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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谈公安文化建设

    时间:2012年06月0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年**月**日,毛泽东同志在陕甘宁边区文教工作者会议上作了《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的讲演,强调了文化工作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着重指出,“我们的工作首先是战争,其次是生产、其次是文化。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毛泽东同志关于文化与军队战斗力关系的精辟论断,不仅提出了文化建设对于提升队伍战斗力和队伍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而且是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一条基本规律和要求,这一条规律同样适用于公安队伍建设。

        针对我们在工作中曾经出现或正在出现的问题,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我们都能从公安文化的缺失和偏差中找到合理的理由和原因。正因为如此,公安文化建设工作引起了高层的广泛关注,开展起了轰轰烈烈的公安文化建设工作。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诫我们:搞建设头脑一定要清醒,“土灶炼钢”的做法只能生产出“生铁”,当然,这种“炼法”也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开展公安文化建设工作最关键的要解决以下三个根本性问题:一是公安文化是什么?二是我们需要建设什么样的公安文化?三是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要解决以上三个问题,首先要准确认识和把握公安文化及其建设要求,并从文化的产生、发展、变化中去找寻答案。

        一、什么是公安文化

        *、公安文化的内涵

        公安文化是指公安机关在长期的警政建设和警务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警察职业特点的物质成果、群体意识、价值观念、精神风貌、行为规范及方式、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方法等因素的总和。它包括警队的内在素质,又包括警队的外在形象。(*)公安文化建设通过文化发展与更新,实现警队在开展各种警务活动中,对内外部价值取向以及对内外部客观物质世界的改造进而对社会发展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公安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在内部,其目的在于推动自身和外部经济社会的发展。

        公安文化作为一种行业文化,属于广义文化的范畴,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文化建设工作不仅仅是针对警队业余文化生活的表现方式,而且主要体现为警队以某种价值观体系为基础所形成的警队生活与行为方式、人格培养和个性形成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引导各种具体的警务活动开展,并作用于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和经济社会。

        从这一定义可以这样理解,公安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公安机关对民警和整个队伍的“警队生活与行为方式、人格培养和个性形成的过程”;建设的过程是实现民警和整个队伍价值观念体系的发展、重构、调整、创新等,涉及民警和整个队伍价值取向、理念和观念等精神层面;目的是实现民警和公安机关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发生主动、自觉或不自觉的转变,以适应并推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公安文化建设本身的价值所在和目的。

        *、公安文化的特点及规律

        公安文化与其他社会文化具备基本相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文化具有非常强的传承性

        文化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以个性为代表的非主流文化中的共性构成主流文化,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文化的传承性从文化的这两种形式表现出来。公安主流文化的传承性表现在:一是以执法管理活动和管理者为基础形成的社会管理者的文化,或称之为社会角色文化。如警队在执行某些任务需要着装,这是由于警队本身性质或要求所决定的;二是逐步产生、发展、变化所形成的公安文化,如在一度时期民警对群众存在冷、硬、横、推的现象,这种现象虽然目前已有所改观,但是依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从文化传承性的表现可以这样认识,文化的传承性往往表现为一种习惯性,这种习惯性在非主流文化的个性方面也表现的非常突出:一是虽然我们倡导需要的公安主流文化,但是我们倡导的许多主流文化没有真正建立,反而我们需要摒弃的主流文化在被传承,并以典型的个案表现出来;二是从个体来看,民警个体接受的教育、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等等为基础的个体文化对个体文化的产生、变化、形成影响非常巨大,个体文化背景甚至可能是决定性的。如张子善、刘青山的案例,虽然他们曾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是最终证明:他们是农民起义者,骨子里面还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这一点在一些领导干部的蜕变后的悔过书中也得到大量证实,地位、身份、财富等等的变化并不能完全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在文化形成过程中打上的烙印。至少,这个烙印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体起到影响作用,需要通过个体通过自身文化革命才能够予以抚平。文化的传承性决定着某种文化的存在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既有量变,也会有质变。

        (*)包括行业文化在内的社会文化植根于其群体生存的基础,关系到文化的产生、形成、发展、变化

        文化的产生是基于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虽然文化会表现为一些客观物质形态,但是文化的形成的本质还是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物质形态仅仅是意识形态的表现载体,可以这样讲,有什么样的土壤,就会生长出什么样的文化。因此,文化的产生、形成、变化与社会和时代的变化、发展息息相关,同时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如古有“少不入川”之说,四川盆地的丰饶造成了缺乏竞争和忧患意识的产生,会导致“少壮不努力”的惰性文化和保守的盆地意识,导致目前川内的休闲茶文化非常发达。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导致文化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基于此。就警队而言,这种地域性还表现为内地与沿海、城市与农村、上级与下级等等形成非常强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给公安机关至上而下的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严峻挑战。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作为国家机器的公安机关,其群体生存的方式与其他社会群体生存的方式有明显不同,虽然其生存也离不开社会经济基础,但是其生存主要依赖于是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方式,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方式对于公安文化的产生、发展、变化是决定性的。这一点在解放军在解放*入城过程中不扰民、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行为反映出来的军队文化中得到证实,即队伍文化通过内部管理教育方式,可以形成可以高于同时代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并成为先进文化的引领者,并以此赢得民心并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反过来,警队文化的状况也直接反映公安管理文化的状况,是公安管理文化的一面镜子。

