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社会管理是公安事业的基石,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是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共安全的基础工程和坚强支撑。对于公安工作,社会管理不是新事物,而社会管理创新则是新要求。
一、社会剧烈的变迁与发展使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公安机关必须应对的重大课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高强度消费和价格的持续上涨,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受到世界各国高度关注。新能源产业与低碳经济的发展,涉及多个产业部门,将极大地改变人们传统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一旦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产业有可能创造新一轮的经济繁荣。
(一)虚拟社会的迅猛发展决定社会管理必须创新
截至*年*月,全国网民数量达到*亿,手机上户人数*亿。互联网使用的深度与广度前所未有,不仅改变着个人生活形态,而且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个方面,给人类社会带来结构性变化。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冲击,互联网对公安工作的挑战,是历史性、全面性、根本性甚至是颠覆性的,如涉网犯罪花样不断翻新,热点问题炒作不断,舆情控制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一些不稳定因素经互联网炒作放大就会产生巨大影响。这就要求必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将互联网管好管实,着力提高监管水平,实现动态实时掌控,牢牢掌握“网上作战”的主动权,打赢网上网下两场战争。
(二)生人社会的高度发展决定社会管理必须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人财物的大流动、大迁徙,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由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发生深度变迁。对财富和幸福的追逐使人们不得不扩大生活半径,纷纷背井离乡向城市聚拢。以土地承载和血缘维系为基础的社会人员结构开始裂变,人际关系呈现疏离,社会信任趋向弱化,整个社会不得不真实面对“社会墙”的分隔与阻碍,特别是“农民工二代”问题成为深层次社会矛盾。这对公安机关传统管理模式提出严重挑战。管理实有人口,加强阵地控制,开展源头治理,促进社会融合都将是公安工作必须面临的现实任务。
(三)风险社会的广泛形成决定社会管理必须创新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利希.贝克指出:当代社会的本质性特征是风险性。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尽管发展成就很大,但还未完全步入现代化,却又在“全球化”的裹挟下进入与世界“同质”的“风险社会”。一系列社会变迁带来越来越多的“人为风险”,如环境污染、能源匮乏、网络侵权、金融危机、恐怖犯罪等现象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膨胀而变得越来越严重,国内无直接利益冲突不断涌现,新老矛盾、经济领域矛盾和其他领域矛盾交织叠加,社会事件的触点增多、燃点降低,稍有不慎就会给社会造成严重破坏。
二、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理念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对象——人们的主体意识正在觉醒,社会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求富裕、求公正、求安定”的强烈愿望正在取代过去单纯的物质利益追求,“安全”越来越成为人们首先选择的基本价值。作为公安机关,并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仍然沿袭以我为主的管理理念,不能主动满足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转变,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凸显。公安工作往往易于陷入困境,打击不力防不胜防,防范不力打不胜打。一方面公安机关疲于奔命,穷于应付,另一方面治安形势高危运行,群众不满,使社会支持系统始终处于非良性的循环状态,以致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没有形成主动建设型的角色定位,而是被动地、消极地或者片面地适应形势的变化。
(二)管理主体相对单薄
自建国以来,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一直是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路线。但近些年受到社会信任系统弱化的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热情严重减退。公安机关自身对警务职业化、现代化、专业化的过份追求,导致公安机关对群众动员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造成社会管理工作长期处于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管理主体单一,社会联动乏力,资源分散,各自为政,没有形成良好的合力。如公安机关原来长期担负着基层治安保卫等组织的指导管理职责,导致此类功能大大衰减,社会组织很难成为社会治安的重要参与力量,公安机关自陷“全能型政府组织”的困局,难以满足公共安全需要。
(三)管理手段相对落伍
互联网的介入,社会运行状况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社会运行方式呈现多样多变的时代特征,整个社会急剧转型。而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还受到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大部分地区和单位仍在实行静态管理模式,信息化建设没有及时跟进,不能实现实时动态掌控,明显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变化,从而导致管理能力和战斗力水平不高,造成公安工作的被动滞后。如实有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何实现实有人口管理的动态、准确、有效,一直是公安工作所面临的重大难题。很多公安机关还是沿袭申报登记的惯常做法,根本不能达到现实斗争需要的要求。
(四)管理动力相对不足
当前,有些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对社会管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准备不足、措施不力、落实不实,始终处于简单、粗放、低水平的循环状态,要么“一管就死”,要么“一放就乱”。民警不习惯、不乐意、不安心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以致管理动力始终处于行政强制力的影响范围,内生驱动性相对不足。最近,笔者组织对所在地公安民警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从*名受调查对象反映情况来看,愿意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的只有*人,不到调查人数的百分之一。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观照,公安机关许多民警深陷“重打击轻服务”的传统认识,欠缺服务社会的公众精神。
三、社会管理创新是新时期公安机关认真履责、科学发展的坚强利器
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应做到“三坚持三加强”。
(一)坚持践行执法为民,大力加强人本化建设
公安机关作为警察组织,从一诞生即具有维持秩序和社会服务的古老品质和自然秉赋,其终极目的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加幸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它的根本属性就是人民性,这是它存在与发展的合法基础。所以,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主题,大力突出人本化建设,不断激活社会管理创新的源泉与动力。
