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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当前公安机关如何选树和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有效营造良好氛围

    时间:2012年08月0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对于当前我们交警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说:“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是指我们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注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营造氛围,更好推动全面工作。在此,笔者结合近年来自身工作实践,就在队伍建设管理上如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谈几点个人的粗浅思考。

        一、如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要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首先要选好树好典型,这是基本前提和基础。选树典型实际就是发掘照亮典型的过程,尽量让大家真切看到或感受到典型的先进示范方面,切实能感染人、激励人和教育引导人。

        (一)发挥好典型示范引导作用,首先要宣传好典型。宣传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和发挥典型作用的过程。宣传工作应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工作与抓典型工作是紧密联系、共同深入的。这项工作每向前推进一步,事先都应有相应层次的宣传工作打基础。在典型正式树立之前,应该由公安机关政工、宣传部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宣传典型民警的事迹,并注意收集来自各个方面的反映,特别是典型所在单位基层民警的反映。在典型树立之后,应集中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并在宣传其事迹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精神内涵,引导人们在受到感染的同时,进行理性思考,从而受到思想政治方面的启迪和教育。

        (二)发挥好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要精心整理、组织好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并要在事迹材料的深度和内涵上充分予以挖掘。可组织典型事迹报告团和影视剧书刊等同步宣传,也可举办典型事迹座谈会、报告会和理论研讨会,使先进典型的精神理性化,促进学习活动的深化。遇节日庆典、纪念大会等活动请典型代表参加,进一步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让典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在警营乃至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尊敬典型、热爱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好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要使个别积极因素转化为倍增效应。不应该满足于树立了多少典型,搞了多大规模的宣传,使人听起来感动,说起来激动,更应该注重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实际效果。在典型宣传推开之后,要抓住人们普遍认知的典型事迹受到感染和教育的有利时机,加强引导,及时开展多种教育活动,深化学习效果,把广大干部民警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出来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到当前公安机关组织开组织开展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

        二、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应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各类典型民警的特点特色各不相同,要发挥好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还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针对不同典型的特点特色,有区别有侧重地发挥好他们的各自不同示范引导作用。

        (一)立足先进性,正确处理全面典型和单项典型的关系。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来源于先进典型本身突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思想,取决于他们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形象。抓典型,必须有先进性,也就是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否则,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失去灵魂和动力。任何典型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在典型身上既包含普遍的共性,有着一般人的特征,又有比一般人更为突出的精神境界,代表着事物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一般规律。因此,必须抓有全面典型意义的先进典型。但是,事物发展是不平衡的,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思想觉悟高低不同,职业、性格、爱好、精神需求等都不同,如果只注重全面的典型,忽视典型的层次性、多样性,就可能失去教育和带动更多人一起进步的机会,很难收到普遍的成效。要全面发挥先进典型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就必须坚持典型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树立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典型,不断扩大典型网络,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

        (二)突出时代特征,正确处理新典型和老典型的关系。典型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新老典型都是时代的先锋。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先进典型也是历史的产物,老典型在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之后,也会逐渐淡出。新典型也并非是对旧典型的全盘否定,而是在继承中有所发展,在克服中有所保留,主流精神是不变的。所以,在选树典型时,不要奢望去培养典型的“常青树”,而是只要时代需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成熟的典型就要坚决树立。当然,在典型宣传中,在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中,新老典型力求全面兼顾,不仅要大力宣传新典型的事迹,对老典型的新贡献、新业绩也要大力宣传。

        (三)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正确处理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的关系。重视抓先进典型,是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方针的具体要求,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以抓先进典型为主。但是,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向先进典型看齐。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辐射面也有它的局限性。有先进,必有落后。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的作用,就不能忽视反面典型的存在。在抓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抓反面典型,从中发现问题,敲响警钟,总结经验教训,是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导向作用的重要方法。抓典型也必须坚持“两手抓”,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的同时,剖析反面典型,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预警防范机制,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及时把不正确的思想和现象解决在萌芽之中,从而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

