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公安信访工作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
****年,*市公安信访工作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攻坚克难,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创新思路。确保了“两会”、国庆**周年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为实现“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当前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 信访总量稳中有降。****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件次(其中市局***件次,县局****件次),与****年相比略有下降。信访量分布格局未发生根本改变,信访大县仍是*、*、*区、*、*。*、*、*、*、*等县信访量相对较少。 (二)敏感时期上访量明显增多。从全年的信访量来看,一、三季度数量偏多,二、四季度相对平稳。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部分群众已不满足于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往往在“两会”或国庆等敏感时期越级上访,一些上访老户平时没什么动静,专瞅敏感时期来上访,有的已沉寂了几年(已息访),特别敏感时期又冒出来了,比如国庆**周年前夕,信访量比平时成倍上升,给公安机关造成了极大压力。 (三)部分上访人员行为激烈。有的上访人员言词激烈、情绪激动、方式偏激,在公安机关大吵大闹,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四)信访形式多样、频率加快。信访形式除传统的走访和书信外,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的信访快速攀升。有的信件满天飞,一信多投。有的信访人几种形式齐头并进,既写信、又发邮、还来人。 (五)无理访、越级访有增无减。有的信访案件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办结,信访人于是就不停越级上访,也有的信访案件按信访程序已经走完,但由于信访人自身的文化、法律素质等原因,对办理结果就是不接受,要求过高,还有的信访人纯属无理取闹,以上访为业,如谢月英案。 二、公安信访诉求特点 (一)由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件高居榜首。****年全市因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件共***起,占信访总量的**%。部分案件由于现场条件限制、伤情或事故鉴定等方面的原因,调解难度较大。 (二)要求解决问题的信访件相当可观。****年这类信访事项共***件,占总量的**%。主要是要求解决证照、司法救助、寻亲等问题,此类案件处理起来相对容易,上访人一般也比较满意。 (三)控告、申诉类信访件为数不少。****年,这类信访事项共***件,占总量的**%,虽然经过调查大部分属于无中生有或主观臆测,但这至少可以说明因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而导致信访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由命案、交通事故及其它非正常死亡引发的信访件量少难结。这类信访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这是产生重访、缠访的主要来源,处理难度极大,信访成本很高,牵扯公安机关领导的大量精力,消耗了公安机关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财力,浪费了公安机关日趋紧张的警力,也影响正常信访工作的开展。全市目前尚未完全息访的几起公安信访积案、老案基本上都是这个问题,要么案子未破;要么案子破了,犯罪嫌疑人未抓获;要么信访人对调查结论不服,从而不停上访。 (五)经济类信访问题快速上升。当前,经济活动活跃,产生了大量经济纠纷。“升级版”、“改进版”经济诈骗、传销活动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相信“天上掉馅饼”或防范意识差的人经常钻套而产生信访。 三、原因探究 从公安信访案件的内容分析,诱发信访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公安自身原因,也有社会原因。 (一)公安机关方面的原因。 客观上:一是公安机关职能过于宽泛。公安机关所涉及的社会领域之宽广,执行法律法规数量之众多,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关联之紧密,无与伦比。打交道越多,产生矛盾纠纷的机率自然就越大;二是参与性活动日趋增多。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组织诸如城市拆迁、整治流动商贩等联合执法行动中,要求公安机关参与其中,而群众往往会把账算在公安机关头上,因公安机关的参与导致后期公安信访问题大幅度上升。 主观上: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和民警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初信初访不够重视,采取各种办法来糊弄,你糊弄他,他就跟你胡来,有的信奉“摆平就是水平”,往往越抹越难平,结果小事拖成大事,易事拖成难事,问题越积越多。不少群众一开始是不得已选择上访,但随着上访次数、层次的升高,他们的情绪越来越激烈,上访经验越来越丰富,要价越来越高,从求助者变成控诉者,此时再做息诉罢访工作就非常困难。二是执法办案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有的执法理念不到位,局限于为执法而执法,为办案而办案,办理案件过于简单,未彻底消除纠纷的根源,积怨加深,矛盾升级,因怨气导致信访;有的宗旨意识不强,执法行为和方式不够规范、文明,比较机械,甚至粗暴执法,因刺激导致上访;有的执法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公、不严,出警、调查取证不及时,案件久拖未决,个别民警甚至为谋取私利,弄虚作假、颠倒是非,因无奈导致上访;公安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个别民警政治素质较低,在个别案件处理过程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因激怒导致上访;有的缺乏做群众工作经验,漏洞较多,与群众要求有距离,也间接导致上访。 (二)信访案件本身客现因素。 *.部分信访案件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在公安疑难信访问题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收集和固定有力证据,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查或不予批捕的情况经常发生,加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相关政法部门缺乏有效沟通,甚至存在推诿扯皮,公安机关无法在短期内破案、追逃,为被害人追回损失,案件久拖不决,引发群众长期上访。 *.部分信访案件取证困难,难以结案。有些案件尤其是缺乏见证人的案件,证据难以取得,有的已经缺失,成了“无头案”;有些案件,由于现场见证人分为两派互相支持,以致收集的证据大相径庭,甚至自相矛盾,很难准确处置;有些伤害案件,由于伤情需要根据其恢复情况进行定性,较短时间内难以作出结论,鉴定机构权威性也受到质疑,同一种伤情经常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果;有些重大刑事案件,由于嫌疑人外逃,或线索较少等原因,公安机关难以结案。对此,部分群众不理解,认为公安机关故意刁难、拖延、敷衍,从而引发信访行为。 (三)信访群众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些案件当事人基于利益出发,达成私了协议,但事后又反悔,要求公安机关重新介入,但由于时过境迁,当时的一些证据材料或早已丢失,或难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公安机关一旦处置不及时就上访。二是有的当事人认为自己吃了亏,错在对方,于是便在治疗过程中胡乱花费,不顾实际情况,漫天要价,令公安机关难以开展调解工作。三是有些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求公安机关负责到底,同时提出了民事赔偿等公安机关法定职责范围以外的要求,公安机关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就向上级上访。四是有些群众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出了问题便直接上访,引导其走法律程序,要么声称没钱打官司,要么就不理不睬,根本不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四)社会方面的原因。 中国的信访制度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古代的“包青天”对当代中国仍有一定的影响。从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来看,现行信访制度的结构及运作方式,有着与之相适应的国家体制、文化和民众心理的背景。封建社会里的击鼓鸣冤、拦轿告状等场景,都能在当代信访活动中看到痕迹。从信访人的心态来看,几乎所有的信访人的潜意识里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清官情结,即便是面对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裁判文书,信访人仍想通过信访渠道来改变其结果。 四、对策建议 信访,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不必敬而远之、避而推之。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当今社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在法制还不够健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准的情况下,信访人通过信访是解决其合法权益的一条重要渠道。