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公安部“南京会议”吹响了全国公安机关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号角,这是新一届部党委深入总结“三基”工程建设经验,准确把握公安工作的规律性和当今社会的时代特点,为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局势,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公安工作瓶颈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公安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意义十分重大。
一是公安信息化就是“计算机”加“网络”。一些人简单地认为,公安信息化就是建立一个信息系统,把信息录入计算机,实现联网运行就大功告成了,这是对公安信息化的表面化、简单化的理解。公安信息化是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论指导下的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仅靠建立一个情报信息系统便能一蹴而就,必须配套进行警务理念和工作机制的变革。搭建信息系统平台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计算机网络是基本保障,但这仅仅是信息化硬件的一部分,是有形的东西,还要有信息的收集、研判、管理、综合应用等一系列的无形的东西,涉及工作机制的改进。因此,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
二是公安信息化建设就是“投入”加“技术”。不可否认,没有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撑,公安信息化建设就无从谈起,但有了资金和技术就一定能搞好公安信息化吗?答案是否定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是建设公安信息化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例,再先进的软件技术,如果没有对公安工作内在规律的充分把握,就提不出符合实战需要的业务需求,进而就建不成能够提升战斗力的应用系统。如果没有一整套网上作战的技战法和工作运行机制,建成的信息系统也难以发挥倍增警务效能的作用,到头来可能就是一个摆设。
三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技术部门”加“专业人员”。公安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需要信息技术专门人员与公安业务人员的紧密配合和协作,需要全警动员,共同参与,每名民警既是建设者,又是实际应用者。如果单纯依靠技术部门或其专业人员,就会脱离公安工作,操作性差,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以往实践中,技术人员在系统设计中不重视需求分析,没有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再加上公安机关对专业软件公司的依赖比较大,致使应用系统利用效益不高。
四是公安信息化建设就是“搭建平台”加“信息录入”。公安信息化能否发挥效益,不仅取决于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等体系建设,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日常维护和管理。管理不仅要体现在建设中,还伴随信息化产生、发展、淘汰等全过程。“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必须建立与公安信息化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要建立与情报信息网络化运行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才能发挥信息化的最大效能。
认识上的偏差必须在当前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加以纠正和克服,否则这种认识偏差会影响信息化建设的进度,甚至造成“形象工程”,与实际工作需求差距较大,最终会使广大民警对信息化建设的信心和热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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