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途径探析及思考
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矛盾的凸现期,社会稳定形势呈现出国际因素与国内因素相互交织、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交织、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短期问题与长期矛盾相互交织的新特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大量存在。特别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基层结构、阶层结构和组织结构都不断发生了新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强,“单位人”越来越少,“社会人”越来越多,各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导致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显现。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已经成为必须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安机关当前的社会管理涉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信息网络管理等,管理的范围较广、对象众多,这就给我们的创新“功课”形成了“满河是滩”的表象。笔者认为,尽管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范围较广,但从创新途径看,按其内容和属性可分为如下三类:一是理念创新;二是体制创新;三是机制创新。这样分类既便于理论上的研究,又便于实践中的把握。笔者现就公安机关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途径作如下探析和思考:
途径之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体支配地位,社会管理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管理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管理的地位逐渐提高,管理主体逐渐多元,管理方式逐渐科学,管理体制逐渐完善。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社会自主性不足、户籍制度凝固、管理部门分割和社会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管理理念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因此,首要的是要解决社会管理理念创新问题。近些年来的实践证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人民警察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之一,是社会管理的主力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理念要创新,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人和社会管理进行改革,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民警的创造力,更好地实现警务工作的整体跨越提高。必须做到“四个主动、四个树立”: 一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树立发展为先理念。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金钥匙”,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经过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中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如果不能保持较快速度的发展、建立起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就不可能有效解决社会管理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难题。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压力、困难和挑战,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改进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主攻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认真分析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坚定信心,积极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二是主动回应新期待,树立民生为本理念。民生关乎人的生计、生活以及发展等问题,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延续的基石。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国家发展经济的目的,不是单纯的积累财富,而是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安居乐业,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要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把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向民生领域,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把提高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收入水平、健康水平、科技教育水平作为努力方向,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质量、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公安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民生问题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机关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谋在基层、抓在基层,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通过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此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 三是主动应对新变化,树立创新为魂理念。创新是时代的主旋律,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和组织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创新的力量是经济社会发展最恒久、最强劲的推动力。随着我国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的日益增强,社会问题日趋复杂,管理压力越来越大,一些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应对这一新变化,务必把创新融入思维、内化为魂、外化为行,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思路、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更加自觉地把创新社会管理放到国际国内两个大环境中来思考,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格局中来谋划,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来研究,准确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借鉴先进有益经验,深入研究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力量支撑和法律环境等重大问题,用新理念、新思维、新办法、新举措来激发新活力,树立新作风、推动新发展、实现新跨越。 四是主动满足新要求,树立法治为上理念。法治是治理国家的大方略,依法行政是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党全国致力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满足这一新要求,一切工作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以法行政的基础上,一切举措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进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主体要依法。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好自己的义务,而且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允许个人情感或社会关系影响执法行为和决定,并尊重所有人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不得违法履行职权。二是决策要依法。重大项目的决策上马一定要按程序讲规矩,过好群众关、听证关、评估关,不能以政代法、违反程序、违法行政。三是执法要依法。必须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社会和其他行政事务,尤其要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加注重依法对各类社会组织监管,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途径之二:以解决谁来管为突破,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在社会管理问题上,如何解决好“谁来管”的问题显得十分紧迫。不论是对党和政府还是对公安机关来说,既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又是一个棘手的课题任务;既无现成的版本可循,又无如法炮制的灵丹妙药,只有靠摸着石头过河;一方面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另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开动脑筋想办法。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决策要求,切实解决“谁来管”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从管理体制上进行创新。近些年的社会管理实践探索表明,要以“管理单元最小化、管理服务最优化”为原则,把社区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平台,积极推行“网格化”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基层党政组织、政法综治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全覆盖。在架构运作上,可采取如下做法: 一是建立网格模式,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要依据社区所辖范围、居住人口、治安状况、工作难易、任务轻重、基础好坏等情况,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形成覆盖全区、条块结合的区县、街道、社区、网格四级工作网络,确保把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覆盖到社区、延伸至千家万户。把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纳入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不断扩大社会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二是有效整合资源,构建管理服务新体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司法、劳动、民政、行政执法、民宗、统战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等各级综治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基础平台作用。完善治保、调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归正人员帮教、社区矫正、禁毒等协作制度,并落实相应工作力量。积极探索综治工作向末端延伸,完善“网格化管理”载体,健全综治协管员、安全管理员、楼道长等队伍,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推进管理服务精细化。要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综治协管员、楼道长等的管理作用,进一步明确其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等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全面了解、动态掌握辖区居民家庭、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走访交流、信息采集、协调处理、便捷服务等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直接、更加高效的服务,推进社会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管理服务上水平。要大力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基层服务管理作用。着力加强协警、综治协管员等专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之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骨干力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努力使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力量。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志愿者行动,并加强组织、管理和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以相应的知识技能协助和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社会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保安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途径之三:以秩序效益型为标准,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真正目的,主要在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社会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效益。要达到上述目的,关键在于促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机制有效性的最大化。