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消防管理 >> 防火研究 >> 浏览公安
  • 在市森林公安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3年02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近年来,我局的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可以总结为:“热点不热、难点不难、危点不危、焦点不焦、烦点不烦、亮点纷呈、成绩突出”。

        什么叫热点不热呢?就是原来影响林局资源安全的非法烧木炭、毁林占地、非法运输等热点已不复存在。所谓难点不难,多年无法解决的舜王坪亚高山草甸的禁牧问题难不难,我们解决了!泗交群众砍柴的问题、台头林场的晋豫两省交界烧木炭的问题我们都已解决。危点不危,就是指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我们干警坐危车、办危案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过去我们为了经费,为了解决保护与吃饭的问题,我们是不是有办过以罚代法、以行代刑、只收木材不查案的危案?我们是不是曾经喂“猫”养“鼠”?现在每年局场两级拿出二三百万保障了公安经费,这些问题也不复存在!关于焦点不焦,多年来影响我们工作的几个焦点问题已经不再是焦点,有些好像还是但已经不再是大的焦点!比如说,我刚来时夏县范围的偷砍滥伐、非法运输、非法交易等专员办、周厅长多次过问的事;晋城片大树移栽、运输管理混乱的问题,通过我们的整治,业已基本规范;几年前一次性安置人员多次上访的焦点,也基本得到解决。还有一点叫烦点不烦,什么叫烦点不烦呢?场所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大家说烦不烦?都是一家人,我来的时候,十几个林场十几个派出所,一半以上相互埋怨,这样的事情现在还有吗?几乎没有!关于亮点纷呈,体现在以下几点:一个是林区治安形势持续稳定,森林火灾、火警大大减少。二是民警形象大大提升。三是场所关系整体协调。四基础设施建设上了大的台阶,这几年我们派出所的房屋建设、办公设施建设、车辆装备大大改善。五是我们民警的生活待遇、政治待遇大大提高,我统计了一下,四年来林局为我们派出所解决了**多个民警的入党问题,最多的一年解决了**个,集中力量把民警组织问题的欠账给解决了,一批干部进入了领导干部行列。还有一个,民警的生活得到保障,后顾之忧得到了解决。我们有一批民警的子女就业问题得到了解决。所以我感觉是亮点纷呈,成绩突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局、林局党委领导的结果,是分局、林场(保护区)党政正确领导合作共建的结果,更是我们全体民警、全体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为明确职能、摆正位置、发挥作用、促进和谐,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森林公安及森林防火等工作,我讲六条意见,同各位交流。也使大家能够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对公安队伍和这几项工作的态度和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职责

        当前,林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从国际上看,林业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从国内来讲,林业“四大地位”的确立,“四大使命”的承载,确立了林业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从山西林业看,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建设“绿化山西”,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把生态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从省直林区看,刘维佳副省长提出:“省直林区要做生态建设的主力军,要做兴林富民的排头兵,要做林业产业发展的领头羊,要做科技兴林的先锋队,要做森林资源保护的桥头堡”。赋予了省直林区在山西生态建设及转型跨越中更加重要的作用。当前,森林公安大多数民警顺利过渡为政法编制的公务员。工资、办公经费、办案经费也基本得到了保障。通过已经出台或正在制订的若干项惠林政策,大家也能看到,国家对林业的投资已经逐步增加,对林业部门的保障能力也在大大加强。所有这一切利好政策,充分说明林业发展的机遇空前。但是,在机遇来临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更大的考验:建设“生态省”,实施“两步走,翻一番”战略,以及自然灾害、林权制度改革给林区带来的新问题,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森林公安转制之后出现的新情况,也值得我们警觉,值得我们探讨。所以,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围绕党委提出的“生态立局、产业强局、文化活局”战略以及“六大目标”和“六个覆盖”任务,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做好应做的工作!

        二、明确职能,摆对位置

        大家知道,森林公安是一支依林而生、随林而兴的专司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治安、保障林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治安行政力量。这个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份”。我认为森林公安“服务林业是中心、管好资源是根本,抓好防火是重点,办好案件是关键,建好队伍是保障”,只有建好队伍,才能保障各项职责的完成!我们一定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我们要坚持“从优待警,依规用警,从严治警”的原则,坚定不移地坚持场所共建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主力军作用,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实保障这支队伍“干该干的事,干能干的事”。各林场对派出所也要“政治上信任,经费上保障,生活上关心”!

