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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公安局经验交流材料(三)

    时间:2013年01月1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了解到,去年警方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调解***起,调解成功率**.*%。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调解不及时造成的“民转刑”或矛盾激化的案件、事件。

        一个好样本催生一个好制度

        去年*月**日早晨,*县居民关某在*菜园镇菜场门口,不小心将箩筐边擦到了一小女孩。经医院治疗,小女孩的脸部被缝了*针,且还将进行整容手术。

        就在女孩父母和关某因赔偿问题相持不下时,菜园派出所民警和菜园镇治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努力,耐心做好双方的工作,结果一周内两家就和解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关某一次性赔偿小女孩医药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人民币*****元,对方不再追究责任。

        这是菜园派出所“三调联动”机制化解众多群众矛盾纠纷之一。

        去年*月,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县公安局在菜园派出所开展“治调对接”工作试点,除配备主管民警、*名专职调解员外,主动与工商、旅游等十多个部门联系,选调专业人员充实到兼职调解员队伍中,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逐步走出了一条“治调对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子。

        吸纳各种社会力量,在公安建立一个调解大平台,群众有什么矛盾,涉及什么部门,调解员可以第一时间邀请相关部门介入。

        *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从实践来看,专业化的治调对接,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方便了群众百姓,也有效释放了警力不足的压力。

        菜园派出所的做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去年底,*县成立县综治办牵头,政法部门、信访部门、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大调解领导小组,成立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推行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专业权威亲民,矛盾调解效果好

        为确保“三调联动”机制顺利推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保障措施。如《*县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联动对接机制若干规定》、《*县公安局农村派出所二级调解机制工作规定》等**项制度,明确规定了驻所调解室案件受理的原则、范围及案件移送、人民调解员回避、联席会议、档案管理、台账设置等相关规定。调解员则来自各行各业,不仅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退休人员,更有一定威望的船老大、老党员甚至外来务工人员等。

        去年*月份,*县法院和公安局又出台《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庭所对接”工作指导意见》,前置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功能,把人民法院的司法调解功能引入到人民调解过程中,有效地整合了司法资源、节约司法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能力。

        去年*月的一天,在*县五龙交叉路口,刘某驾驶的电动车与孔某驾驶的轻型摩托车相撞,致使孔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后将该案件移送菜园派出所调解室。

        调解中,双方因医疗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等费用的赔偿问题发生分歧,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法官提前介入,向当事人阐明法律程序和赔偿规定以及诉讼的风险和利弊,最终在法官、交警、专职调解员多方调处下,双方签订了相关费用由刘某承担**%,孔某承担**%的协议书,成功将此起交通纠纷调处化解。

        目前,*县已设置*个派出所调解室,共**间。去年全年,各派出所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调解***起,调解成功率**.*%,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调解不及时造成的“民转刑”或矛盾激化的案件、事件。

        *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探索实践“三调联动”调解机制中,警方基本实现了“行政调解的专业性、司法调解的权威性和人民调解的亲民性”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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