1.根植于民
首先,要强化群众观念,树立合作主义态度。警察现代化的过程就是警民良好合作的过程。应将公安工作完全建立在尊重和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推动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平等互动之上,真正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让为民、利民、便民的民本观念深深扎根。其次,要增进群众情感,实现警务行为公众化。大力发展社区警务战略,让更多民警走进社区、走近公众,彰显更加亲切、平和、柔性的警务新特点,“型塑”新型警察公共关系,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社区警务成为公安事业最为发达的根系,深深吸牢民众的大地。再次,要吸纳群众参与,强化社会支持力量。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包括互联网络技术如QQ、微博等形式,公开警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吸引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安工作以更加简易便捷的方式为广大人们所接受并自动参与其中,努力承续“警察即公众、公众即警察”的警务传统。
2.服务为民
首先,要坚持服务至上。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控防犯罪,维护秩序。广大民警应随时听候公众呼唤,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通过认真履职、严格执法,运用法治的力量遏制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满足社会对良好秩序的渴求。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诚心诚意,尽职尽责,真正把服务人民作为公安工作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理由与渊源,并能始终体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让公众享受到公平、无差别的良好服务。其次,要加强能力建设。善于运用逆向思维实施社会管理行为,从源头铲除犯罪活动滋生与蔓延的土壤与温床、从根本上提高控制与发现犯罪的能力与水平,使社会管理行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良好社会秩序的构建。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真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形成对社会管理诸要素的全覆盖、全发现、全运用,达到精确打击、精确防范、精确掌控的目标,使整个社会朝着“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和谐”迈进。
3.满意在民
首先,要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警察是人们心目中的“保护神”,坚强、勇敢、百折不挠、克敌制胜,天然为秩序而生,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而宁静的社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警察应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进攻、完全掌控状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舒解民怨,始终有效地将犯罪控制在人们能够容忍和接受的程度之内,让社会充满安全与秩序。其次,要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公安机关提高公信力必须始终坚守法治精神,培养崇高的执法精神、优秀的执法品质和良好的执法素质,积极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格秉持“执法无小事”的道德自律,坚决克服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符合善治模式的执法表现,顺应民意,反映民愿,实现民利。再次,要提高公安机关亲和力。面对现代化,警察虽然不可能人人都是天使,但必须拥有追求成为天使的理想。人们已经不需要“武装到牙齿”的“机器警察”,正如罗伯特.雷纳先生所期望的一样:警察应成为“一个社会组织工作者,一个社区活动积极分子,一个解决问题的人”。新时期民警应懂群众心理,会群众语言,善群众艺术,为群众工作,赢群众支持,能以平民化的姿态、务实的精神建构警民和谐。
(二)强化职能优势,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
1.打响“主动战”
要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现象的“零容忍”,防止“破窗效应”对社会治安造成的困扰,决不让其形成不良气候。要将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对准社会广泛关注的治安焦点问题,对准媒体网络曝光的治安难点问题。既要严厉打击以黑恶势力为主体的暴力犯罪,又要有效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既要集中精力破大案,又要坚持不懈破小案;既要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又要加大追赃追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注重“沙堆效应”,坚决斩断犯罪成长链条。切实减少治安恶变诱因,打小防大,打恶防黑,以循序渐进的功夫、主动进攻的态势、锲而不舍的精神,充分发挥专门机关职能作用,坚决遏制违法犯罪的多发高发,用良好的治安环境影响和控制发案程度。同时,要建立“有警时空”概念,即运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研判违法犯罪发案情况,分析违法犯罪可能发展趋势,掌握违法犯罪易发高发的时段与部位,实现提前布警、重点控制、有效打击,注重运用成熟技术和先进手段占据高端制导和先发优势,始终保持、不断提升主动进攻、成功制胜的本领和水平。当前最为重要的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运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对在动态条件下的人员在时间与空间变化轨迹进行实时掌控,对信息的储存、整理、筛选、过滤、甄别、研判,建立对人、事、物、地组织的可视化、实时化、精确化掌控,继而形成公安机关精确打击、精确防范、精确控制能力。
2.下好“先手棋”
要切实增强预防、减少和控制犯罪的针对性、有效性、快速性,建设犯罪欲念不敢滋生、犯罪行为难以实施、犯罪既遂无法逃逸的最佳环境。通过加大投入,形成以公开巡逻、便衣秘控、电子监控、保安服务、社区联防的治安防范“五张网”,实行专群结合、点面结合、动静结合、公秘结合的“四个结合”。同时严密防范有警时空。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转,有的放矢,科学用警,将警力更多投向发案相对集中的时段与区段,投向物流、资金流集中流向的路段,投向人财物相对富集的重点要害部位,投向类似犯罪方法连续侵害的目标,真正实现“猫鼠同步”,加强对现行违法犯罪的深度控制。以实行指挥扁平化为保障,广泛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成果,努力实现第一时间发现警情、第一时间警力反应、第一时间形成控制,保证围城战略建成运作,将犯罪始终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要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数字警察”。通过技术革新彻底改变公安传统管理模式,占据先发制敌、全面掌控的主导优势,推动警力的“无增长改善”。要进一步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群众工作更加广泛深入,矛盾化解更加敏捷有效,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牢固,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共生,形成全面覆盖、实时管控、动态反应的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犯罪消灭在初发状态,努力形成充满生机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局面。