信访工作是舒民困、解民怨的“民心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公安信访工作应该做到: (一)更新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信访工作全面性、重要性的认识。一是信访工作定位要准确。在中办发﹝****﹞**号文件中,中央明确指出:解决信访问题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广大民警都要以此来统一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以此来为信访工作定位。二是领导要重视。人们常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信访工作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任务,凡是公安机关重点信访案件的处理,都要明确责任主体,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谁分管、谁包案”的原则落实包案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此来促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三是部门警种要协力。各部门、各警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真正主体,信访部门主要起受理、协调和督办的作用。各部门、各警种要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的信访工作已经不是一个边缘性、辅助性、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一个涉及全局的工作。四是广大民警齐参与。要彻底抛弃那种“无关论”、“无为论”、“无力论”等片面认识和不正确想法,努力构建“大信访”格局。五是站稳角色。公安机关要尽可能减少直至杜绝职责范围以外的“参与性”执法活动,做好自己的主业,极力防止成为政府要求与人民群众诉求之间的“夹心饼干”,避免后期公安信访问题的产生。 (二)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的信访舆论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公安机关部门职能的宣传,让群众知道他要解决的问题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公安机关并不是“包打天下”,无所不能。二是要针对少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盲目从众的特点,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同时,要着重宣传《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信访群众了解正当的信访渠道,掌握相关的信访知识和法律知识。三是要通过宣传,使群众认识到借信访闹事有害无益,提高群众对问题的独立判断能力,引导其走法律途径维权,努力营造和谐的信访舆论氛围,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三)转变工作作风,创造和谐的信访工作方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说到底就是要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民警要善于和群众沟通交流,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一是要做到 “有理”。首先是对信访问题的看法要有理,要认真分析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找出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其次是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要有理,信访要按规矩信访,信访案件的处理也要依法依规,要清楚什么样的问题受理,什么样的不予受理,受理的问题又流向哪个部门处理,处理之后又怎么答复等。二是要做到“有情”。与人民群众有了感情,人民群众才会相信你。回过头来处理信访问题,群众才会信任你。一般来说,信访问题有三个**%(**%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的信访问题是有道理的;**%的信访问题通过我们的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我们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解决办法,对于政策法律明确规定的要耐心解释说明,争取支持和谅解。要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案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力量,全力侦破,尽力为群众挽回损失。三是要做到“有节”。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中,要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节制地使用一些强制手段。对一些上访群众在上访过程中出现的过激行为,要本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对上访人进行适当的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法维权。对部分确实无正当理由、以上访为业的缠访户,则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予以打击。 (四)加强社会联动,构建和谐的信访协作机制。信访案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公安业务范畴之外、与其他社会部门职能交叉的事宜。对这部分信访案件不能一推了之,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社会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对一些案情复杂的重大信访案件,要建立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会诊,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协调解决问题。二是要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动。基层社区民警要深入辖区,掌握上访群众的性格特点、爱好、困难,力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好复杂信访问题。三是要加强与信访群众亲朋好友的联动。信访群众身边的亲朋好友没有直接参与信访,看问题相对公正、客观,对这部分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来做信访群众的工作,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挑唆别人无理闹访的,要予以告诫。(五)强化治理根本,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在规范日常信访受理和查办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查找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服务及信访工作等方面的不足,努力构建和谐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要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成效如何与领导的重视有直接关系,因此各级领导要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信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同时,要带头阅处、亲自接待群众信访,增强各级领导抓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二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引发信访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负责处理好该信访事项,还要受到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执法不规范、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而引发涉法信访事项。三要加强预警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情报信息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善于从平常的走访调查、纠纷调解中掌握可能引发信访事件的苗头性信息,并通过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在第一时间内有效处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避免信访事件的发生。四要完善经济救助机制。要设立专门的救助基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财政出大头、赞助拉一些、自身挤一点,专门用于解决“无头案”、“钉子案”以及家庭确有困难的上访人员。五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析信访人员的思想动机和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一批;对一些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要耐心宣传,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一批;对一些“三跨三分离”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报告,取得支持,搞好协调,争取解决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