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办公文秘 >> 理论调研 >> 浏览公安
  • 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公安执法场所功能深度应用的实践与思考(二)

    时间:2012年11月2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加强公安执法场所深度应用,既是规避和防范执法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公安局开展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1年多来,通过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措施,基层公安机关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必须看到,执法场所功能应用对当前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执法场所功能没有完全发挥,民警不能很好的应用执法场所功能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何推进执法场所功能深度应用,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动公安执法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笔者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实践,就基层公安机关如何深入推进执法场所功能深度应用谈几点思考。

        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应用有很大进展

        按照上级关于执法场所建设的总体要求,*县局在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及深度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较规范。全局共完成6个派出所和1个综合办案中心的场所改造任务,全局执法部门全部实现了办案区与其他区域的物理隔离,办案区门口有明显标识,询问室、讯问室、侯问室等场所均能按照规定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候问室软包,且建设质量较好、功能齐全,设备较先进,基本能够满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工作需求。通过应用,有效规避和防范了执法安全问题。

        (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县局结合全州执法规范化推进会的在本地召开的有利时机,紧密结合实际,围绕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和使用研究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各执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应的便于操作的制度、规定。

        (三)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部门按照执法场所功能,积极开展应用,有效强化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和证据意识,促进民警良好的执法行为养成,在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执法场所能够深度应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应用理念存在偏差。执法场所改造完成后,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沿袭陈旧观念,靠习惯办案,靠旧模式管理,缺乏创新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理念,缺乏执法办案应有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时效意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少数办案民警怕办案麻烦,强调一些客观理由,致使很多案件“体外循环”。

        (二)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使用率不高。通过抽查今年第一季度案件台帐和相关案卷,并抽取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比对,发现各基层单位办案区使用率不高,使用不规范,从法制部门第一季度抽查的案卷中来看,使用率不到30%,尤其是在区厅检查中,抽查的10起案件均无同步录音录像记载。

        (三)执法办案场所中的执法行为不规范。个别民警执法随意性大,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少数民警在处理违法行为时,不能依法按程序办事,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同一种违法行为,因执法对象或违法当事人不同而处罚结果不一样,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有的甚至上访;部分民警执法方式欠妥,为方便取笔录,无论是对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证人、被侵害人均是一个套路,均在办案区收集相关笔录材料;通过同步录像来看,存在民警在办案区抽烟、衣着不整、随意接电话的现象;还有一些民警座在被询问椅上,让嫌疑人座在旁边,加之询问时个别民警没有着装,分不清谁是嫌疑人,造成执法行为不严谨。

        (四)执法办案场所办案程序不规范。有些民警程序意识不强,违反程序办案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从询问的监控录像上看,仍然存在一人询问的现象,询(讯)问室钟表显示的时间和笔录上的记录的时间不一致;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在询问未成年人时没有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是监护人在场。

        (五)执法办案场所监督机制不全。网上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仍然存在网上、网下“两张皮”的情况,触角尚未触及公安执法工作的每一个角落和环节。县局法制、督察部门每周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每一起警情的录入反馈、时间期限、每一项流程、每一份笔录都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但是没有和执法场所功能区视频监控结合起来,仍然沿用“老办法”,且执法场所功能区视频监控应用没有纳入执法质量考核体系,法制监督部门对“度”的把握难以拿捏,只得“放任”这种现象发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场所不规范应用的发生。

        (五)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培训力度不够。因缺乏执法场所功能应用规范,特别是音视频功能强制应用的相关规定,县局执法场所应用以来,没有对办案了民警进行系统的培训,致使执法场所功能应用不规范。

        (六)执法办案场所应用考评体系不科学。现行的执法考评体系就执法评执法,未考虑场所功能应用的一些要求,致使有些执法场所功能应用缺乏引导机制保障。

        (七)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使用不规范。通过视频录像来看,有的监控图像不显示房间的钟表;询问过程中,被询问人员有外出迹象,但询问笔录中未注明原因;有的场所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不高、覆盖面不广,无法实现办理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检查中发现,部分派出所办案区的使用较随意、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有近一半以上的案件未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而且视听资料没有进行数据备份,没有同执法案卷同步归档。

        三、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深度应用工作的建议

        (一)要以公安厅“八大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警务综合平台相关功能。要在运用执法办案平台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行执法工作流程网上管理、网上审批、音视频监督和绩效考评的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执法场所功能区办案机制,加大对基层所队执法场所功能应用的监督和考评的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纳入执法质量考评,积极探索执法场所功能区应用与执法办案和信息化深度应用的执法管理监督新模式。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在办案区办理案件的自觉性。针对执法场所深度应用实践中常见的问题,重点加强办案程序、音视频资料制作、场所应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典型案例评析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执法民警的警示教育,从保护民警自身利益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双重角度出发,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功能区规范建设与使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在办案区办理案件,并自觉遵守功能区使用的相关制度。要加强民警的执法场所功能应用日常养成意识,长抓不懈,做到“不因事小而不为”,要从上到下、由点及面形成执法场所功能深度应用的互动,从根本上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在日常执法中,派出所特别要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场所深度应用法制教育,提高执法素质、增强责任心。

        (三)加强指导,注重执法场所功能应用机制建设,着眼长效管理。法制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有关制度、规定、工作流程和监督措施,重点加强执法场所功能使用过程中的规范管理,以完善的制度体系杜绝案件“体外循环”等问题的发生;把执法功能区深度应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纳入执法单位每月一考中,同时将执法场所功能应用纳入民警绩效考核,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落实责任倒查,过错追究,实行奖优罚劣,督促民警尽快熟悉和规范使用执法场所的相关功能。实行案卷质量责任制,将同步音视频资料纳入执法质量考核和执法案卷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明确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责任,实行三级审核机制,哪个环节出错,哪个环节负责整改、哪个环节承担责任,从源头上确保办案质量。

        (四)强化督导,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在实处。法制、督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利用网上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不间断的开展对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深度使用情况的现场督察,对发现的应用不规范、执法行为不严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二)
  • 下一篇:基层公安机关推进规范执法建设的思考(二)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