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办公文秘 >> 经验交流 >> 浏览公安
  •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3年01月2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一、抓好落实执法责任环节,规范执法职权。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执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领导班子研究执法工作的常态机制,及时专题分析、研究执法工作,重点分析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及难点问题,提出对策。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必须经常听取执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须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必要的保障;必须加强对具体执法活动和执法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必须对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质量负第一责任。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组织专人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的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将其细化到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上,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详细具体。同时,按照定岗、定位、定责的“三定”原则确定执法权限,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民警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的责任绩效管理制度,以执法的工作量和实际成效作为评判单位和个人执法工作的依据,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二、抓好端正执法思想环节,夯实民警规范执法理念。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强化对民警执法思想的引导,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着力解决执法理念、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整理、剖析一批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和正确执法的意识问题。要通过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三、抓好规范执法主体环节,提高执法效能。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明晰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有效解决部分民警在执法素质上不适应执法岗位的要求等问题,要深入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依托各类教育训练平台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无证执法”等情况的发生。要针对各级公安机构领导、侦查技术鉴定、消防监督检查、特行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特殊岗位,分类设立相应的执法部门领导和特殊岗位人员的资格等级。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四、抓好完善执法制度环节,推进执法工作法制化、正规化。规范和约束执法活动,关键在于完善执法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立足公安执法工作的长远发展,进一步深化执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认真清理各项执法制度,并针对部分执法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加强制度建设,力争突出重点、克服难点、形成亮点,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要尽快明确省厅、地市、县区公安机关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并以省厅各执法部门为主,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刑事、行政执法制度。办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由治安部门牵头制定;办理刑事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由刑侦部门牵头制定;办理交通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由厅交管部门牵头制定。要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对上级公安机关无相应制度规范,工作中又反复出现的执法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调研,提出建立制度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及时制定或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制定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保障。各执法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警种执法、执勤的工作特点,梳理、归纳、总结、制定、完善相应规范,重点是执法管理、执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规范,确保民警的每个执法环节,每个执法动作都纳入规范之中。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在起草执法制度之初就明确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并完善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及罚则,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承载者,把执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到绩效考评中,使制度真正发挥出应有的规范作用。

        五、抓好执法素质培训环节,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当前,民警整体法律素质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首先,要强化对执法单位领导的执法素质培训,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和执法部门领导执法意识和执法素质的培训考核力度。其次,要全面开展全员的执法素质培训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执法工作需要,开展经常性的基本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活动。要进一步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在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培训形式,侧重个性化培训模式,鼓励自学,以考促学,以考促练,依托“五个一网”活动,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深入基层执法一线,通过开展送法到基层、法律讲座、现场咨询答疑、案例点评、网上法律咨询、考试竞赛等方式,提高基层民警的办案技能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及时将执法考评、案卷评查及其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成因、整改意见反馈给执法民警,帮助、指导民警尽快提高执法水平。要积极开展互助互学活动,通过传、帮、带,使不具备执法能力的民警尽快具备执法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

        六、抓好规范执法行为环节,确保执法质量。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要针对当前公安执法工作方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各警种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明晰规范执法的具体动作和标准,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注重对民警的日常教育,使规范的执法行为成为执法者的习惯。要从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多发性问题入手,以强化领导责任为突破口,以执法绩效考评和执法档案推动、以执法通报和案例点评触动、以“三基”工程建设拉动、以执法服务活动带动等有效方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同时,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七、抓好执法信息化建设环节,促进规范执法。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积极推行执法办案、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消除外部环境和人为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影响。要加快建立统一的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全程计算机管理与跟踪的模式,强化系统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责任管理。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八、抓好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环节,提高执法公信度。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系统工程,需要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保障及强大的内在动力推进。一要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充分运用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纵深发展。要不断扩大执法“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一律向社会各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最大限度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寻求群众的监督、支持和理解。要进一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条件和程序,将行政审批工作全面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确保行政审批的廉洁高效。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公安机关办案、办事效率。二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具体要求体现在执法单位领导对具体执法活动的指导上,体现在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上。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强化日常执法工作中的审核、审批工作,按照决定、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完善把关机制,并不断强化办案现场指挥员及基层办案部门领导的指导、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本单位执法办案过程中适用法律、技战术等方面的具体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努力探求执法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执法质量的高低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的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使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将执法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与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有效互动,将办案部门及其领导、民警的日常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和接处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呈报劳动教养、信访案件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情况记入执法档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指标,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强化对执法突出问题和个案的监督工作,加强对超期羁押、取保候审及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情况的适时、动态监督,切实整治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对工作中自检自查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将法律审核、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九、抓好各项执法保障环节,规范执法部门自身建设。要加强执法部门“硬件”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执法工作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经费和办案补贴等问题。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要加强对公安法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职能作用,积极抓好法制机构建设,使之与新时期法制工作任务、性质和特点相适应。要按照执法勤务类机构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制机构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在办案经费、办公设施和通讯交通工具上给予保障,选拔、补充一批政治思想过硬、法律素质较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公安业务的民警到法制部门工作。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 下一篇: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实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