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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拐纪实

    时间:2012年12月0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一种危害特别严重的犯罪活动,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顽固性的特点。不仅严重危害了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践踏人权、破坏人伦,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实际行动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态度和决心,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贯彻执行执行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把打拐工作与构建警民和谐相结合,谱写了一曲警民鱼水的乐章。

        ****年**月,**岁的*市居民朱某被人贩子王贵生拐骗到*省*县,卖给该村村民申某为妻,因朱某去时已有*个月身孕,去后一个月生下一子, ****年*月*市公安局打拐办去*解救朱某时,因申保胜听到风声后提前将小孩抱走,打拐同志只能先行解救走朱某,无法带走其所生之小孩。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到了****年。朱某十分思念其儿子,来到刑侦大队要求将其子解救出来。****年*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拐办又一次到*去解救其子,这时孩子已有**岁,长成了一个很帅的小伙。为了不担误学习,经双方协商后,申某同意等孩子初中毕业后就回**与其母亲一起生活。思子心切的朱某一直等到****年春节前仍未见其子回来。****年*月打拐办为朱某出具相关证明又去了一次*,因申某提了很多条件,朱某仍未带回其子。岁月的沧桑让朱某加之思子心切,身边无人照顾,身体越来越差。打拐办获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长垣县公安局联系,将朱某的情况告知*警方,请求协助。另给朱某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带给*长垣县公安局,朱某于****年*月又踏上去*的列车,到*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协助下,终于将孩子解救出来,并于****年*月*日顺利到达*。

        朱某对打拐民警说:“这一天,我苦苦等了二十年,儿子回来后,我的病已经好了一大半,感谢公安机关园了我的一个梦,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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