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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安机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考

    时间:2012年09月1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失衡问题日益凸显。其中内需与外需的失衡导致顺差过大、流动性过剩,中国经济的增长愈来愈依赖外部需求。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就是要拉动内需,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我省是农业大省,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拉动我省经济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改革和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已经不是一般性的公安工作,而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结合我省的实际,应该做好以下“四项”工程建设:

        一、做好农村警务工作“稳定工程”的建设

        农村警务工作要贯彻科学发展观,首要的是要加强“稳定工程”的建设。各地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政府职能在农村中有所弱化。农村警务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警务组织形式,是党委、政府职能向农村基层的延伸。农民富,国家安。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弄清可能影响本地稳定的因素,定期分类梳理进行研判。对特别重大的事件要实行“专案经营”,直至问题解决为止。要抓苗头、抓动向,把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建立起牢固的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做好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创新工程”的建设

        警务体制确定之后,决定绩效的最关键因素就是要建立起一个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警务机制。要因地制宜,积极进行自主创新。

        创新责任机制。基层公安机关要将农村警务工作与社区警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合理布建警务室。对每一警务区的职责任务合理分工,科学设岗定责,形成制度规范。创新警务运行机制。要调整双休日作息制度,实行民警轮休制、弹性工作制、主副班搭档制和错时工作制,把街面、集市、村庄作为民警的主要工作场所,让民警出现在服务群众最需要的时段、最需要的路段、最需要的区域,切实提高村民的见警率。创新信息主导警务机制。要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每个驻村民警在每个村屯都要分别设置至少*名以上的信息员。对每天、每周、每月的情报信息要认真综合分析研判,科学部署警务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专群结合的参与机制。要指导建立健全治保会、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辖区治安巡逻。要商请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员队伍,使之成为维护农村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创新考核监督机制。县级公安机关的领导都应该直接联系*~*个警务室,经常深入到联系点指导工作。驻村民警要向村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对驻村民警的考核,要以群众见警率、熟悉率、发案率、满意率、情报信息有效率为主要内容。

        三、 做好农村警务工作“民心工程”的建设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突出促进公平与正义,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专群结合的方针,实行“人性化执法、亲情式服务”,要从群众最现实、最具体、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优秀民警王江和靳鹏里事迹的感人之处就在于他们十几年如一日,忘我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要走进村屯,贴近百姓生活,密切警民关系,共创和谐村屯。做好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工作。全省农村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来说是稳定的,但是,盗窃仍然是农村的高发案件,殴打他人案件高居治安案件之首;吸毒贩毒、赌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农村宗族势力有抬头趋势,已经成为一股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力量。要认真排查、梳理和分析本地农村治安形势,重点查处那些盗窃、制贩毒、垄断经营强迫交易、侵害留守儿童、聚集从事邪教活动、群体性哄抢、*恶势力的暴力犯罪和利用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建立非法组织的案件。做好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随着乡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快,农村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村派出所要加强与基层交警队的配合,积极开展基础排查工作,摸清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情况;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农村集市等人流密集的场所,严格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特别是违法集中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服务工作。首要的是要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对于那些已经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常住户口”,可以探讨以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一定年限和有租赁出租房屋的合法手续等为条件,以农民工服务单位的名义办理集体户口的形式来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驻村民警要对辖区的转出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和照片等基本情况),要定期到转出人员家中走访询问需求情况。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要做好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登记工作,经常开展法制宣传和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留守流动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着力加强针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户籍管理和改革,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和留守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农村警务工作“保障工程”的建设

        农村警务工作的投入历史欠账比较严重,“保障工程”建设是做好农村警务工作的关键。经费保障。为解决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年下发了《*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财行[****]*号);****年开始施行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也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农村派出所的办公办案经费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尽管上级文件三令五申,但是截留、挪用工作经费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三基”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年,截留、挪用行为将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治理。警力保障。要按照派出所*人以上、每名驻村民警管理实有人口不超过****人的标准配齐配强警力,工作中要杜绝有名无实以退养人员充数的行为。民警一般驻村工作不得少于*年。待遇保障。要做好“拴心留人”的待遇保障工作,坚持“干部从基层出”的原则。派出所所长的产生要优先从具有*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秀社区和驻村民警中选拔,继续严格执行民警的基层工作经历与警衔评授挂钩的规定。对连续工作**年、**年和**年以上的民警,符合职务晋升条件,可以分别享受相当于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和副处级层次的职级待遇。要提高驻村民警津贴补贴标准,全面落实休假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对预防工作好或提供重大线索制止重大事件、破获重特大案件的,应实行“一案一奖”。装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农村警务室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警务室不要求独屋独户,可以依托村委会设立警务室,同址办公,工作互相配合。对地处偏远的村屯提倡建立居家式警务室。警务室建设要统一外观标识、图表簿册及警务公开栏、警民联系箱等,要优先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和防护装备。组织保障。农村警务工作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农村警务工作的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协调和督促检查,严禁抽调驻村民警离开辖区参加各类专项工作和非警务活动。要加强分类指导,确定一批农村警务示范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坚持典型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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