        (*)文化有巨大的排他性和趋同性

        一种主流文化形成后,在这种文化的基础上就会产生道德评价标准,这种道德评价不仅能够约束个体,反过来也会放任个体行为,表现为文化的排他性和趋同性。文化的排他性表现为主流文化排斥非主流文化,如俗话讲:“大家都歪的时候,你不歪,你就是歪的,反之亦然”,这个规律在查处的“窝案”中表现非常充分,这里面既有表现为文化的排他性也表现出文化的趋同性,排他的结果就是最终往往表现为趋同的实现。

        在文化现象在这一矛盾中,排他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趋同是居于次要地位的。这表现在我们倡导一种主流文化的过程中,往往感到“倡导”达到“倡导”的目的是多么的难,因为目前社会发展实在太快导致队伍需求和社会需求增长太快。我们需要一些文化成为警队的主流文化,但是这些文化往往还处于非主流文化的阶段,导致难以被警队真正认同,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将公安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工作来做。

        但是,非主流文化并不是完全消极的,作为矛盾的次要方面,只要条件适合,它可以转化成为决定矛盾的主要方面。带有革命、创新因素的非主流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虽然它的出现可能仅仅是一个声音,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通过努力,我们需要摒弃主流文化也可能实现趋同于我们需要的非主流文化的发展方向,这件事我们也正在做,警队文化的正在变化,如警队逐渐学会对法律的尊重、与群众换位思考等等,虽然有些仅仅是“荷叶才冒尖尖角”,已经使我们看到实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并为之欣喜。

        (*)公安文化与社会生活及社会文化共存并相互影响

        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的现象,它依附于人类社会而存在,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发展变化,它不能单独存在,但是它一定存在于人类社会。因此,目前警队不是没有文化(文化不等于是文化知识),而是一定存在某些文化,这些文化与当今社会和社会文化并存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中国几千年以来形成的关系文化也在公安队伍中同样出现,如人情案、关系案、走后门、裙带关系等等,社会文化现象也会在公安文化领域出现。因此,将文化建设等同于提高文化知识水平、等同于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等文娱活动是非常浅薄的。从现实需要出发,文化建设的目的是公安文化需要革新、需要丰富、需要利用文化建设这一重要手段进行队伍建设,引领警队和社会文化发展方向,进而使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并得到社会的支持、信任与认同。

        (*)文化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以价值取向为基础形成的文化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是多样的,如执法工作的民本价值取向的缺乏,就会形成重官轻民的意识,就会在执法过程中表现为:在执法过程中重大案、轻小案,重刑事,轻行政;在与群众接触过程中就会表现出态度生硬,漠视群众疾苦;在执法过程中就会重经济效益账,轻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帐,甚至权利寻租;就会在工作中为工作任务的完成而执法;也会出现路旁见到诸如这样的公安警示牌:“此处停车,将车拖走”的物质文化等等。当这些腐朽文化没有被彻底消灭并被新的文化所替代的时候,我们就会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是我们看到,文化的载体无所不在,警队的每个行为都蕴含着警队文化的影子。

        (*)文化可以通过自身建设实现一种新的文化产生、发展、变化

        从历史发展来看,人类经历了多次文化运动,通过文化运动产生了大量的优秀文化成果,这些文化成果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它们远远超出了这些成果的所处时代,同时引领了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如在奴隶城邦国家条件下形成的民主与法律、哲学思想等等。从哲学角度来认识这种现象,作为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文化,其能动作用既是有限的也是无限的,这种无限主要表现在文化本身的自我能动发展,简单来讲就是:只有做不到,没有想不到。同时,正因为如此,文化实现的自我发展也是非常艰辛的,往往面临失败、挫折甚至牺牲,思想革命方式往往成为文化发展的最终选择,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破旧立新。如哥白尼坚持日心说被烧死,商鞅变法而被车裂,达尔文的进化论的推广遭遇来之宗教势力的打击而开展的激烈论战等等。

        从个体来看,文化可以通过自身修养而实现,学习提高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可以使个体实现文化层次的飞跃,超出所处时代和物质条件。如诸葛虽处隆中僻壤而胸怀天下,而有的人虽处闹市却系山野村夫。因此,文化的产生可以来之于文化本身,这就为我们开展警营文化建设工作推动公安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也为解决公安机关内部层次文化差异提供了可能。

