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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策的思考

    时间:2012年07月2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从*辖区工作实践看,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协调党委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由比较单一的公安部门治安管理为主的防范式管理向政府主导的服务型街道综合管理转变。与之相适应,对流动人口各项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就不再适合由某一个职能部门来承担,而应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建立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公安机关主抓,其他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管理机制,使管理工作政出一门,任务清、职责明、工作连贯,使各项管理措施真正得到落实。

        二、快速搭建流动人口管理应用信息平台。针对流动人口信息不对称、信息交流不畅通的现状,抓紧建设以公安机关人口管理信息为基数,五级联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开发设计集信息采集、传递、处理、跟踪反馈、任务完成评价、信息整理归档于一体的应用软件,实现五级管理组织网络和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

        三、可否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居住证的推广使用,政府部门、各单位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认真验证和督促流动人口规范使用居住证,形成流动人口在全市就业、生活紧密依靠居住证的局面。*是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外来流动人口均可根椐本人意愿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和子女通过审批也可一并迁入。*是社区民警要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做为平时一项主要工作,摸清底数,认真检查登记,为外来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等提供优质服务。*是进一步拓展居住证的功能,在已经实现务工、入学、考驾照、免费培训的基础上,实现流动人口持证后,同城同待遇,消除户口差异,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加快流动人口融入本地化的进程。

        四、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分类管理。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申报点的建设,强化日常登记、管理和教育措施。提倡企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与企业信誉挂钩的制度。同时,按照“以房管人”的思路,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层次的管理模式。第一类是对雇用外来人口较多、规模较大且有居住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委托企业落实专门人员进行自我管理。第二类是对没有居住条件的单个企业或雇用工较少的个体小企业,主要采取暂住地街道、社区登记管理为主,用工单位自我管理为辅的方式。第三类是对于村、嘎查内的出租房,可采取委托式管理,即房东依据自愿、有偿的原则,向村、嘎查出租房管理服务站缴纳一定金额的委托管理费后,可将大部分治安管理责任委托给服务站负责管理。

        五、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有关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法律,有关流出人员的法律制度也基本是空白。为更好的管理流动人口,我们试想辖区范围内统一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措施。在法律内容上,要强化各类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人的责任,加大对违法人员的处罚力度,不仅要有财产罚而且要有人身罚,不仅要处罚直接责任人,而且要对所在单位和所在企业、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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