        三、监督配合,和谐发展

        既要监督,更要配合。林场和林区派出所从大方向上讲是一致的。尤其是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林局**%的森林是公益林,主要目标是完成“双增”任务,既要保证面积增长,更要保证蓄积增长。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过去的森林采伐过渡到保护经营上来。我们目前的职责和**年、**年的时候大不相同。林场首先承担的是保护、是管理。而且,根据国家林业局对国有林场下步的改革方向,依然是 “管”、“干”分离,履行的是管理职责。派出所和林场都是要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但具体职责上还有一定的区别,刘省长讲林区要“以人为本、保护为先、发展为重”,就是要求林场在抓好保护的同时,还要注重发展。派出所的职责呢?就是重在监督、搞好保障,不仅是单纯的监督,还必须做好保障。只有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才能确保林场的安全发展。所以,两者应该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处理好会互补共荣,处理不好就会相互伤害、祸起萧墙。前几天建功同志跟我讲“凡是场所关系不和谐的,资源管理一定出问题”,我完全同意。那么,如何处理好场所关系呢?我认为这个根本不算问题。我是**年当场长,**年当公安科长,一干*年,**年任副局长,**年任局长。可以说对这支队伍有特殊的感情,有更深的了解,也更明白其地位和作用!吕梁公安从**年到现在,连续**多年,历经五任林局局长,四任科长(分局长),一直在省直林区公安系统中排在最前列,而且多数时候是在前一二三名。场所关系和谐,公安科(分局)每年在林局内部考核时也位于前列,当然干部也得到重用。我是从科长提到局长,玉岗从分局长提到省局的副局级领导,陈建生同志刚刚任分局局长不到一年,仍然保持了第一的位置,说明什么问题呢?我感到,一是有一个好的机制,二是有一个好的传统,三是有一支好的队伍。所以,我认为如何处理好场所关系并不难,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坚持“博爱善行”的原则。做事先做人,做人则必须先有好心态。要时时刻刻正确对待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每个人在思想上都有“善恶之思”,且善恶之间大多仅一念之差,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抑恶扬善”,切不可“因恶小而为之”也不要“因善小而不为”,要“积小善而成大德,避小恶以免铸大祸”,过去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不到”,善报是长期的,恶报是骤然的,你对大家好慢慢大家都会对你好的,所以,干什么事情都要往好的方向努力不能走极端!

        第二,要遵循“和则百业兴,补则万事全”的理念。历史证明: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国家,只有和才能心顺、气顺、事业顺,斗则伤身心、败事业、毁干部。什么是“和谐”?从字面上讲大家可以看出应是:“人人有饭吃,人人敢说话”。所以,我们一个单位或个人,不论什么事情要“少计较,多忍让”,“让则多,争必少”。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不要老是把自己放在前边。就像建功同志刚才讲的,一定要反过来想一想,设身处地的为对方想一想。人的意见往往有相左的时候,要通过交流相互让步。我在和一个县委书记交谈时就谈到怎么能“和谐”?他告诉我:“和谐就是妥协,互让一步天地宽”。大家考虑考虑是否很有道理?!“补则万事全”讲的是我们每个同志由于家庭、教育、经历、所从事的工作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不同,对处理事情的意见不同,形成偏颇,但出发点不一定都是错的。要多听各方意见,多换位思考,才可以形成共识、解决问题。古语讲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所以,作为林场场长,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充分保障大家的利益,集中大家的智慧,发挥大家的作用,才能集大智、谋发展、干成事!产生*+*大于*的效果!对公安干警更要高看一眼,厚爱三份。我们每个同志,尤其是派出所的同志,也一定要本着善意的态度,适时适度地提出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助手、做好参谋、抓好落实。