        三、如何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选树和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的最终目的就是在队伍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队伍整体积极健康向上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实现由个别典型量变到整体良性质变的跨越。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本人认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把握和组织。

        (一)领导重视,充分认识先进典型的重要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和保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又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队伍中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宣传,切实把典型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来抓,下功夫抓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刻苦精神和立足岗位认真实践的品质,教育、鼓舞、感染民警,用典型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引导广大民警,不断深化警民和谐,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从正确认识典型的重要作用入手,深刻认识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方法,对于教育鼓舞民警、促进队伍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到: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就是一个亮点,树立和运用好先进典型,对于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有着重要的示范、鼓舞和引导作用,有了典型,我们的工作就有起色,就有生气;缺乏典型,工作就显得平庸、一般化。

        (二)多措并举,注重做好典型的总结和树立。要始终坚持不断总结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到及时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一是积极搭建平台,为典型的涌现创造条件。典型存在于基层公安机关的首创中,典型既包括不同层级的典型,也包括不同方面的典型。就不同层级来说,一个支队可能就是全国、全省的典型,一个大队、中队可能就是全省、全市的典型。就不同方面来说,每一个部门、警种也都会有本系统的典型,每个典型也都会有相同或不同方面的先进经验。作为一个基层交警部门来说,都要密切关注、全面掌握本部门队伍管理和执法规范建设的情况,善于以敏锐的眼光、独特的视角,从纷繁的情况中发现令人振奋的亮点,从共性的东西中发现独具特色的个性,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二是深入挖掘,及时归纳总结典型经验。典型之所以成为典型,是因为其有着与众相同,却又有与众不同的特色,能够为大众所效仿。特色是什么,大众效仿什么,都需要我们认真地进行总结,拿出典型经验。总结典型,不能是泛泛的材料堆砌,也不能是教条式的肤浅理解,而是要紧紧把握住支队党委关于加强队伍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精神和要求,要在生动鲜活的实践中挖掘其闪光点,挖掘其深层次的内涵,并把这些闪光点和深层次内涵进行系统地研究梳理,真正把实践上升为理论,把典型特色上升为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经验。三是要善于推广典型。典型是旗帜、是标杆,典型的意义在于引导。因此,无论是发现典型,还是培育典型、总结典型,最终都是为了推广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予以推广,一旦典型的旗帜树起来、标杆立起来,全市交警部门就要集中精力抓好典型经验的学习推广。要以先进典型为标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标准要求,并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交警部门学有先进,赶有榜样,超有标线,努力在全市交警部门营造出一种比、学、赶、帮、超的热烈氛围。

        (三)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充分凸现典型的效应。为确保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号召力,在抓典型工作中要做到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一是把握好典型的实效性,注重贴近实际。先进典型必须立足于交警队伍和业务工作实际,只有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典型才能有生命力,才能立得住。在业务工作上,要为广大交警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供借鉴;在队伍建设上要为民警树立终身学习意识,调整工作状态,努力成为交通管理业务某一方面的人才,适应新时期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树立榜样。二是把握好典型的广泛性,突出特点。先进典型绝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只要他在某一点、某一环节上有别人没有的“亮点”,在这一点上他就是先进的典型人物。为此,要坚持抓典型工作求“精”不求“全”,着重把各岗位中的“闪光点”展示出来,在多出精品上下功夫,着力突出他们在练兵工作中立足本职,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的精神,做到主题突出,内容翔实。三是把握好典型的真实性,注重突出交流借鉴。在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取材于先进典型的真实事迹,取材于他们在实战中的具体做法。在推广典型经验时,要注意介绍典型经验产生的客观环境、条件和过程,一方面使推出的典型示范达到可信、可敬、可学、民警公认的标准。另一方面,帮助干警把重点放在学习先进典型的思路和经验上,并以此促进自身工作的开展,避免照搬照抄,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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