3.掌握“刹手锏”
要形成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专门机关的职业优势和专业水准,努力练就克敌制胜、一招制敌的“独门秘器”和“致胜绝招”。要建立“大情报”格局,加强情报信息的覆盖渗透,加大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增强情报信息支持的广度、深度和高度,为打击犯罪提供精确制导和有效牵引。着力恢复重建特情耳目、刑嫌调控、阵地控制“三项手段”,全面升级改造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监技术“三大支柱”,将信息技术成果全面引入实战服务,大力开展网上比对、网上协作、网上追逃,将技术手段完全转化成现实战斗力。加强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更多地加强刑事技术人员的培训,拓宽视野,促其成才。要着力培养刑事技术人员的专业精神,全面创新刑事技术人员的管理机制,激励刑事技术人员建功立业。通过重视支持公安专业建设,增强公安机关发现控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开展源头治理,大力加强社会化建设
1.努力实现人口管理动态化
首先,要加强对常住人口管理。公安机关要切实负起人口管理的责任,全面提高常住人口的登记率、管理率和熟悉率,特别是做好无户口人员的申报、登记与列管。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加强与人口、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公民身份证条例的贯彻实施,保证常住人口数据信息百分之百的采集与录入。当前最为重要的是利用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契机,实化常住人口管理,并运用信息技术平台,建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真实鲜活的人口生物数据库。其次,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协同负责、落地管理与运行管理齐抓共管的流口管理机制,即输出地乡镇和公安机关要加强人口调查,掌握去向,落实行踪,及时提供包括家庭及其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联络方式、收入状况、生物信息等数据资料,输入地公安机关加强人口登记、落地控制、身份核查,形成动态管控机制。要加强居住证颁发管理,建立健全人员身份有效证件刚性管理措施,坚决落实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事管人制度。任何企业单位用工必须申报人员资料,严格出租房屋、宾馆酒店、洗浴场所和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和行业人员的管理,消除治安管控盲点,强化社会面管控。再次,要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全面建立以政府主导、公安管理、就业保障、社区负责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机制,建立就业服务、生活救济、能力培训、行为提醒等措施,想法设法促进特殊管理对象融入社会、回归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尝试探索建立健全“无污点重返社会”制度,开展警校家共建活动,启动缺陷家庭关怀计划,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更多体现社会温暖。对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公安机关要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强化跟踪管理,防止漏管失控,牢牢掌握在可控范围之内。
2.努力构建矛盾化解常态化
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从“重打轻防”转移到“打防并举”上来,尽可能减少和遏制犯罪的发生,防范社会冲突与对抗。首先,建立经常性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以乡镇党委为领导、公安派出所为载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实行公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工作、早化解,保证“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对重大矛盾按照复杂程度和管理权限建立专班负责、跟踪管理、及时预警、限期化解的一条龙管理办法,调动各种政治资源,降解重大矛盾升级风险,创造条件最终解决矛盾。其次,建立矛盾再生规避机制。公安机关要善于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过程特别是预防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突发事件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准引发原因与可控理由,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建议,增强决策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类似矛盾的次生和再生。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成立类似美国“战争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随警作战,及时跟进,强化调研,助力决策。再次,建立社会心态正向诱导机制。要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增强沟通,促进交流,形成良好的社会心态正向诱导,建构警民信任关系。特别要结合群众工作和社区警务,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积怨,让公众的思想和看法得到表达和渲泄。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法律救济,彰显公平正义,让社会肌体富于弹性、更具活力,推动社会心态健康有序、宁静平和。
3.努力推动警事治理社会化
面对纷繁复杂的治安任务,仅仅依靠公安机关,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有效治理,必须探索建立警事治理社会化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之中。要深入贯彻实施《内部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有序。要运用市场力量优化保安服务,加大人防技防建设,整合资源,提高素质,形成网络,保证贯通。既促进保安市场的健康发育,又推动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尝试解决治安力量不足的现状。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指导作用,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发动党员干部参与社会治安和矛盾化解,建立社区守望与村组联防,激励自主维护治安行为。要加强与工会、妇联、团委、文化、教育等群团组织合作,大力开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组织深化治安志愿行动。要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推动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社会化进程,建立健全社会信息数据归集制度,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强行业场所自律,提高法律意识和约束能力,减少案事件发生。要善用媒体,建立警用QQ、警务微博等形式和渠道,发布信息,征集意见,广辟线索,加强互动,发动公民支持公安工作。总之,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多吸纳社会公众参与,让社会治安真正步入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性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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