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网络安全常见隐患及应对策略
当前,公安机关计算机网络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应用,计算机拥有数在逐年增多,科技强警警务战略让公安工作步入了“快车道”。与此同时,随着公安信息化“大平台”的广泛应用,公安网络安全工作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各级公安机关制订了不少安全保障制度,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净网行动”等相关安全保密教育和大检查。如何保障公安网络安全,笔者从基层所队安全运用的角度出发,粗浅地谈几点看法。
一、常见隐患
基层所队民警在运用公安网计算机时,常见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一是不设码或不改密。基层所队民警在操作计算机时,对自己固定使用的计算机不设置开机密码,OA办公系统、大平台登录系统以及数字身份证书的登录密码一直使用原始密码,未及时进行修改;屏保程序恢复时未设置密码保护,极易让别人在自己计算机上登录相关系统进行浏览,或者让别人通过“网上邻居”等工具进行连接、浏览,造成泄密。另外,对一些暂时不宜让别人看到的非保密文件等,不设置密码,也极易被别人浏览。二是不拔钥或不关机。计算机有自动记住密码的功能,数字身份证登录使用过一次后,只要不关机和不拔下数字身份证书,一旦当事民警离开后,别人就可以有机可乘、使用该台计算机和民警的数字身份证书进入相应的平台进行浏览、查询,极易造成计算机信息泄密;一些民警将打开的网页不及时关上,一些不应该接触计算机的人员,只要靠近计算机、用眼睛随意“瞟”一下,就有可能浏览到计算机上的信息内容,造成泄密事件。三是不查杀或不验证。这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所队的民警考虑到自己的消遣活动,喜欢从互联网上下载一些软件、电影、游戏等,未查杀病毒,便直接安装到公安网计算机上来,极易使公安网计算机染上病毒;即使在公安网上直接下载的相关软件等,也不能完全排除没有病毒,复制下载时,仍需进行查杀和验证;还有一些民警很少对自己使用的杀毒软件进行经常性的升级,从而直接影响着正在使用的查杀软件的监控和查杀功能。四是不专用或不转换。这主要表现为移动存储介质没有专门使用或未经转换后下载。工作中,基层所队民警平时会经常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一些移动存储介质,存在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没有专用等现象,没有经过相应的交换机进行转换,且使用前没有养成查杀病毒的习惯,这样易造成移动存储介质被自动植入“木马”程序、窃取公安信息,也易使电脑染上病毒,甚至造成公安网络病毒泛滥、影响运行。五是不单修或不善管。这主要表现为请社会人员来维修。一些基层所队公安网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并不是通过单一的维修途径,易被社会上维修人员接入互联网,或者一些存储公安信息的硬盘等配件被换掉,导致公安信息泄密;有的民警喜欢将公安网计算机随身携带,导致被盗、丢失或被家人接入互联网;有的民警喜欢将手机连接到公安网计算机上充电,或者发现无线上网信号时,点接连接,均易出现“一机两用”的严重后果。
二、原因分析
在基层所队,公安网络存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投入不足。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互联网、公安网间交叉使用,这早就明确规定了,但在基层所队中,由于单位重视程序不够,对购买相应的转换设备缺乏相应的认识,导致少数民警在转换文件时,往往直接在互联网与公安网间交叉使用,不再去考虑产生的后果。二是意识不强。不少民警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存在“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模糊认识,对计算机安全保密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认为按自己的思维去做事,不会对公安网络造成危害的。近几年,全国各地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导致泄密的事件时有发生。三是知识不全。移动存储介质概念不清,没有将数码相机、录音笔、DV机、MP3、MP4、MP5、执法记录仪等列入其中;涉密文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传输,认为不会泄密,其实涉密文件就存储在服务器上了;文件删除了,认为不会泄密,其实删除的文件是可以通过特定软件恢复的。四是查处不力。受当前绩效考评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基层所队一旦发现民警在违规使用公安网络时,往往是考虑到自身单位的利益和受“老好人”思想的影响,对未造成危害的,往往是听而任之,不去查处,往往会在民警的心目中产生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违规操作。
三、应对策略
公安网络安全如不能引起高度重视,将会对公安机关科技强警乃至整个公安工作的发展将会造成巨大的威胁。因此,加强公安网络安全,刻不容缓,必须充分考虑到人、物、制度等诸多因素在公安网络安全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从加大投入、培训、问责等方面考虑,坚决杜绝公安网络安全隐患。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无法为”的问题。加大投入,主要表现为人力的投入和硬件的投入,解决客观上没有设备而导致民警无法操作的问题。要加大技术人才的培养,做到经常深入到基层所队,帮助基层所队民警解决在技术等深层次方面不会操作的问题,避免误操作而产生网络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要加入刻录机、交换机等硬件方面的设备投入,切实解决民警想通过转换而没法进行转换的问题。另外,在互联网与公安网间,如何直接交换,也应该是技术人员研究的问题,这样也有利于解决民警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的问题。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改变“无知为”的问题。针对个别民警对网络安全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保密意识和警惕性不高的情况,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民警学习各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网计算机网络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改变民警“不懂、不知道该如何去做”的现状,努力增强民警的安全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四个严禁”、“八条纪律”,确保所有公安网络安全正常运行。同时,要严格使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凡使用公安信息网人员必须熟知相关管理规定和基本操作常识,明确了使用公安信息网的主体必须是在编在职民警和工作人员,杜绝滥用、私用。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努力改掉“无心为”的问题。正是由于问责力度小,导致少数民警没有用心去执行规章制度,即没有“用心为”。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要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明确每台公安网计算机使用者的管理责任,切实杜绝没有责任心的做法,不断提高保障公安网络安全的执行力。明确违反规定使用的责任,坚决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触及其心灵深,使其“不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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