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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市公安机关2013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时间:2013年03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公安工作“***”行动计划,不断加强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结合当前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着“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追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三个必训”、领导干部训练、民警岗位素质能力训练、警种业务训练等各项民警训练工作。积极创新训练机制,改进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促进专业训练岗位化、基础训练普及化、体能训练经常化,不断增强民警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泰州公安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素质和能力保障。

        二、训练安排

        (一)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十八大”系列学习和集中轮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引导民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好“道德讲堂”建设,打造民警精神家园,大力弘扬践行“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和江苏公安精神。

        (二)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全面推进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在市局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班上开设群众工作能力专题讲座,从基层选拔一批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秀民警担任兼职教官;各级公安机关把群众工作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授课、交流、研讨,教育引导民警善于用群众语言、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与群众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切实增强基层一线民警履职能力,特别是群众工作方法和接处警工作水平。

        (三)规范执法能力培训。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及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培训内容注重突出实战、解决实际问题,分期分批组织基本法律知识、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的集训、轮训或视频培训。举办法制员培训班、“短板”民警集中补训班,开展法律业务知识比武竞赛,全面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规范执法水平。

        (四)信息科技应用培训。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根据全体公安民警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的程度和不同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分层次地重点开展警务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采用集中培训、随岗轮训等多种形式,将信息科技应用培训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公安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警种专业知识培训。各部门、警种制定警种专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治安形势、民警需求等实际情况,通过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业务能手、优秀民警走上讲台,传授先进工作方法和服务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

        (六)民警轮训轮值培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根据“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要求,按警种分级分类组织民警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天的轮训轮值。训练内容包括警种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业务知识、警务实战技能、枪支警械使用和体能训练等。轮训民警按战斗序列编成,实行封闭式、正规化管理和考核,作为应急处突的机动力量,**小时备勤,参加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安全保卫等警务活动。

        (七)初任和晋升培训。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组织新分配军转干部和社会招录警察进行初任培训;组织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公安基层所队长参加省厅首任培训班;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副科职以上民警参加省厅“司升督”警衔晋升培训;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符合“司升督”晋升条件的民警参加市局“司升督”警衔晋升培训;组织其他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

        (八)学历教育及其他学习训练。加强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民警参加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职硕士学位考试、

        研究生学历学习,大力改善民警学历结构比例。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硕士考试。提倡民警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拓展视野。各级公安机关也可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其它各类学习训练。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教育训练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牢固树立“向教育训练要素质、要战斗力”的意识,积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进一步创新训练机制,改进训练方法,严密训练部署,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本警种实情和实战需求的训练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全力推动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局政治部负责全市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具体承担各项训练任务;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和各警种部门是本级、本警种教育训练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和警种业务实际,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本地、本警种教育训练各项工作。

        (三)注重训练质效。要紧紧抓住“教官、教材、教法”等基本要素,积极创新教育训练内容方式,进一步增强教育训练工作的质量和效能。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努力实现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的有机统一,建立教育训练长效机制,实现教学培养与执法实战互动双赢。

        (四)严格考评督导。要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轮训轮值工作台账资料和民警训练档案,真实反映民警接受教育训练的动态情况,教育训练表现及成绩纳入全员考核,切实增强教育训练工作内在驱动力和外在约束力。市局各警种部门要加强对本警种条线的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督导各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教育训练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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