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
所谓弱势群体主要是指生理性社会弱势群体,如老、弱、病、残、孤、寡、呆傻、独居等人群。当前,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环境相当严峻,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弱势群体还将进一步扩大,如何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和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1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现状 1.1弱势群体消防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足。从中小学校舍、幼儿园、残疾人学校、敬老园、城镇棚户区以及农村等弱势群体集中地来看,很多地方的房屋陈旧,耐火等级低,电线老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而且消防设施缺乏,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有的特殊学校建造偏远,有的棚户区没有设置消防车通道,加上消防水源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就只有“望火兴叹”。特别是绝大多数城镇有老人、儿童的家庭未配置灭火器材,农村家庭更是一片空白,而家庭正是弱势人群的主要栖息活动场所。 1.2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缺乏。由于“生活自理能力差”这一特殊性,弱势群体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自我保护能力显得尤为脆弱,这一点在老人和儿童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反应迟钝,甚至瘫痪、痴呆,致使在火灾袭来时防救能力极弱,儿童则自控能力和判断能力都比较差,玩火现象突出,出现紧急情况,容易不知所措,造成预想不到的后果。 1.3社会、家庭对弱势群体关注不够。比如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安装上,就缺乏这方面的考虑,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能发出声音)对于聋人无非是一个摆设。在家庭层面上,时下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日益增多,而对其自身消防安全状况少有问津,家庭消防安全设施更是几乎为零。在一些普及性消防宣传活动中,由于老年人长年闲居在家,容易形成消防安全教育死角。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也是说起来容易做起难,相当一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一无消防教材、二无课程设置、三无师资力量、四无消防器材,消防“进学校”难落到实处。 2加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的对策 鉴于弱势群体身份特殊,要让他们远离火灾危害,不是某一阶段的事情,也不是某一个家庭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1延伸监管领域,把弱势群体场所纳入消防监督视线。长期以来,消防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上,类似于小商店、小饭店、小作坊、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小场所长期游离在监督视线之外。通过对亡人火灾事故分析,发现了“小火亡人”这一新时期火灾特点,把消防监督管理延伸到弱势群体已势在必行。社区和农村是弱势群体的主要居住地,扎实开展社区、农村和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本辖区防火灭火中的重要作用,是提高弱势群体抗御火灾能力的有效途径。 2.2全面推行弱势群体“包片联户”责任制,各级消防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划分若干片区,由每个消防监督人员负责联系指导派出所,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对具体的弱势人群进行全方位帮扶。在实际工作中,对弱势群体开展“必访、必问、心记”,即对乡、镇政府,农村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必访,对老弱、病、呆傻人员必访,对孤、寡、独居人员必访;每月对帮扶对象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消防安全情况必问,配备消防设施和使用情况必问,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必问;对困难家庭情况必记,居民互助服务必记,家庭走访情况必记。 2.3打牢家庭自防自救防线,增强家庭五种能力。通过对弱势群众家庭亡人火灾进行分析,火灾原因几乎都是由于小孩玩火、卧床吸烟、用火不慎、家用电器使用不当等引发的,而且一旦发生了火灾惊惶失措,缺乏自救和逃生知识,且不会报警求救于他人,在这三个环节上步步错过逃生机会而葬送生命。针对这种情况,就应该着力增强五种能力,即应当具备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的五种能力。各级消防部门要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兼消防人员和派出所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进行专门消防安全培训,逐步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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