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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打拐战线上的巾帼英雄

    时间:2012年12月0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女,**岁,**公安*刑侦总队刑侦一处副处长,一级警督。

        **年前,*从*刑事警察学院毕业后,就开始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年前,她战斗在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第一线。近年来,经她办理的案件,共摧毁拐卖犯罪团伙**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名,解救被拐妇女儿童***余名,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重、特大案件*起,先后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嘉奖四次;****年荣获*公安*“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年荣获**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年当选为奥运火炬手。

        一直以来,*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比较突出的地方,这也是*的一个心头病。在起草每年的全*打拐工作要点时,*都会提出以**牵头,组织开展全*打拐专项斗争,希望集中有限的警力、经费赴外*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尽可能的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在每一次侦办拐卖案件时,从拟定方案,逐一审核,到校对各地需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和需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几百份名单,筹备上街宣传的上千份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协调工作组外出工作等事项,她都亲力亲为。

        *被誉为被拐妇女儿童的“大救星”。****年,警方在侦办以陈某为首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时,她与专案组的民警前往广东,连续三天三夜紧张工作,解救儿童,抓捕人贩,成功解救被拐儿童**名,抓获犯罪嫌疑人**名。在她的指挥、协调下,成功侦破了一系列拐卖妇女儿童大案、要案。如,****年破获的*市“*•**”特大拐卖妇女案件,共解救妇女***名,抓获犯罪嫌疑人**名。****年破获凯里市“**•**”特大组织强迫妇女卖淫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人,解救受害人**人。****年破获的*市“*•**”系列拐卖儿童案,被拐卖的*名儿童全部解救,犯罪嫌疑人韦某、胡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

        作为一名女性,她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经常长期出差在外。她克服了重重困难,坚持在拐卖妇女儿童第一线战斗,把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发挥的淋漓尽致,她被大家称为“铁女人”。****年*月,公安部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突出的情况,决定开展全国打拐专项斗争时,正在患病治疗期间的*,携带着一个装满了药品的箱子就踏上了前往福建解救拐卖妇女儿童的“征程”。当时正值台湾大地震,波及福州、厦门等地,连续几个晚上市民都跑到广场上不敢在家里睡觉,但当时还有一名儿童和一名少女未解救,她忍着身体不适,坚守在福建,辗转*个城市一千多公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才返回*。刑侦总队的老政委曾说:“好在*同志的身体好,要换别人早累垮了。”

        她对工作中发现的“冷、硬、横、推”等现象,都必须做出认真的处理。她还十分注重队伍的思想状况的调查,对于发现的不讲原则的任何事坚决抵制。坚定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真正做到了“气象要高旷,而不可疏狂。心思要缜密,而不可琐屑。趣味要冲淡,而不可偏枯。操守要严明,而不可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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