        从公安文化的内涵以及表现出来的规律特点可以总结出决定和影响公安文化产生、发展、变化的要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安管理工作是公安主流文化产生、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公安管理文化状况决定公安主流文化状况;二是公安文化建设本身对公安文化的产生、发展、变化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并可能导致作为警队群体生存基础的公安管理文化的变革;三是公安文化需要继承、发展、创新与扬弃,这是公安文化产生、发展、变化的必由之路;四是非主流文化是文化建设中最活跃、最积极、最革命的因素,它是文化产生、发展、变化的先导;五是新文化的产生、发展、变化过程是一个激烈的斗争过程,需要勇气、智慧、信心和牺牲精神,会出现新生命诞生的阵痛,需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二、公安文化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

        在解决了对公安文化的基本认识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开展公安文化建设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了解社会和公安队伍对公安文化建设的需求

        我们开展文化建设工作绝不能就文化建设搞文化建设,我们的目的性必须要明确,即推进公安队伍自身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不从这个角度去认识公安文化建设,这个建设本身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社会价值,一个没有实际社会价值的事,是没有人去真正做的,只会导致热闹一番而已。同时,也只有将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融入经济社会的发展大潮之中,它才能引领社会文化的发展变革,实现先进文化的导向作用,成为公安队伍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而载入人类文化发展的史册。因此,我们一定要安下心来了解目前队伍的文化状况是什么和需要什么,社会需要什么,我们差什么,然后才能解决我们要保留什么,扬弃什么,我们要发展什么等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但要考虑当前适应性问题,更加需要高瞻远瞩解决引领问题。在当前社会转型基本完成,社会矛盾尖锐复杂的社会状况下,公安工作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之上,公安机关不但肩负“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的重大责任,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公安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紧紧抓住公安管理文化建设这个核心和突破口,实现公安队伍整体的文化进步与发展

        公安管理工作是公安队伍这个群体赖以生存的的基础,公安管理不创新,公安队伍就不能实现创新,其中也包括公安文化。几千年以来的封建残余积淀的侵蚀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条件形成的公安管理文化,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弊病已经凸显,迫切需要变革。只有通过公安管理文化的变革,解决公安群体生存环境问题,才能实现通过管理工作对民警的外化作用,实现民警内化于心,进而实现民警外化于行,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进而再对民警行的管理,提升管理文化,实现周而复始的螺旋形发展,推动公安文化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壮士断臂的精神开创公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时势造英雄。社会的发展进步不但给公安队伍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同时给公安文化建设提供了这个机遇和挑战,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公安文化的创新发展过程,必将遭遇传统习惯势力和利益既得者的强烈反对,会导致失败与挫折。但是要看到,作为一个先进文化的强大生命力是不可战胜的,历史的发展进步需要英雄的牺牲和付出,而英雄的本质就是牺牲,英雄文化就是牺牲和建功立业文化,但是历史和人民总会记住他们的。

        *、加大公安文化队伍建设,用先进的思想和掌握先进的能力指导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文化建设工作至少在思想认识层面上充满着激烈的斗争,要求有一支有思想,能够以小见大分析认识问题的专业队伍,文化及其现象无孔不入,也要求这支队伍有无孔不入发现甚至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需要对这支队伍的人员、物质、权力等诸多条件的保障,具体来讲就是这支队伍应该具有一定实现队伍监督、管理、教育、宣传能力等方面的保障,只有保障到位,这支队伍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同时,文化建设需要广泛参与,没有形成互动的文化建设一定是残缺的建设工作,难以实现文化的螺旋式发展,因此,文化建设需要调动广大民警积极参与,特别是管理层的全警参与,形成多层次的文化建设格局。

        *、密切关注非主流文化,鼓励个性发展

        文化的习惯性与文化的价值是相冲突的,包括我们提倡的文化也可能是非主流文化并被队伍边缘化,甚至不被整个社会认可或仅仅是表面上认可,因此,非主流文化应该成为我们关注和建设的重点。在关注的同时,同样需要辩证地看待非主流文化,需要有所选择,需要有所摒弃,手段是破,目的是立。同时,求同存异才能导致文化繁荣,文化建设不能够简单化,这样才是在文化建设中坚持了应有的理性。文化建设的手段主要还是教育引导,个体内化于心的文化建设才是真正成功的文化建设,这个内化的过程就必须鼓励个性发展,通过外化手段逐渐实现这个内化过程。

        综上,公安文化建设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其涉及的范围既包括精神层面,也包括物质层面,它的立足于物质层面的建设,重在精神层面的建设。公安文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崭新的公安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同时也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党在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随着公安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有理由相信,一支由先进文化引领的公安队伍,必将焕然一新,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三大政治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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