而问题解决机制有效性的最大化,关键在于尽快实现社会管理从“事后被动应急型”向“事前主动防范型”、“运动型”向“常态型”、“治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要实现这些转变,公安机关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源头治理机制,创新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着力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机制。要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坚持立足源头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缓和社会矛盾。一要强化群众利益维护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营造公平正义法制氛围,依法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加强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制度约束,引导人们合法获取正当利益,防止通过非法途径谋取利益,为社会组织、成员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解决的工作基础。大力加强信访工作,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终结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深入开展“法制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公民依法维护权益,依法表达诉求,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二要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风险评估监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有效路径。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平台作用,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意见,尊重民意,维护民权。要高度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动向,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灵活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办法,千方百计地缓解、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工作。此外,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监督,经常性地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倒查机制,对没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决策、上项目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信访问题的,维稳、信访部门要会同政法、综治、纪检、组织部门严格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三要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加强公众心理危机干预。要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等,建立利益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决策出台前或者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落实“四问四权”,通过“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扩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正确处理群众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认真做好有不同意见群众的工作,并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强公众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心理恐慌,平衡心理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增进心理健康。要正视群众实际问题,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营造互信警民关系。要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群众心理健康普及教育,让社会成员学会自我调节情绪、自我完善人格、自我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引导主流媒体主动承担起疏导社会情绪、平衡社会心理的职责,对群众关心和不解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释疑答惑,使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心理状态等与时代合拍。 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创新联动协作机制。社会管理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的部门众多。要使各部门形成合力,必须创新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才能确保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创新如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要落实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坚持一般时期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全面排查、重点问题专项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不失控。要建立排查信息台帐管理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推动信息预警有效实施,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适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剖析内在规律,准确反映公众心态,科学预测发展趋势,通过超前预警实现超前防范。*、矛盾联动化解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专业调解联动体系,运用教育、疏导、协商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联合调解形式,努力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工作合力。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机制,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和事佬”协会、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等群众组织第一时间发现并化解民间矛盾的作用,推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探索整合力量资源、吸收第三方参与调处、依靠行业自律等形式和方法有效解决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涉校纠纷等突出矛盾和纠纷。有效整合基层综治办、维稳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推进矛盾纠纷“以奖代补”、“以案定补”、“考核定补”等做法,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受理、统一排查、统一分流、统一调处,形成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在防控主体上,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导作用,尽力发挥保安和志愿者的辅助作用;在防控体系上,要建立健全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等防控网络体系,做到广布控、全覆盖、立体化、全方位;在防控对象上,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在防控手段上,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人防、物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努力实现防控效能的最大化;在防控内容上,要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按照“积极引导、依法管理、整体管控、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网上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网上网下综合打防机制,加强对网络的实时动态管控,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网站加强自我约束管理。*、公共服务管理机制。首先,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快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探索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参与的企业安全监管方式和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监管模式。其次,要积极参与探索食品药品安全源头追溯机制,加强食品准入和源头管理,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管理制度机制保障。再次,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深化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模式。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建立流动人口“互助服务站”,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主管理新模式,推动不同籍人口的交流、融合。依法规范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构建覆盖外来人员入境、居留、就业、就学、出境全过程信息动态管控体系,及时清理、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第四,积极探索对“两新组织”的类管理的有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登记、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引导其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要严格准入、加强监管,深化对非法组织的专项调查整治工作,消除非法组织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的消极因素。 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不断细化完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传递、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责任明晰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现场指挥、部门联动、灵机决断、依法处置、协同作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联络渠道畅通、调运力量及时、现场指挥有力,确保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此,要抓好如下机制建设:一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以信息主导维稳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拓宽信息渠道为关口,以信息质量为关键,以信息平台为载体,以信息研判为重点,切实抓好信息处置工作。要重点解决信息渠道不畅问题,大力发展社会信息员,加大特情建设力度,由被动接收向主动收集转变,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挖掘深层次、预警性、行动性、内幕性、倾向性信息上,提高不稳定苗头的发现率、在控率和处置率。要突出抓好信息研判处置,不断完善信访维稳形势定期研判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信息数据分析,向科技要战斗力,通过实时的数字、曲线、柱图变化更加直观地反映维稳态势,一旦警情达到一定界限,信息系统就能立即进行预警,推动各种涉稳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畅通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应急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必须调动各方力量打好“组合拳”。要针对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把预案制定工作延伸至基层单位,做到总预案与子预案无缝对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党委统揽全局,部门齐抓共管的应急指挥系统,并按照“随时应对大事件”的要求,不断整合防汛、防火、防空、防范群体性事件等部门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指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调动各方力量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现场处置、思想疏导、分化瓦解、依法打击、舆论引导等工作,切实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三要完善应急装备保障机制。装备保障对应急处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调集、发放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中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要切实抓好自身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实现对各类应急物资的信息动态管理,提高储备应急保障能力。四要夯实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机制。要依法落实风险和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组织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积极协助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各种媒体及社区教育渠道介绍普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应急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提高防灾救灾、应对危机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