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消防工作任务也更加复杂、繁重。而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最前沿的实战单位,在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神圣使命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切实让公安派出所担负起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当前解决消防警力不足的一项重要举措。从笔者调查情况看,警力严重不足、消防专业知识的匮乏、消防监督执法的制度障碍等是当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面临的工作现状。
1. 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 公安派出所承担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本是公安工作“一盘棋”局面的体现,也是公安机关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的需要。而部分公安派出所对此认识不足,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消防工作不是派出所职责范围的模糊认识在基层民警中比较普遍,公安派出所未能正确认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与其他公安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在思想认识上还认为消防监督工作不是自身的主要工作,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在精力、人员、经费的投入上远远低于派出所其他业务工作。与此同时,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应当承担的消防监督工作往往被派出所其他事务性工作打乱,工作开展缓慢,成了挂名工作。另外,消防工作不像抓打击、抓破案等工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这与部分公安机关干部没有把消防监督工作作为基层派出的一项常规业务来要求、没有列入年终绩效考核有着直接关系,这也是派出所领导重视不够的一个重要原因。 1.2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不到位,警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 虽然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但目前,派出所实质性的消防工作多数未开展起来,消防工作程序不完全清楚,制度坚持不好,记录填写不全,档案管理漏项、法律文书制作不标准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客观上有派出所警力不足,居民居住分散、点多、线长、面广等因素,更主要的是公安派出所现有体制的人、财、物管理与消防关系不大,使派出所对消防工作投入的人力少、精力少、时间少。再者,派出所民警任职不固定,许多派出所民警在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岗位工作一、二年甚至更短时间就调到其它所或者说机关工作,使原来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干警流失后无法及时补充,造成人员上的空缺,这种现象表现比较突出,这就导致培训过的民警调到其它或者说机关又不一定兼职消防,而新的兼职消防民警又未经过培训,制约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1.3部分派出所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管理业务不熟,监督检查程序不规范 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社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不具备一定的消防专业知识,很难开展消防监督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类场所日渐增多,消防监督工作面越来越广,量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派出所民警普遍存在消防业务不熟,对消防知识知之甚少的情况。同时,由于消防部门任务较重,没能很好地指导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没能很好地帮助基层派出所民警培训学习,导致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职权、目标、任务不够明晰,程序不够合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形成延续性,没有按现有的检查规定,定期对辖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上监督检查缺乏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章现象没有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或者限期届满没有按时进行复查,没有充分履行职责,运用法律武器。有的派出所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下发的法律文书没有按规定填写引用的法律条文和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有的表述隐患不具体等。 1.4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 上级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对基层派出所奖惩考核制度,应把派出所消防工作情况列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内容。当前,一些地区即使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考评,但考评分值太低、考评内容太少、考评要求不高,对派出所的等级评定条款也仅限于对派出所辖区内是否发生火灾事故等结果进行考核,对是否开展了消防监督工作没有具体的考核内容,平时检查派出所工作时对消防工作也是轻描淡写,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防工作开展的力度。同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具体的奖励办法,导致一些派出所民警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认为消防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存在工作应付现象。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基层派出所本身的工作量势必不断增加,要从根本上解决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制约因素,只有从体制上、制度上予以明确,才能全面推进派出所的消防执法工作。 2. *县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措施 以山东聊城市*县为例,县公安局共有*个派出所,管理辖区*个乡镇(办事处),*万人口,派出所列管“九小场所”*家。近年来,该局在聊城市公安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警务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立足于改革创新,着眼于机制建设,大力实施农村警务战略,认真解决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派出所民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开创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新局面。 2.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消防工作领导体系。 为使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县公安局党委转变观念,增强公安工作“一盘棋”的意识,把消防工作作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农村派出所警务为载体,推动消防工作与基层警务建设实现同步发展,切实扭转了过去消防工作由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中,该局实行了“四项优先”政策,即:领导优先保障。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消防工作。每季度由局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单位、各派出所工作情况汇报,查找、分析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解决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措施;警力优先保障。按照“宁缺机关,勿缺基层”的原则,优先配齐、配强了基层一线消防民警,明确一名至两名民警为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建立了以县公安局领导、公安派出所长、分管副所长、专职消防民警、警务室民警梯次“金字塔”式警力分布模式;财力优先保障。全局各基层派出所加大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投入,在“八室一队”机构设置中,把消防监督室作为一个独立机构,设置了专门的消防监督室,配齐了办公专用微机,统一制作了派出所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了稳定平台,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日常事务的正常开展;晋职晋级优先保障。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民警考核评定内容,并制定了详细的奖惩制度,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优先提拔”。*县公安局“四项优先”保障措施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2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责任制落实 在提高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对消防监督工作认识的基础上,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每周查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九小单位”档案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执法责任追究、质量考评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具体明确地规范了派出所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实现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一是建立每周一查制度。派出所每周对管辖单位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及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弥补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据统计,*年全县派出所共检查单位*次,发现火灾隐患*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处罚消防违法单位*家,协助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起,拘留消防违法人员*人,强有力地发挥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的主力军作用,成效显著。二是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各派出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学习消防法规,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使消防工作畅通了渠道,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定期指导帮扶制度。为促进派出所民警、警务室民警对消防监督工作知识的掌握,提高消防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消防大队定期派出帮扶工作组,深入派出所和警务室蹲点指导,现场示教、解难答疑,通过手把手的教,不遗余力的帮,实心实意的带,全县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现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扎实,责任落实的目标,让警务室民警在实际操作中真正做到监督有对象、管理有任务、工作有目标,*县公安局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警务室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派出所警务室消防监督范围、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同时建立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分工负责制》、《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蹲点帮扶责任制》等制度,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派出所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专、兼职消防民警以及各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消防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位管区民警身上,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使每名民警人人身上有责任、肩上有担子,确保消防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县公安局还与各基层派出所所长、派出所长与警务室民警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极大地增强了民警参与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3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努力提高消防监督业务水平 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社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不具备一定的消防专业知识,很难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派出所民警普遍存在消防业务不熟,对消防知识知之甚少的情况。*县公安局牢牢抓住提高民警消防执法素质这一关键,把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培训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消防培训。通过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让民警做到对消防监督业务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各乡镇派出所警务室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距离农村最近,对各辖区农村情况最为熟悉,为充分发挥他们发现火灾“救早、救小、救及时”的优势,通过狠抓警务室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让他们掌握初起火灾和简单的火灾扑救技能,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2.4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工作落实 *县公安局根据《聊城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量化考评细则》,以开展争创消防工作“十佳派出所长”、“十佳消防监督员”、“十佳社区(农村)警务室”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了奖惩考核制度,把派出所消防工作情况列入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采取季度考核及年终集中考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由消防大队负责考评,并把每次考核的情况以县局文件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消防工作考核成绩纳入派出所年终考核的总成绩。并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同志,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在民警提拔重用上优先考虑,激励其斗志,提高工作积极性;对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不力、考核不称职的民警实行离岗培训或调离消防监督岗位,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严肃进行追究和查处责任。同时,县公安局定期组织督察检查,加强明查暗访,督促工作落实,形成了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的工作局面,使警务室民警真正担负起消防工作任务,从而为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总之,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提高社会防御火灾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于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派出所消防还有不少地方有待提高。派出所应该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不断推动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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