安局结合全市处置突发事件和反恐、防暴的工作需要,创新警务机制,突出一警多能,强化全警练兵,组建了市公安局特警后备队。按照志愿报名、择优选用的原则,选调**名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年龄在**周岁以下的年轻民警作为特警后备队员,使特警队员达到了**人,特警后备队实行*年一更新,按照《公安特警队伍训练大纲》,参加特警支队组织的年度集训和每月两天的训练任务,开展体能、技能、战术等科目训练,并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五、建立违规用警问责制,落实处置群体性事件“三个慎用”原则

        当前,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是群众反映利益诉求渠道不通畅,矛盾积累激化所致,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作为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条根本性原则,严格群体性事件用警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如动用警力的,必须逐级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制定群体性事件违规用警问责制,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滥用警力警械的,一律由市公安局纪委责令公安局长到市局说明情况,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凡是群体性事件中未出现打、砸、抢及阻断交通等**种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疏导工作,避免因用警不当,使用武器警械不当,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引起群众愤慨,激发对立情绪,使处置工作陷入僵局。

        六、建立群体性事件回访制度,不断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每起群体性事件及时处置、局势稳定后,*市公安机关坚持把善后处置、回访作为重点,组织民警主动走到群众身边,用诚心换取了他们对民警工作的理解和信任,用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用耐心宣传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消除对立情绪,掌握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苗头信息。对走访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属于公安民警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尽快化解矛盾;不属于公安民警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或通报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防止事件出现反弹。回访制度的建立使许多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民警与当事村民成了好朋友,成为了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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