        第三,要注意工作方法,讲求工作实效。“方法对,效百倍”。同样的事情,不同的办法处理,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都是林场,都是派出所,一样的工作,一样的体制,一样的制度,为什么有的关系处理得好,工作干得好,而有的却不行?我想,问题的关键还在人。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凡是关系不协调的,绝不是单方面的问题。好,是两个都好!不好,是两个都有问题!场长、所长在林局来说,都是自己人,手心手背都是肉,党委绝不会偏袒哪一个,更不会打击任何一个工作的人,负责任的人!所以,结合我们目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同大家共同探讨探讨方法问题。首先,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场长是单位法人,单位的事情,他对上对下要全权负责,出了问题林局要追责、社会上要追究。包括民警,在你跟前你都监督不了,分局在几十上百公里之外怎么能管得了?!但你们不是老板,不能把民警当保安,不能滥用警力,滥用警车!而民警虽然穿上了警服,过渡到了公务员,但并不是说你的水平高了多少,身份高多少,不能盛气凌人,更不能再说“你们事业单位不能管我们行政单位”之类的语言,这话伤别人,也害自己!不能过份强调自己身份的特殊性,要“以林为业、以警为荣”。我曾经说过,林业公安在林业系统是“香饽饽”是“人上人”,享受的待遇、地位都比同级人员要高。但在整个公安队伍中,我们过去讲叫“企事业公安”现在叫“行业公安”,大家都把你当“林业人”。这不是小看而是事实,我们森林公安依林而生、随林而兴,更应以林为荣!不能轻视林业,贬低自己!要与林区共荣辱!其次,要相互沟通、互相监督。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容易产生误会,若要再过分强调自己工作的特殊性,就会产生矛盾。大家干的都是一样的事,没有多少需要保密的事,更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非要弄得神神秘秘的呢?****年,党委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办法上提出:所长、指导员参加林场的班子,要参与林场的决策,分管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林场既把森林资源管护之责交给派出所,就应该把凡是涉及到资源管理的林地管理、采伐采挖、占用林地、合作开发等事项及时向所里通报,让民警们替你操心、替你负责。派出所也要主动过问、做好监督、参与验收。要充分运用这支行政力量,使我们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保护,效益得到最大的发挥,环境得到最大的优化!省局下达各派出所的公用经费、办案经费和其它经费,要按规定全额计划到所,由所长把握。除耳目特情费外,都需要林场场长签字,分局局长审核后报销,不足部分尤其是招待费用、后勤服务,林场必须保障。分局的经费不足和“三基”建设经费由林局统筹解决。案件办理中,派出所也要及时向林场通报情况。都是自家人,不便说的话让场长、村长去说。凡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让林场场长给你在当事人单位(村委)写的申请或保证书上签注个意见。让案件处理的透明一点,给民警多设一道防火墙,多上一道保险锁有什么不好?又剥夺了谁的权力?哪个法律规定“在*-*倍罚款中你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是你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这样还督查什么案件处理中的“显失公正”?!“从轻、减轻、免除处罚”都是有条件、要材料的。警务公开还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林场作为你的共建单位,作为“受害人”怎么就不能了解了解情况?不要总是把自己抬高到“代表国家”高度,而把场长永远当成是要破坏森林的!每个场长都是想要为国家负责,为林局、林场负责,为职工负责,也为自己的帽子负责的!都知道事情的轻重,切不可把场长当成外人,更不能看成敌人!我可以肯定地说:凡是不想让场长知道的,百分之九十都是不当的!商量一下,互相担待下,利多于弊。处理好了会为林场在林区树立良好形象,为协调关系,创优环境建一个平台。处理不好,损害的不仅是林场的形象还有我们的执法环境!但我这里还必须强调:场长绝不能干涉民警办案,不能乱表态,要支持民警依法履职,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当然,场长、所长更不能同流合污!我相信,我们每个场长,每个所长、每个民警都是有素质、有水平、有能力、靠得住、作风好的好同志!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预防和打击之间的关系。《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第四条指出: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守法的关系。要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刚才建功同志再次强调了“破案才是硬道理”的提法,而且放在****年全局公安工作的第一条,分局的同志也多次给我讲这句话,我感到不妥也怀疑这句话的全面性。这句话的来源我昨天查了一下,是杜永胜局长在****年全国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是在讲了“要不断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大力开展民警教育训练;着力解决制约执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装备配备和基层基础建设”等五个问题后,在第六个意见中提出的,其主题是“因林而建,依林而兴”。同志们!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林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做好林区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这些都是《人民警察法》,《森林法》等法规文件中准确全面的表述,不能本末倒置也不能断章取义!要全面系统的去学习法律、学习领导的讲话精神,尤其是要注意讲话时所针对的前提。保护资源安全是根本,做好预防是重点,打击破案是手段。因此,我们有案必办,有案必破是对的,但不能为办案而放弃管理和预防,让发了案再办案,为竖“猫”的威信而养“鼠”!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要综合考虑不要偏激!

        四、深入基层,了解实情

        去年一段时间,个别场所关系有点不太协调,一些同志把问题讲的很严重。我去同大家谈了谈,开了个民主生活会。看了看问题并不是那么严重,产生问题的根源是缺乏沟通,反映严重是没有完全了解实情。同志们,只有深入基层才能了解实情,只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不能偏听偏信。公安工作重在预防,重点在基层,情况明则决策正。场所共建是让林场就近替分局管点派出所,也给所里和民警保障好后勤,建立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交流的平台。无意也并没有剥夺分局的任何权力。分局机关尤其是分局领导,今年一定要沉下去,多深入基层,多了解实情,确实抓住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工作。必须根据分管的工作和业已发现的问题,分开片来,到基层去、到一线去逐一处理,同时要加强与场长、职工的沟通。既了解实情,处理好问题,也能促进场所关系的和谐,提高整个队伍的形象。

        五、加强教育,强化督查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反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保障我们这支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工作积极、干部安全的重中之重!所以,分局局长、政委要切实负起责来,拿出精力,做出方案,用*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好“闭门学习、工作检验、开门评议”的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方案。党办、纪委及各支部要加强领导,督促检查,确保效果!同时要强化警务督察,要防患于未然。

        六、多措并举,抓好安全

        森林防火、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林区平安稳定,保障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更是党委赋予森林公安主管的三项职责。刚才文东、建功同志都作了很好的安排。希望大家一定要落实责任,主动出击,加强宣传,突出联防,推广经验,抓好预防,及时处置。确实做好这三项工作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值班,各单位值班室既是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沿也是单位的门面,各单位每天必须有一名科级干部带班,值班人员必须着工作装坚守岗位,保持良好形象做好值班和接待工作!

        同志们,一年一度春又来,一分一秒时不再,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精力,齐心协力,建设一流队伍,服务中心工作,再创新的辉煌!

        谢谢大家!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在全县消防安全保卫战暨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部署动员会上的讲话
  • 下一篇:在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