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如何加强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自治县居*南麓、*盆地的腹心,县境属中温带干旱荒漠气候,多晴少雨,降水稀少。*土地总面积***.**万亩,所有土地灌溉基本上均用开都河水。县城驻*镇,位于县境中部偏东处,现常驻人口**•**万人。县辖四乡四镇三个国营农牧场,**个行政村。做好乡镇一级消防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受现役体制的制约,全县公安消防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公安消防大队现有消防监督干部仅占全县总人口的五万分之一,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与面广量大的消防监督任务矛盾十分突出,我县公安消防大队很难顾及广大乡镇和点多面广的“三小”场所监督检查。
近年来,虽然*县先后多次调整消防监督管辖范围,把部分消防监督权限下放到公安派出所,在一定程度加强了广大乡镇消防监督工作,但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治安防范工作任务重,消防分级管理基本上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消防监督工作在农村仍是一个“盲点”,致使我县乡镇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现就如何加强我县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初步探讨。 一、深刻认识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派出所是三级消防监督体系的根基和关键环节。从历史沿革来讲,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是与生俱来的。建国以后,“防火防盗”就是警察的基本职能。从法定职责来讲,《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履行消防工作职能也是《消防法》规定的外延;《人民警察法》明确指出警察具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的职权。由此可见,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是三级消防监督体系真正健全的关键,也是消防安全网络完成堵漏实现全面覆盖的起点。 (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优势。相对于消防大队,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上存在着诸多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大队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 二、**县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存在差距,认识水平有待加强。由于*县地处欠发达地区,部分乡镇派出所人员编制少,民警思想滞后,存在消防工作不属派出所职责范围的模糊认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存在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不能及时查处。个别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甚至认为消防监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专业性强,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意接手消防监督工作,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二)消防业务知识不熟,消防监督工作存在难度。消防监督工作是技术性、专业性要求都比较高的工作。在消防大队内部,要干好这项工作也须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而仅仅经过短期培训的派出所民警,由于工作紧张繁忙,加之任职不固定,面对各类繁杂的技术规范、专业知识,既无心也无力钻研,难以独立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工作中经常可以发现,即使一些简单场所的监督检查,有的派出所民警也心中无数,担心由于业务不通、草率检查而承担责任,因而处处依赖消防大队,致使专业性工作无法开展,留于形式,影响了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人员编制少、流动频繁,是制约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客观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和人、财、物的大流动,刑事犯罪逐年攀升,派出所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基层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加上由于派出所人员的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一些派出所出现了“消防监督员”的真空现象。 (四)由于长期以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未落到实处,对社会面的消防监督检查一直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致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形成了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这样一个“惯性思维”,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派出所的正常消防监督工作消极对待,人民群众总认为消防工作应由消防监督机构来实施,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名不正、言不顺,人为地给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此外,由于近年来有关消防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政策和火灾发生后实行倒查等措施的出台,导致一些民警思想上有负担,精神上有压力,不愿管、不肯管、不去管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可谓是消极对待消防监督工作。 三、积极寻求派出所有效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的对策 (一)抓思想观念转变,促乡镇派出所民警责任意识提升。县公安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改变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是消防大队缺位,派出所来补位的错误认识;要把消防工作作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的派出所工作中,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要认识到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是为了顺应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大趋势,加大派出所消防工作份额和力度,切实扭转过去消防工作由消防大队唱“独角戏”的局面。 (二)健全机制,完善保障,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等多种方式,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保证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组建兼职消防巡逻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所必需器材的需要,调动乡镇派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其在乡镇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推动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要通过强化考核机制,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情况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绩效考核中,严格落实考核措施,并和派出所主要领导的奖惩、晋级、晋职挂钩。三是实行重、特大火灾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因监督管理不力而导致辖区分管单位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领导依法予以处理,对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大队要切实加强对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在工作考评与奖惩方面,形成整体合力。 (三)抓培训工作,促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能力提升。大队在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时,要着力抓好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可以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学习交流、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派出所分管领导、分管民警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专、兼职消防民警能够承担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管理等工作,能够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查处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消防法制意识。大队可将常用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等进行摘录并编写符合派出所消防工作实际的工作指导手册,发到派出所民警手上,以利于他们随用随查,方便工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有条件的派出所可尝试消防民警到消防大队见习制度,以乡镇为单位,每个派出所在一定时期,将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派往消防大队实习,一方面可以弥补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消防民警更好更快地熟悉消防业务,起到在本派出所“传、帮、带”的作用。 (四)加强沟通,建立消防大队与派出所互通信息的联动机制。在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消防大队与其建立起互通信息的联动机制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的。首先,可帮助派出所解决自己在消防监督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次,可以让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动态,以便做好有针对性的工作。第三,建立联动机制,可以使派出所在消防队出警的同时赶赴火灾现场,这对于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事后的火灾调查提供现场第一手证据,有力地促进火灾调查工作的开展。第四,可以对火灾隐患进行跟踪,了解其整改情况,以便及时对隐患单位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整改火灾隐患。 (五)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消防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一是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所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派出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所长亲自抓、全盘抓,并挑选*-*名正式民警作为消防工作室的专职或兼职消防监督员,彻底改变派出所抓消防工作人员不固定,责任不落实的局面。二是消防大队每年年初应对各派出所消防监督队伍情况作一次调查了解,发现有变动的,督促派出所及时补配,同时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三是要在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上予以科学合理安排,确保专(兼)职消防民警有足够的时间专门从事消防工作。派出所领导要在工作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障,每周给予一定时间给专(兼)职消防民警专门处理消防工作。四是各专职(兼)职消防民警本人也要正确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相互兼顾,统筹安排,互不偏废,逐步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力争做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和派出所其他工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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