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三)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组织建设,事关党的各项工作成败,事关党在群众中的威望,事关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这一直是各级党委十分重视和狠抓的首要工作。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以贯彻落实中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公安部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相继组织开展了“三讲教育”、“三项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以及“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在党员民警中不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严肃查处党风腐败和违法违纪行为,并不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但由于公安机关警力、体制、机制、保障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特别是基层所队民警执法执勤活动比较分散,受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不时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极个别人甚至因为腐败堕落触犯刑律。因此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极其复杂和严峻的形势。我身为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一名领导,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体会,就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所队的特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
基层单位多而分散,管理难度大;且基层单位自身监督缺失,基层单位受制于双重领导或单一领导,上级监督不力,自身监督不够,监督的实效性差,明显存在自身监督缺失、上级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二、基层所队屡出问题的原因剖析。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到位。基层所队直接从事的是具体的公安执法管理和为民服务活动,平时注重于抓公安业务工作,而放松了队伍建设,尤其认为一个所队几个人,又没有专职的内部监督人员配置,因而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主观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些虚形式,而业务工作则是一些硬指标,所以在基层单位无论是所队领导还是一般民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低。
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到位。应该说在整个公安队伍建设中,教育是前提是基础,通过一些日常教育,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转变工作作风,特别是一些近在身边的正面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其教育的作用对于加强队伍建设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自上而下的公安机关教育活动尽管一个接着一个,但这些教育活动对基层单位和民警的作用不大,一些教育活动往往是流于形式摆样子,上紧下松走过场,大多没有收到应有实效。还有日常学习制度不坚持,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 不落实,更谈不上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查摆问题抓整改。
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是落实执法监督成效的保障和关键,因为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已明确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无论是执法执勤,还是内务管理、为民服务等,只要按规距办事,按制度办事,制度才能起到约束行为、规范执法之目的。公安机关作为一支准军事化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队伍,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但关键是不少单位落实不力,仅仅把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对一些不遵守制度的民警,没能按章办事,该处理的没有处理或处理偏轻,使之有错不纠,知错不改,习以为常。特别是基层所队,执法的自主性和随意性空间比较大,队伍管理的自我约束性较差,服务群众的直接性强,必须严格坚持用制度管人、办事,真正起到制度制约、防范未然的应有作用。
三、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起来,成为五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五大建设的突出位置,可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整个公安队伍建设中极端重要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四种观念”,即一是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甚至保护腐败的观念;二是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的观念;三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的观念;四是监督是一种关爱,是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避免错误或者少犯错误的关键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起点下,公安机关特别是活动在社会第一线的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于受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侵蚀,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一丝一毫放松不得。
加强学习教育。当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的全局,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开展政治理论、思想观念、党风廉政、工作作风等综合教育,正党风,严警纪,切实提高防微杜渐的自觉性。基层所队属最基层的公安实战单位,应按照创“学习型所队”,做“学习型民警”的要求,通过学习掌握基层民警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应有的基本技能,特别要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自觉遵法守纪的意识。基层所队要将学习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运用发生在基层所队执法执勤、队伍管理、财务管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使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警、自醒、自励,从而使学习、教育、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公安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制度制约。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公安内部监督的有效途径,从制度建设上强化对公安执法、管理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职责、权限、监督、责任的一体化。如在各警种实行对基层所队主要负责人的定期轮岗制度,既突出公安区别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殊职能,打破常规的用人机制,不断探索不同职责和不同条件下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工作的新途径,。同时又能避免一些基层所队长和民警长期在一个岗位受制人情世故等主客观因素的束缚和羁绊,有效防范基层民警“长在河边站,难免要湿鞋”,从而激活基层民警遵法守纪、反腐倡廉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更重要的要把规章制度落实好,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业务工作,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就是要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将公安队伍建设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拓宽监督渠道。在加强内部党风廉政监督的同时,要依靠社会各界,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将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所队的各项工作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推行警务公开,既是公安工作的要求,更是严格监督之需要。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群众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公安机关的一些基本警务内容如基本法律法规、办案的程序和流程、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都要推行警务公开,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监督。要不断延伸监督的触角,民警进社区,走村户,或采取请进来的方法,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和要求,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落实整改。
抓好班子建设。要按照建一个好班子、带一支过硬队伍的要求,选好配强一个基层所队长,因为一名优秀的所队长,不仅表现在个人综合素质方面,更重要的是能带出一支优秀而出众的队伍。基层所队民警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一言一行事关人民警察的形象,事关党委 政府的声誉,所以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基层所队长,既要承担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的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起“一岗双责”。目前,要以基层所队为重点,不断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创新用人机制,严格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领导位置上来,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为警清廉、人民满意的基层公安队伍,切实担负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家园的光荣使命,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向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为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坚实的基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